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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设纳税人,一文教你如何早日告别M级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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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3-1 04:45:1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安徽税务
标题: @新设纳税人,一文教你如何早日告别M级纳税人!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xMDA1NjgyNQ==&mid=2651046458&idx=1&sn=0bfc74cceec0031426f6027dc90ae629&chksm=80a1472cb7d6ce3a7d630c5ab878375ecb7f311070939e42f9ef9280dfb2dd917cb3ee782ee1#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3-02-28 20:31
二维码: -



信用复评新政是啥?
下面跟着税小皖一起了解一下吧!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2023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意见》(税总纳服发〔2023〕1号)提出的“探索优化新设立纳税人纳税信用复评机制,纳入纳税信用管理时间不满一个评价年度但已满12个月的纳税人可在2023年3月或9月提出纳税信用复评申请;税务机关于4月或10月依据其近12个月的纳税信用状况,确定其纳税信用评价结果,并提供自我查询服务”举措,新设立纳税人可以通过申请信用复评的方式参加纳税信用评价,转为非M级啦!





01
复评对象
设立时间满足连续12个月,但不满一个自然年度的企业。
02
申请时间
自2023年起,每年3月或9月可向税务机关提交纳税信用复评申请。
03
新旧政策举例对比
假设A企业成立于2022年1月30日,其他条件符合纳税信用参评规定。
新旧政策有啥区别?




原政策





新政策


适用新设立纳税人纳税信用复评政策后,A公司最快可在2023年4月转为非M级,转非M级时间比原政策提前12个月。





您可以通过安徽省电子税务局线上申请或办税服务厅线下申请。
1
电子税务局申请
登录安徽省电子税务局,在“我要办税”--“纳税信用”--“纳税信用复评(核)”模块可以申请。


2
线下申请
填写《纳税信用复评(核)申请表》2份交至主管税务机关。

空表

表样
来源:芜湖税务
编发: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
审核:纳税服务处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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