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259
  • Tax100会员 27970
查看: 418|回复: 0

国税函〔1999〕737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以补偿征地款方式取得的房产征收契税的批复

2万

主题

2万

帖子

1万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10653
2020-6-16 11:09: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heilongjiang.chinatax.gov.cn/ldms/front/lawArticleInfo/infoShow.do?lawArticleId=10659
发文单位:
文件编号: 国税函〔1999〕737号
文件名: 国税函〔1999〕737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以补偿征地款方式取得的房产征收契税的批复
发文日期: 1999-11-11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以补偿征地款方式取得的房产征收契税的批复
国税函〔1999〕737号


广东省财政厅:

  你厅《关于以补偿征地款方式取得的房产是否征收契税的请示》(粤财农〔1999〕31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你省汕头市龙眼街道办事处征用属下南墩管理区土地与华乾工业园有限公司合建商品房,并在商品房建成后,将其中一部分商品房产权以补偿征地款方式转移给南墩管理区的居民。这种房地产转移方式实质上是一种以征地款购买房产的行为,应依法缴纳契税



相关帖子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liwei03@51shebao.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