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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Q&A】自然人出租不动产一次性收取多个月份的租金,如何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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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界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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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3-17 13:21: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五指山税务
标题: 【增值税Q&A】自然人出租不动产一次性收取多个月份的租金,如何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U3MzAyNTQ0Mg==&mid=2247496028&idx=6&sn=3f2494cb659144edd3e630bd27c7fa33&chksm=fcc54c91cbb2c587082a177330324633473269e58cccd1737368485558c0efa17f269e570ffe#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3-03-16 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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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海南税务

第一百七十期


自然人出租不动产一次性收取多个月份的租金,如何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第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九条所称的其他个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未超过1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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