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173
  • Tax100会员 32598
查看: 293|回复: 0

【应用案例】收入准则应用案例——标准化软件产品的收入确认时点

1590

主题

1590

帖子

1590

积分

特级税友

Rank: 6Rank: 6

积分
1590
2023-1-18 00:15:0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例1】A公司是一家软件开发公司,与B公司签订软件授权许可合同,将其自行研发的成熟的标准化软件产品授权给B公司永久使用,并提供为期一年的保证类质量保证,质保期自软件激活之日起算。2×22年1月1日,A公司按合同约定的价格向B公司交付软件产品,包括:(1)软件授权书;(2)软件及安装调试介质(光盘)。当日,B公司清点交付的软件产品,签署了验收签收单。根据合同约定,B公司应于一个月的正常信用期内支付货款,除非软件产品本身存在质量问题,否则B公司无权要求退货。A公司判断B公司具有可靠的偿付能力。B公司取得软件产品后可随时自行安装软件,安装完成后,在系统中输入软件授权书中的授权许可信息即可在线获取A公司系统中自动生成的激活码,录入激活码激活软件之后B公司可永久使用该软件。2×22年1月15日,B公司支付软件采购价款。B公司自2×22年1月1日获取该软件后,由于相关配套硬件设施及其他系统尚未安装完成,因此B公司并未激活该软件,直至2×22年3月1日,相关配套硬件设施及其他系统已安装完成,B公司激活并正式开始使用该软件。假设该合同中仅包含软件授权许可一项履约义务,并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不考虑其他因素。
【分析】本例中,2×22 年1月1日,软件授权许可的相关文档已移交给B公司,B公司有权随时自行安装,可凭软件授权书中的授权许可信息获取A公司系统中自动生成的激活码以激活软件并开始使用,因此激活码的生成及软件的激活并无实质性障碍,B公司已经可以主导该软件产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同时也负有向A公司支付货款的义务。因此2×22年1月1日,B公司已经取得了该软件产品的控制权,B公司此时尚未生成激活码不影响B公司取得该软件产品的控制权。A公司应当于2×22年1月1日确认软件授权许可收入。
分析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 号——收入》第四条、第十三条、第三十六条等相关规定;《〈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 收入〉应用指南2018》第12页、第103-104页等相关内容。
【例2】A公司是一家软件开发公司,与B公司签订软件授权许可合同,将其自行研发的成熟的标准化软件产品授权给B公司永久使用,并提供为期一年的保证类质量保证,质保期自软件激活之日起算。2×22年1月1日,A公司按合同约定的价格向B公司交付软件产品,包括:(1)软件授权书;(2)软件及安装调试介质(光盘)。当日,B公司清点交付的软件产品,签署了验收签收单。根据合同约定,除非软件产品本身存在质量问题,否则B公司无权要求退货。B公司考虑到软件产品可能大约三个月后才会投入使用,经与A公司协商,双方在合同中约定B公司可以于三个月内支付货款,并在支付完软件采购价款后B公司才能在线提出申请激活码。A公司判断B公司具有可靠的偿付能力,但三个月时间超出其正常的信用期(一个月),因此A公司在其系统中对出售给B公司的软件授权书进行了备注,B公司需在支付完软件采购价款后,在线提出申请激活码,经A公司相关部门审核批准才能生成并获取激活码。2×22年3月25日,B公司完成软件采购价款的支付,并向A公司申请激活码,A公司审核批准后,当日生成激活码并提供给B公司,B公司录入激活码激活并正式开始使用该软件。假设该合同中仅包含软件授权许可一项履约义务,并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不考虑其他因素。
【分析】本例中,2×22年1月1日,A公司将软件产品交付给B公司时,A公司并未在系统中对B公司开放自动获取激活码的权限,B公司想要使用软件产品仍需支付完软件采购价款并经过A公司的审核批准,因此B公司并不能主导软件产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经济利益,此时B公司未取得软件产品的控制权。2×22年3月25日,B公司支付完软件采购价款并经A公司审核批准后获取了激活码,自此才获得了软件产品的控制权。A公司应当于2×22年3月25日确认软件授权许可收入。
分析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第四条、第十三条、第三十六条等相关规定;《〈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 收入〉应用指南2018》第12页、第103-104页等相关内容。
来源:财政部

相关阅读
向上滑动阅览
【问答】企业会计准则实务问答(六十七)
【应用案例】股份支付应用案例——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应用案例】PPP项目合同社会资本方会计处理应用案例——混合模式
【应用案例】PPP项目合同社会资本方会计处理应用案例——金融资产模式
【应用案例】PPP项目合同社会资本方会计处理应用案例——无形资产模式
【应用案例】股份支付准则应用案例——实际控制人受让股份是否构成新的股份支付
【应用案例】股份支付准则应用案例——授予日的确定
【应用案例】股份支付准则应用案例——授予限制性股票
【应用案例】股份支付准则应用案例——“大股东兜底式”股权激励计划
【应用案例】股份支付准则应用案例——以首次公开募股成功为可行权条件
【应用案例】收入准则应用案例——基于客户销售额的可变对价
【应用案例】收入准则应用案例——合同变更与可变对价的判断
【应用案例】收入准则应用案例——主要责任人和代理人的判断
【应用案例】收入准则应用案例——保荐服务的收入确认
【应用案例】收入准则应用案例——药品实验服务的收入确认
【应用案例】收入准则应用案例——定制软件开发服务的收入确认
【应用案例】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应用案例(六)——租赁准则(财会〔2018〕35号)(出租人)
【应用案例】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应用案例(五)——租赁准则(财会〔2018〕35号)(承租人)
【应用案例】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应用案例(四)——租赁准则(财会〔2006〕3号)(经营租赁:出租人)
【应用案例】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应用案例(三)——租赁准则(财会〔2006〕3号)(经营租赁:承租人)
【应用案例】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应用案例(二)——租赁准则(财会〔2006〕3号)(融资租赁:出租人)
【应用案例】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应用案例(一)——租赁准则(财会〔2006〕3号)(融资租赁:承租人)
【应用案例】收入准则应用案例——运输服务
【应用案例】收入准则应用案例——合同履约成本(酒店等服务行业的合同成本)
【应用案例】收入准则应用案例——合同负债(电商平台预售购物卡)
【应用案例】收入准则应用案例——合同负债(涉及不同増值税率的储值卡)
【应用案例】收入准则应用案例——亏损合同案例
842_1673972106424.jpg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