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525
  • Tax100会员 33128
查看: 835|回复: 0

天津市财政局 津财农〔2004〕25号 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对农村居民购买村民组团集资建房征收契税的批复

1万

主题

1万

帖子

2万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20126
2020-6-16 10:32:3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
发文单位: 天津市财政局
文件编号: 津财农〔2004〕25号
文件名: 天津市财政局 津财农〔2004〕25号 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对农村居民购买村民组团集资建房征收契税的批复
发文日期: 2004-07-14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天津市财政局
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对农村居民购买村民组团集资建房征收契税的批复
津财农〔2004〕25号

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对农村居民购买村民组团集资建房征收契税的批复
  津财农〔2004〕25号
  全文有效
  2004-07-14
  津南区财政局:
  你局《关于对农村居民购买村民组团集资建房征收契税的请示》收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2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细则》(财法字〔1997〕52号)、《天津市契税征收实施办法》(津政发〔1998〕18号)的规定,对农村居民购买村民组团集资建房房屋,并承受房屋权属的,视同房屋买卖应按规定缴纳契税。



相关帖子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