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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Q&A】小规模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后可以用来抵扣进项税额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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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界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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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3-15 05:55: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海南税务
标题: 【增值税Q&A】小规模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后可以用来抵扣进项税额吗?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jM5OTUyMDIxOA==&mid=2649443481&idx=1&sn=1a4e3311ba9006f1256f173b13065cb8&chksm=bf25de2c8852573a207d78a24e1a7ce52d0294666bc1e84aa9d289e0b117f5103a06355a3123#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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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3-03-14 1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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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海南税务

第一百七十五期


小规模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后可以用来抵扣进项税额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认定或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前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59号)第一条规定:“纳税人自办理税务登记至认定或登记为一般纳税人期间,未取得生产经营收入,未按照销售额和征收率简易计算应纳税额申报缴纳增值税的,其在此期间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可以在认定或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后抵扣进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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