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307
  • Tax100会员 28018
查看: 47|回复: 0

小规模纳税人在不同城市有建筑项目,一季度预计销售额60万元,如何缴纳增值税?

2万

主题

2万

帖子

2万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24251
2023-2-13 09:20:5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白山税务
标题: 小规模纳税人在不同城市有建筑项目,一季度预计销售额60万元,如何缴纳增值税?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3MTYyNjEzNg==&mid=2650837546&idx=1&sn=7726080d2b07eb46adb11a80fb8672f0&chksm=84de8eddb3a907cb3e587b23732e429547137da07362f5fdecff5499124b66d122af365e1c6b#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3-02-10 09:20
二维码: -

问:我是A市一家小型建筑公司,在B市和C市都有建筑项目,属于按季申报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我公司2023年一季度预计销售额60万元,其中在B市的建筑项目销售额40万元,在C市的建筑项目销售额20万元,我应如何缴纳增值税?
答:《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1号)第二条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1号)第一条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第九条规定,按照现行规定应当预缴增值税税款的小规模纳税人,凡在预缴地实现的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的,当期无需预缴税款。在预缴地实现的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的,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你公司2023年一季度销售额60万元,超过了30万元,因此不能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在机构所在地A市可享受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政策。在建筑服务预缴地B市实现的销售额40万元,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在建筑服务预缴地C市实现的销售额20万元,无需预缴增值税。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
编发:白山市税务局纳税服务中心
671_1676251254031.jpg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liwei03@51shebao.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