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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自贸港高端紧缺人才,这篇汇编不可错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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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界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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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2-17 12:15:5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文昌税务
标题: @海南自贸港高端紧缺人才,这篇汇编不可错过!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I0MjU1MjM2OA==&mid=2247490261&idx=2&sn=32cca5dd2ac82a0c7373c4b736d6ba79&chksm=e97bc18ade0c489c3911aa6f02ea8b7e64a784fd5bdb0237fb8fd55c2ff25779924ea91c1f61#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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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3-02-17 1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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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海南税务
海南自贸港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是自贸港政策落地的重要内容,社会关注度较高,吸引大量高端人才集聚。今日小编为大家贴心整理了2020年以来发布的高端紧缺人才个人所得税政策,这篇汇编不可错过哦。
1.《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高端紧缺人才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20〕32号)
发文时间:2020年6月23日
对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工作的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其个人所得税实际税负超过15%的部分,予以免征。
政策全文:《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高端紧缺人才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20〕32号)
2.《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南自由贸易港享受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高端紧缺人才清单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琼府〔2020〕41号)
发文时间:2020年8月26日
海南省对享受优惠政策的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实行清单管理。
政策全文:《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南自由贸易港享受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高端紧缺人才清单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琼府〔2020〕41号)
3.《海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 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中共海南省委人才发展局关于落实海南自由贸易港高端紧缺人才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琼财税〔2020〕1019号)
发文时间:2020年12月15日
来源于海南的所得,是指髙端紧缺人才从海南取得的综合所得(包括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四项所得)、经营所得以及经海南省认定的人才补贴性所得,相应税款在海南缴纳。
政策全文:《海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 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中共海南省委人才发展局关于落实海南自由贸易港高端紧缺人才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琼财税〔2020〕1019号)
4.《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南自由贸易港享受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高端紧缺人才清单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琼府〔2022〕 31号)
发文时间:2022年9月15日
  享受优惠政策应满足下列条件:
(一)一个纳税年度内在海南自由贸易港累计居住满183天。
(二)属于海南省各级人才管理部门所认定的人才或一个纳税年度内在海南自由贸易港收入达到30万元人民币以上(海南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实施动态调整)。
政策全文:《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南自由贸易港享受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高端紧缺人才清单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琼府〔2022〕 31号)
5.《海南省财政厅等关于进一步明确落实海南自由贸易港高端紧缺人才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琼财支财〔2022〕1211 号)
发文时间:2022年12月23日
享受海南自由贸易港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高端紧缺人才,一个纳税年度内在海南自由贸易港累计居住满183天,指高端紧缺人才一个纳税年度内(自公历 1月 1日至 12月 31日止),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实际停留天数满 183天。进入和离开海南自由贸易港的当天,均按1天计算停留天数。一个纳税年度内有多次进出的,合并累计计算。
政策全文:《海南省财政厅等关于进一步明确落实海南自由贸易港高端紧缺人才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琼财支财〔2022〕1211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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