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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种2021系列:我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收入规模与地区分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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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税务高考

2023-1-18 20:30:1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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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号名称: 兰财税海研语
标题: 税种2021系列:我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收入规模与地区分布!
作者:
发布时间: 2023-01-18 06:00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kwMzIwNTIwMQ==&mid=2247511871&idx=1&sn=6fe07898a68f94e9c4e0073e1335d254&chksm=c09b3701f7ecbe173a4aebcefa6630a61088c14fcf116b5e42c18f9d5b8476cea18168c51b62#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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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我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收入规模及地区分布
(第1395期)
一、城市维护建设税概况
城市维护建设税(以下简称城建税),是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为计税依据,依法计征的一种税。2020年8月1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建税法》,自2021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城建税具有以下特点:一是税款专款专用,具有受益税性质,按照财政的一般性要求,税收及其他政府收入应当纳入国家预算,根据需要统一安排其用途,并不规定各个税种收入的具体使用范围和方向。但是作为例外,也有个别税种事先明确规定使用范围与方向,税款的缴纳与受益更直接地联系起来,我们通常称其为受益税。城建税专款专用,用来保证城市的公共事业和公共设施的维护和建设,就是一种具有受益税性质的税种。二是城建税属于一种附加税,城建税与其他税种不同,没有独立的征税对象或税基,而是以增值税、消费税实际缴纳的税额之和为计税依据,随“二税”同时附征,本质上属于一种附加税。三是根据城建规模设计税率。一般来说,城镇规模越大,所需要的建设与维护资金越多。与此相适应,城建税规定,纳税人所在地为城市市区的,税率为7%;纳税人所在地为县城、建制镇的,税率为5%;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城市市区、县城或建制镇的,税率为1%。这种根据城镇规模不同,差别设置税率的办法,较好地照顾了城市建设的不同需要。四是征收范围较广。鉴于增值税、消费税在我国现行税制中属于主体税种,而城建税又是其附加税,原则上讲,只要缴纳增值税、消费税中任一税种的纳税人都要缴纳城建税。也就是说,除了减免税等特殊情况以外,任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单位和个人都要缴纳城建税。接下来我们将具体分析历年及2021年的城建税规模。
、2002—2021年全国城市维护建设税规模及占比分析
整体来看,2002—2021年,我国城建税收入规模呈上升趋势,但其在地方财政税收收入中所占的比重呈下降态势。具体来讲,我国城建税收入规模从2002年的467.11亿元增加到2021年的最大规模5005.03亿元,增长了10.71倍。2002—2018年,虽然城建税收入规模增速有升有降、参差不齐,最高在2011年增速达到50.32%,最低在2016年仅有4.67%,但其收入规模却持续不断地上升,至2018年达到4680.67亿元;2019年,伴随着我国减税降费力度不断加大,并且主要集中在作为城建税计税依据的增值税领域,所以导致2019年、2020年我国城建税收入规模有所下降,这两年增速也仅有-1.41%和-3.71%,收入规模也从2018年的4680.67亿元下降到了2020年的4443.10亿元;在2021年,我国城建税收入规模又出现上升趋势,达到近20年最高规模5005.03亿元(见图1)。

图1:2002—2021年我国城建税收入规模及占比
从近20年城建税收入占地方财政税收收入的比重来看,该占比在波动中呈下降趋势,从2002年的6.31%下降到2021年的5.97%。具体来说,20年间,我国城建税在地方财政税收总收入中的最高比重也仅是在2004年达到6.70%;2003年次之,为6.50%;最低则在2010年,为5.31%;2019年、2020年和2021年该占比则逐年下降;此外,20年间我国城建税占地方财政税收收入的平均比重为6.04%,有11年的占比超过此平均水平(见图1)。
三、2021年我国城市维护建设税规模及地区分布
(一)全国31个省份城建税规模及占比
从全国31个省份2021年城建税规模来看,广东最高,西藏最低。广东2021年城建税收入规模居全国第一,达到630.05亿元,是唯一超过600亿元的省份;江苏和浙江的城建税收入规模排第二、三位,均超过400亿元,分别为498.80亿元和413.74亿元;山东和上海则居于第四、五位,城建税收入规模分别为324.72亿元和302.69亿元;北京和四川的收入规模在200—300亿元之间;湖北、河南、安徽、湖南、河北、福建、辽宁、云南、江西、陕西和天津的城建税收入规模在100—200亿元之间;其余各省份的城建税收入规模均不足100亿元,其中最低的三位是宁夏、青海和西藏,均不足20亿元,分别为17.46亿元、15.93亿元和11.80亿元(见图2)。

图2:2021年全国31个省份城建税收入规模(单位:亿元)
从31省份城建税收入占地方财政税收收入的比重来看,广东最高,西藏最低。广东城建税收入占地方财政税收收入的比重高达12.59%,稳居全国第一;江苏、浙江、山东和上海4个省份城建税占地方财政税收收入的比重均超过5%,在5%—10%之间;北京、四川、湖北、河南、安徽、湖南、河北、福建、辽宁、云南、江西、陕西、天津、重庆、山西、贵州、广西、内蒙古、新疆、吉林、黑龙江和甘肃22个省份的该占比在1%—5%之间;海南、宁夏、青海和西藏4个省份该比值则不足1%,分别为0.67%、0.35%、0.32%和0.24%(见图3)。

图3:全国31个省份城建税占地方财政税收收入比重
(二)分地区各省份城建税收入及占比
接下来,我们将对2021年全国31个省份的城建税及其在地方财政税收收入中的占比分地区来分析。主要分为六个地区,即华北地区: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和内蒙古;东北地区:辽宁、吉林、黑龙江;华东地区: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和山东;中南地区: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和海南;西南地区:重庆、四川、贵州、云南和西藏;西北地区:陕西、甘肃、青海、宁夏和新疆。
1.华北地区
华北地区2021年城建税收入规模为682.78亿元,占全国城建税的比重为13.64%;同时,华北地区各省份收入规模差距较大。北京城建税收入在华北地区以245.61亿元的规模稳居第一,收入规模占整个华北地区的比重为35.79%;河北与天津的城建税收入规模均超过100亿元,分别为151.62亿元和107.08亿元,占比分别为22.21%和15.68%;山西和内蒙古的城建税收入规模不足百亿,相对较低,为98.95亿元和79.52亿元,占比分别为14.49%和11.65%(见图4)。北京城建税收入规模是内蒙古的3.09倍。

图4:2021年华北地区各省份城建税规模及占比(单位:亿元;%)
2.东北地区
2021年,东北地区城建税收入总规模为254.22亿元,占全国城建税的比重为5.08%。东北地区三省份仅辽宁的城建税超过100亿元,为137.34亿元,占东北地区的比重为54.03%;吉林和黑龙江的城建税收入规模较低,分别为61.82亿元和55.05亿元,占整个东北地区的比重分别为24.32%和21.66%(见图5)。

图5:2021年东北地区各省份城建税规模及占比(单位:亿元;%)
3.华东地区
2021年,华东地区城建税收入规模为1979.0亿元,占全国城建税收入的比重为39.54%。其中,江苏和浙江的城建税收入规模超过400亿元,分别为498.80亿元和413.74亿元,占整个华东地区的比重均超过20%,分别达25.20%和20.91%;山东和上海的城建税收入规模在300—400亿元之间,分别为324.72亿元和302.69亿元,占华东地区的比重为16.41%和15.30%;安徽、福建和江西的城建税收入规模在100—200亿元之间,占比均不足10%,分别为8.26%、7.20%和6.74%(见图6)。

图6:2021年华东地区各省份城建税规模及占比(单位:亿元;%)
4.中南地区
2021年,整个中南地区城建税收入规模为1261.69亿元,占全国比重为25.21%。广东省的城建税收入规模最高,为630.05亿元,在全国乃至整个中南地区均位列第一,广东城建税收入占整个中南地区的比重高达49.94%;湖北、河南和湖南的城建税收入规模在100—200亿元之间,占整个中南地区的比重分别为14.65%、13.71%和12.29%;广西和海南的城建税收入规模与占比相对较低,规模分别为85.28亿元和33.49亿元,占比分别为6.76%和2.65%(见图7)。

图7:2021年中南地区各省份城建税规模及占比(单位:亿元;%)
5.西南地区
2021年我国西南地区城建税收入总规模为543.69亿元,占全国城建税收入的比重为10.86%。西南地区五个省份中四川城建税收入规模最高,为207.03亿元,占整个西南地区的比重为38.08%;云南次之,城建税收入规模与占比分别为133.57亿元和24.57%;其余3个省份城建税收入规模均低于100亿元,其中,重庆为99.86亿元、贵州为91.44亿元、西藏为11.80亿元,占比分别为18.37%、16.82%和2.17%(见图8)。

图8:2021年西南地区各省份城建税规模及占比(单位:亿元;%)
6.西北地区
2021年,西北地区五省份城建税收入总规模为283.65亿元,占全国城建税收入的比重为5.67%。其中,陕西省城建税收入规模最高,为130.36亿元,占西北地区的比重为45.96亿元;新疆次之,规模为66.03亿元,占比超过20%,为23.28%;甘肃城建税收入规模位列第三,为53.86亿元,占比为18.99%;宁夏和青海城建税收入规模均不足20亿元,分别为17.46亿元和15.93亿元,占西北地区的比重也仅为6.16%和5.62%(见图9)。

图9:2021年西北地区各省份城建税规模及占比(单位:亿元;%)
总的来看,我国6个地区2021年城建税收入规模差距较大。华东地区城建税收入规模最高(1979.0亿元),占比最大(39.54%);中南地区次之,城建税收入规模为1261.69亿元,占比为25.21%;第三、四位的分别是华北地区和西南地区,城建税收入规模分别为682.78亿元和543.69亿元,占比分别为13.64%和10.86%;西北地区和东北地区则排在最后两位,城建税收入规模分别为283.65亿元和254.22亿元,占比分别为5.67%和5.08%,不足10%。城建税作为增值税与消费税的附加税,也可以间接反映出我国不同地区增值税和消费税的分布情况。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官方网站
作者:杨北斗
指导教师:李永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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