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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公开2021年度省级预算执行财政重点绩效评价报告的公告
(第1444期)
2022年,甘肃省财政厅按照“优先选取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省委省政府重点安排的项目,覆盖面广、社会关注度高、影响力大、实施周期长的项目,以及巡视巡察、人大审查、审计、财政监督中发现问题较多的项目”的原则,进一步优化评价项目结构,选取了26个重点项目和10个部门(单位)整体支出开展了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分别涉及财政资金334.72亿元和68.96亿元,涵盖了省级预算重点项目、PPP项目、存量资金较大项目以及政府性投资基金、政府债券项目等方面。
为进一步规范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工作,评价开展前,省财政厅印发了《关于开展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部门和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对评价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评价过程中,通过现场督导、提醒函告、座谈交流等方式方法,及时跟踪第三方机构工作进展;评价结束后,委托兰州大学管理学院对第三方机构出具的财政评价报告质量进行了量化评估,并划分“优、良、中、差”等次。同时,印发了《关于加强2021年度财政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的通知》,及时向被评价部门和单位反馈评价结果,督促做好问题整改和结果应用等工作,从而建立起有跟踪、有评价、有反馈、有修正的“链式管理”绩效评价体系。
按照《中共甘肃省委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甘发[2018]32号)要求,现将评价报告予以公开。
附件:36个财政重点绩效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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