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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发布:兰州市202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预算草案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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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税务高考

2023-1-13 16:20:0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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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号名称: 兰财税海研语
标题: 报告发布:兰州市202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预算草案报告!
作者:
发布时间: 2023-01-10 06:00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kwMzIwNTIwMQ==&mid=2247511106&idx=1&sn=edc29e5c81e41a6f0c5a227201fc665d&chksm=c09b347cf7ecbd6a01b6ab0677fcb75bac78252ab28073e89a044b23bbdb8a70b0c0366c080c#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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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兰州市202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全市及市级预算草案的报告
(第1380期)

兰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文件
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兰州市202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全市及市级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2年12月19日在兰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兰州市财政局局长 靳芳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全市202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全市及市级预算草案提请大会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
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指导下,全市各级财政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决执行中央、省、市稳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和接续政策,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力以赴抓收入、调结构、强管理、防风险,确保了全市和市级财政运行总体平稳。
(一)全市预算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1-10月,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82.82亿元,剔除增值税留抵退税因素,同口径增长1.42%。其中:市级完成96.67亿元,增长1.64%;兰州新区完成27.96亿元,增长46.43%;县区级完成58.18亿元,下降11.62%。预计全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22亿元,同口径增长1%,其中:市级完成114亿元,下降0.94%;兰州新区完成35亿元,增长41.88%;县区级完成73亿元,下降9.47%。
1-10月,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406.23亿元,同比增长13.49%,其中:市级完成174.31亿元,增长11.05%;兰州新区完成50.06亿元,增长4.23%;县区级完成181.86亿元,增长18.9%。预计全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485.59亿元,与上年基本持平,其中:市级完成199.90亿元,下降0.7%;兰州新区完成67.88亿元,增长5.17%;县区级完成217.81亿元,下降0.43%。
2.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10月,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61.2亿元,同比下降58.8%,其中:市级完成30.67亿元,下降43.69%;兰州新区完成17.34亿元,下降77.15%;县区级完成13.19亿元,下降27.55%。预计全年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86.45亿元,同比下降52.68%,其中:市级完成34.55亿元,下降45.08%;兰州新区完成37.30亿元,下降57.41%;县区级完成14.60亿元,下降54.35%。
1-10月,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298.61亿元,同比增长61.15%,其中:市级完成94.89亿元,增长90.93%;兰州新区完成102.15亿元,增长3.93%;县区级完成101.57亿元,增长172.23%。预计全年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342.22亿元,同比增长52.59%,其中:市级完成122.52亿元,增长77.47%;兰州新区完成112.57亿元,增长6.09%;县区级完成107.13亿元,增长118.05%。政府性基金支出增幅较高的主要原因是新增专项债券支出列入政府性基金支出核算。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1-10月,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1.58亿元,全部为市级收入;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完成0.38亿元,其中:市级0.16亿元。
预计全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1.63亿元,加上年结转2.86亿元,上级补助1.09亿元,总收入5.58亿元,其中:市级3.99亿元,兰州新区0.03亿元,县区级1.56亿元;相应安排支出1.56亿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1.87亿元,年终结余2.15亿元,总支出5.58亿元,其中:市级3.99亿元,兰州新区0.03亿元,县区级1.56亿元。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10月,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完成116.73亿元,上年结余收入151.26亿元,支出92.96亿元,滚存结余175.03亿元。预计全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完成139.84亿元,上年结余收入151.26亿元,支出115.04亿元,滚存结余176.06亿元。
1-10月,市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完成91.83亿元,上年结余139.55亿元,市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完成67.55亿元,年末滚存结余163.87亿元。预计全年市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完成110.09亿元,上年结余139.55亿元,市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完成85.14亿元,年末滚存结余164.5亿元。
(二)政府债务情况
2022年争取政府债券资金278.54亿元,其中:地方政府一般债券12.18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266.36亿元。
争取一般债券资金12.18亿元,其中市级5.06亿元、兰州新区1.34亿元、县区级5.78亿元。争取专项债券资金266.36亿元,其中:市级104.76亿元、兰州新区73.8亿元、县区级87.8亿元。
截至目前,全市政府法定债务余额992.89亿元,其中发行政府债券976.43亿元,其他债务16.46亿元;市级政府法定债务余额467.7亿元,全部为政府债券。
(三)市级财政预算调整情况
2022年11月16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查批准了当年市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通过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压减支出等方式弥补收支缺口,实现当年预算收支平衡。
以上2022年相关数据为初步汇总数,决算后将根据实际情况对相关数据做相应调整,届时再按程序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
二、2022年财政主要工作
2022年,面对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疫情反复冲击等不利因素,全市各级财政部门逆势而上、主动作为,不折不扣落实中央、省、市各项工作部署,不断深化财税体制改革,落实积极财政政策,全力做好大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加强财政资金资源统筹,保持适度财政支出强度,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保障重点工作任务落实,为全市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财力保障。
(一)以深化改革为统领,进一步夯实财政发展基础。落实国家、省、市改革目标任务,按照强省会总体要求,坚持先发力、带好头,以财政改革作为经济体制改革的“突破口”和“先行军”,进一步夯实财政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一是深入推进财政体制改革。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2〕20号)文件精神和全省改革统一部署,结合实际,调整印发了《兰州市医疗卫生领域市与县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进一步明确了市与县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完善以一般性转移支付为主体、专项转移支付相结合的转移支付制度,健全县(区)级财力保障长效机制,筑牢夯实县(区)级财政运行基础,确保权责配置更为合理、收入划分更加规范、财力分布相对均衡、基层保障更加有力。二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制定《兰州市落实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专项工作方案》,《兰州市落实强省会战略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若干举措(3号)》,进一步落实留抵退税政策、下调融资担保机构对小微企业平均担保费率、提升政府采购对小微企业支持力度,为市场主体特别是小微企业增强发展动能提供了保障。三是硬化预算约束。为有效应对当前经济发展和财政运行严峻形势,全市各级财政部门严格执行《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进一步树牢过“紧日子”思想,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审慎出台增支政策,通过做实做细预算、优化支出结构、强化绩效管理,将有限的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集中财力办大事,确保国家重大战略部署和省市重点工作要求不折不扣落实。
(二)以收入组织为中心,进一步推动财税政策实施。面对经济下行、疫情防控等不利因素,加强分析研判,强化沟通衔接,对照目标任务,找差距、想办法、补短板,努力提高财政收入总量,确保财政收入平稳运行。1-10月,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82.82亿元,剔除增值税留抵退税因素,同口径增长1.42%。一是加强税收收入组织。全市各级财税部门及时精准掌握税收政策变动,加强涉税信息数据共享,坚决落实月分析、季报告制度,紧盯重点税源、重点行业变化趋势,优化征管模式,确保税收收入及时入库,1-10月,全市税收收入完成129.62亿元,同口径增长0.78%。二是提升非税征管力度。加强重点单位、重点项目跟踪管理,督促解决历史遗留问题阶段性增收政策落实,准确梳理和摸排新的增收点,确保了非税收入实现上半年较快增长、下半年平稳运行,有效发挥了非税收入的补充作用,1-10月,全市非税收入完成53.20亿元,同比增长3.5%。三是积极落实国家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严格执行国家稳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加大退税减税降费和助企纾困力度,增强市场主体保生存、促发展能力。通过退税减税降费,进一步培育涵养税源,夯实财政增收基础。截至目前,全市新增增值税留抵退税36.98亿元、惠及市场主体1.04万户,增值税减免5.74亿元、惠及市场主体10.28万户,六税两费减免2.97亿元、惠及市场主体12.86万户,制造业缓税7.47亿元、惠及市场主体1.03万户。
(三)以强化统筹为抓手,进一步提升财政保障能力。面对财政减收压力,为更好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集中财力保障基层“三保”和重大项目建设资金需求,不断加大向上争取力度,通过强化资金统筹,坚持有保有压,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财政保障能力。一是积极向上争取。面对财力紧张困难,积极主动向上汇报衔接,1-10月,全市已争取上级转移支付资金151.6亿元,同比增长46.21%,其中争取中央留抵退税和补充财力转移支付资金34.34亿元,市级7.10亿元、县区级27.24亿元;争取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2.09亿元,较上年增加0.85亿元,增长68%;结合我市疫情防控实际,积极向省政府和省财政厅汇报,截至目前,已争取到疫情防控专项补助资金6.2亿元,有效缓解了我市疫情防控资金压力和财力紧张。二是加强结转结余资金管理。结合实际,制定印发了《兰州市市级结转结余资金管理办法》,加大结余结转资金梳理和收回力度。三是加强本年预算统筹。进一步细化项目管理,逐项梳理今年预算安排的项目,对本年暂不执行或执行进度缓慢的项目资金,坚决予以收回。通过以上举措,已收回资金5亿元,统筹用于经济发展亟需支持领域和平衡全年预算。
(四)以保障重点为导向,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发挥财政职能,把保障和改善民生摆在突出位置,围绕民生实事精准发力,不断优化支出结构,全力保障民生投入,切实增进民生福祉。一是尽全力做好疫情防控资金保障。面对多次疫情冲击,按照省市疫情防控资金保障相关规定,立即启动应急保障机制,按照“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原则,全面开放支付“绿色通道”,提高疫情防控资金保障效率;系统梳理全市疫情防控资金需求,加大本级投入和向上争取力度,截至目前,全市各级累计投入疫情防控资金18.84亿元,争取上级疫情防控专项资金6.2亿元。二是扩大教育领域投入。持续优化教育资源供给,扎实推进省、市为民办实事项目,安排兰州现代职业学院建设项目6.08亿元、职业教育发展专项资金6481万元、王家堡小学资产移交1000万元;投入633万元完成10个市列新改扩建学校项目,其中5所投入使用,5所完成主体建设,增加班级274个,增补学位1.2万个;加快推进教育办学条件改善,安排北京八中兰州分校装备配套资金1469.87万元、兰州市体育运动学校新建曲棍球场项目1000万元、校舍加固改造和提升项目954.35万元、改善学校信息化装备项目744.8万元;拨付2021年秋季学期及2022年全年家庭困难生补助及课后服务保障经费500万元。三是推进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拨付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4.44亿元,主要用于城乡低保、特困供养、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基本生活保障、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和临时救助等;拨付退役安置补助资金4.46亿元、优抚经费8197万元,全力保障优抚对象待遇,提高优抚对象生活质量。四是落实国家稳就业政策。1-10月,拨付就业补助资金2.95亿元;拨付稳岗返还资金2.65亿元,惠及市场主体2.77万户,惠及职工56.97万人;拨付留工培训补助2.34亿元,惠及市场主体3万户,惠及职工46.87万人,通过进一步优化补助资金申领流程,尽最大努力确保企业享受优惠政策,支持企业稳岗发展,千方百计稳定和扩大就业。
(五)以全面发展为主线,进一步加快重点任务落实。加强财政资金统筹,集中有限财力,优化资金投向,坚决落实中央、省、市重大战略部署和重大项目资金保障。一是加强乡村振兴资金投入。按照“四个不摘”要求,通过加大本级和县区投入、积极向上争取、统筹整合涉农资金等措施,投入资金10.53亿元,重点用于产业发展、农村基础设施改善、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易地扶贫搬迁和后续产业扶持。二是培育壮大经济增长点。拨付资金18.7亿元,持续加大对兰州新区、兰州高新区、榆中生态创新城的支持力度。通过加大产业投入、基础设施建设、落实对企业优惠政策等,进一步吸引资源、产业、人才、技术聚集,发挥其带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三是做好重大项目资金保障。按照《兰州市重大项目前期费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安排重大项目前期费9000万元,涉及134个重点项目;下达G30连霍高速清忠段扩容改造工程专项建设资金30.45亿元,有效保障项目建设需求;安排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项目补助资金8.96亿元,其中中央资金5.6亿元,市级地方配套资金0.56亿元,整合其他专项资金2.8亿元,全力推动我市冬季清洁取暖项目落地实施;紧紧围绕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目标,争取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2100万元、安排下达市级财政资金2292万元,用于支持燃煤锅炉淘汰改造、城市大气环境质量监测网络体系建设、污染源调查取证等工作;积极筹措资金9600万元,统筹做好省十五届运动会和省十一届残运会资金保障。积极争取专项债券资金,2022年共争取政府专项债券资金266.36亿元,同比增长245.25%,用于支持新建兰州至张掖三四线铁路中川机场至武威段、省政府为民实事共有产权住房、兰州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市属三所公立医院异地新建、兰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本补充等项目,为我市重点项目建设提供了财力保障。
(六)以提质增效为目标,进一步深化预算绩效管理。压实预算部门绩效管理主体责任,实现预算绩效管理常态化、长效化。一是夯实绩效管理基础。印发《兰州市市级预算绩效管理办法》等6个办法,健全事前评估、绩效目标、绩效监控、绩效评价及结果应用制度体系;累计设立分行业、分领域绩效指标9950个、共性指标765个,初步建成了科学合理、细化量化、可比可测、动态调整的兰州市分行业分领域绩效指标体系,为科学规范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打下良好基础。二是强化预算绩效评价。2022年,部门绩效自评实现100%全覆盖,加大重点项目评价力度,对180个重点项目和8个部门整体支出开展重点评价,将绩效评价结果与2023年预算安排实质性挂钩。三是实现“四本”预算全覆盖。开展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绩效管理,实现了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四本预算”全面纳入预算绩效管理,进一步提升预算绩效管理覆盖面和全面性。
(七)以制度建设为关键,进一步防范财政运行风险。各级财政部门始终把防范和化解财政风险作为财政工作底线,完善工作机制,强化制度约束,进一步提升防范和化解财政风险的能力。一是防范和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坚持底线思维,加强风险研判,不断完善政府债务风险监测、预警、化解、应急处置机制。依法依规举借政府债务,严格控制政府债务规模。用足用好专项债,密切关注债券资金使用进度,强化跟踪问效,实施穿透式监测,确保专项债券资金真正落实到项目建设上,切实提高专项债券资金使用效益。按照“谁举债,谁负责,谁偿还”原则,综合运用合规转化为企业经营性债务、依法依规核减隐性债务等方式,稳妥有序化解存量隐性债务,缓释债务风险。二是坚决防范基层“三保”风险。将“三保”工作作为政治任务来抓,强化县区预算审核,打足打实“三保”预算,制定《县区“三保”风险应急预案》,坚决落实处置机制,进一步压实县区“三保”支出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月监测和重大事项报告工作机制。财政支出坚持两个优先原则,强化库款监测调度,加大向上争取力度,夯实保障基础,确保基层“三保”不出问题。三是增强防范和化解能力。优化资金供给和投入机制,指导兰州金控设立和壮大兰州市国有企业信用保障基金和兰州金控投资基金,积极发挥平台增信融资发债作用,进一步增强我市国有企业化解和防范企业债务风险的能力。
各位代表,2022年,财政收支保持了总体运行平稳,财税部门在抓收入、调结构、强管理、防风险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发挥了积极作用,也取得了一定成效。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和市人大监督指导的结果,是各级各部门共同努力的成果。但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还需下更大决心和功夫去完善突破。具体来看,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加上疫情这个变量,财政收入组织难度进一步加大;基层“三保”、疫情防控等刚性支出有增无减,财政收支矛盾依然突出;重点领域建设资金需求大,可用财力规模不足,无法满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要求;政府债务还本付息仍在高峰期,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任务艰巨。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积极采取措施加以改进和解决。
三、2023年全市及市级预算草案编制情况
2023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后第一年,也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重要一年,编制好2023年预算,对于做好各项财政工作、保持经济平稳运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我们将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和市人大监督指导下,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更加坚定推动财政改革发展的信心和决心,更加注重精准、可持续的积极财政政策,更加强化财政预算执行管理,切实提升效能和资金效益,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确保完成全年财政收支预期目标。
(一)2023年市级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系统观念,统筹发展和安全,进一步强化政策对支出预算的指导和约束作用,加强政府资源统筹,清理盘活各类存量,大力优化支出结构,坚持有保有压、突出重点,增强对国家重大战略任务、省市重点项目的财力保障。坚决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厉行节约办一切事业,严控一般性支出。强化运用零基预算理念,打破基数概念和支出固化格局。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落实部门和单位预算管理主体责任,强化预算约束,加快支出标准体系建设,推动预算绩效管理提质增效。
(二)预算编制的总体原则
一是坚持“三保”优先、足额保障原则。严格落实中央、省、市关于“三保”支出两个优先工作要求,坚决压实“三保”主体责任,兜牢基本保障底线,所需资金足额纳入年度预算,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二是坚持量力而行、尽力而为原则。结合部门工作实际,按照轻重缓急、优先等次、绩效情况等统筹安排预算,全力保障重大政策、重要改革和重点项目实施,坚决压减非必要、非刚性支出。
三是坚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原则。落实过“紧日子”要求,精打细算、执守简朴,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确保“三公”经费只减不增,厉行节约办一切事业。
四是坚持提升效能、绩效优先原则。持续深化实施绩效管理,进一步将预算评审、绩效评价、财政监督三者有机融合,实现绩效目标与项目预算“同频共审”,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切实提高预算编制质量。
(三)2023年全市及市级财政预算编制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收支编制情况
2023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完成240.54亿元,增长5%(由于本年收入完成数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同时综合考虑国家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延续情况等因素,全市和市级收入预计增长5%),加上上级财政提前下达转移支付、上年结转、调入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收入168.76亿元,收入总计409.30亿元,相应安排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09.30亿元,收支平衡。
2023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完成126.6亿元,增长5%,预计上级转移支付收入20.08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亿元,调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1.26亿元,2023年市级可供安排财力152.94亿元。加上上级提前下达的专项转移支付1.28亿元、上年结转18.10亿元,收入总计172.33亿元。
市级安排预算支出总计172.33亿元,其中:基本支出83.69亿元,项目支出80.64亿元,偿还债务本息与发行费6亿元,预备费2亿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编制情况
2023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计完成124.56亿元,加上年结转等收入2.68亿元,收入总计127.24亿元。2023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计127.24亿元,其中调入一般公共预算5.89亿元。
2023年,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计完成33.2亿元。2023年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计33.2亿元,其中偿还专项债本息与发行费23.89亿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编制情况
2023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计完成1.06亿元,加上上年结转等收入2.71亿元,收入总计3.77亿元。2023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4亿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1.26亿元,结转下年0.11亿元,支出总计3.77亿元。
2023年,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计完成0.46亿元,加上上年结转等1.93亿元,收入总计2.39亿元。2023年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02亿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1.26亿元,结转下年0.11亿元,支出总计2.39亿元。
4.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编制情况
2023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计完成149.52亿元,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126.41亿元,上年结余176.07亿元,年末滚存结余199.18亿元。
2023年,市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计完成117.34亿元,上年结余收入164.5亿元,支出95.6亿元,滚存结余186.23亿元。
目前,2023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编报工作正在进行中,最终以省级汇总审核并上报财政部终审后的数据为准。
以上四本预算中全市预算数均为各县区上报汇总数据,最终数据以各县区人代会通过数为准。
四、2023年财政重点工作
2023年,我们将认真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各项决策部署,按照市人大对财政工作的意见建议改进工作,坚持稳中求进、靠前发力、主动作为,进一步加大财政逆周期政策调节力度,细化落实国务院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省市加快经济恢复和重振各项举措,更加精准高效地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切实发挥财政在“收、支、管、调、防”等方面的作用,促进加速经济恢复重振、保持社会和谐稳定,为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做好服务保障工作。
(一)以更实举措确保2023年财政平稳运行。坚持促收入、紧支出、严执行,持续提升资金使用效益,确保2023年财政平稳运行。一是严收严管,充分发挥条块联动争补助、左右协同强征管的增收效能。紧盯新一轮国家全面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的重大政策利好,切实加强项目储备库建设,条块共同发力,努力争取更多上级资金为全市重大项目建设提供财力支撑。积极协同市域内五家税务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历史遗留问题化解办公室等重点收入征管部门,全力做好各重点税种、各专项收入、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土地出让收入的组织工作,提高全市财力保障水平。二是精打细算,切实推动过“紧日子”入脑入心、见行见效。进一步压减“三公”经费,严控一般性支出,建立健全节约型财政保障机制,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同比下降9.19%。严格区分确需政府购买服务事项与部门单位正常履职事项,严禁变相增加编外人员经费。坚持“先有预算、再有指标、后有支出”,坚决纠正无预算、超预算支出,从严论证确需出台的增支政策,将预算评审论证和财政承受能力评估作为财政安排的必要条件。部门支出优先使用部门单位非财政拨款资金、货币性资金安排支出,规范和加强财政专户管理。三是快支快用,推动实现“钱等项目”到“项目等钱”的预算管理方式转变。进一步健全预算项目库建设,着力储备一批实施必要性充足、前期手续齐全的重点项目,确保资金到位即可实施。深入清理盘活结转结余资金,建立完善定期集中清理和不定期清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加大清理盘活力度,低效或闲置资金一律收回财政统筹使用。
(二)以更严标准守牢财政运行风险关口。坚持稳字当头,牢牢守住风险底线,加大统筹保障力度,加强财政运行监测,切实防范财政运行风险。一是坚持守住底线、防患未然,确保全市“三保”不出问题。严格落实各级保障责任,在预算安排中做实“三保”预算,在库款调度上优先保障“三保”需求,在预算执行中严禁其他项目挤占“三保”支出。健全“三保”预算执行约束和监控机制,落实工资性支出国库账户分账管理机制,坚持财政工资性支出结算账户封闭运行、单独调拨、专款专用;用活用好地方财政运行监测系统,按月统计分析各县区“三保”执行情况,及时预警提示,提前介入处置,实行风险关注和重点监测管理,做好风险隐患排查处置。切实加强库款管理,统筹安排各项财政收支,密切关注区级库款情况,合理调度库款,保障“三保”需求。二是坚持超前应对、担当作为,确保全市债务平稳运行。专项债务方面,近年我们抢抓国家发行专项债券加强跨周期调节的历史机遇,积极争取专项债券额度为全市基础设施、医疗健康、教育等重点领域提供了有力支持。但由于债券付息占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较大,其潜在财政风险不容忽视。未来我们将在省级核定政府债务限额内依法举债融资,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合理把握债券发行节奏,优先选择成熟度高的项目予以支持,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掌握项目资金使用和建设进度等情况,避免债券资金沉淀闲置,确保债券项目储备、发行规模、支出进度等核心指标处于适宜健康水平。坚决落实地方政府不得以任何形式增加隐性债务的要求,杜绝超出承受能力上新项目、铺新摊子;压实部门和县区化债主体责任,确保我市年度化债任务顺利完成。强化债务监管和追责,联合金融监管部门对债务实行穿透式监管,积极配合对化债情况的审计核查,严格落实政府举债终身问责制和债务问题倒查机制。
(三)以更高效率保障重点领域发展建设。一是精准施策促发展、增动能。坚定不移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稳经济一揽子政策,全力打好稳经济财税组合拳。全面推动税费减、缓、退等优惠政策直达快享,最大力度发挥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作用,支持振兴制造业专项资金、中小企业发展专项奖补资金、工业企业倍增计划专项奖励资金等对企奖补政策落地生效,以顶格的增量政策积极应对经济下行压力,确保政策资金跑在风险和困难前面,切实为市场主体纾困解难。推进城市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助力扩投资、优结构,加快黄河流域白塔山段提升改造、城市更新配建、快速路网、城市污水管网等重大项目建设。加快构建具有竞争力的现代产业体系,建设兰州国家级互联网骨干直联点项目,实施市级重大科技专项,重点支持生物医药、装备制造、材料化工等领域企业开展技术攻关,加快科技成果转化。优化完善产学研融合体系,实施兰州市科技支撑项目和产学研合作平台认定补助项目,支持科技企业、高校院所开展工业领域、农业领域及社会发展领域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着力构建绿色制造产业体系,加快推进兰州石化特种丁腈橡胶等项目实施。积极培育新材料、新能源、信息产业、先进制造业等先进产业集群,支持现代服务业和跨境商贸发展。二是持之以恒惠民生、增福祉。坚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0%以上用于民生事项,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加大重点领域民生投入,全市统筹财政资金保障民生实事,加快中小学幼儿园学位、养老托育床位、康复机构、社区公园、体育健身设施等建设。积极保障老旧小区综合改造提升、保障型住房建设等重点民生项目。继续推进公安系统“雪亮”工程建设,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全力支持粮食等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统筹支持高校毕业生、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农民工、退役军人、残疾人等重点群体就业工作。优化公共服务供给。突出“保基本、兜底线、可持续”,持续推进全市教育、医疗、住房、文化等领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优质化,推动形成公共服务共享格局。
(四)以更深层次推进财政体制改革。推进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一是坚持制度统一与区域均衡相协调。按照改革总体要求和重点内容,进一步优化市与县区收入划分制度,完善差异化的对下转移支付制度调节各区财力,实现全市各区域均衡协调发展。二是坚持支出责任与事权划分相协调。针对目前还没有相关划分方案的领域及划分不够细致的领域,结合市与县区财力分配情况和事权承担情况,逐步明确和细分财政事权,依据财政事权落实各级支出责任,切实实现“谁的孩子谁抱”。三是财政新形势与预算管理新格局相协调。聚焦财政可持续发展和高效配置财政资源,加快构建预算管理新格局。深入推进零基预算改革,打破支出固化格局。全力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更新建设,从技术层面倒逼预算管理精细化改革。进一步发挥社会资本效益,充分利用基金运作、PPP合作、政银合作、政保合作等方式,逐步实现对企补助平台化、政企融合资本市场化、财政资金发挥效益“杠杆化”、财政退出机制明晰化等改革事项。
各位代表,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的监督指导,坚定信心、勇毅前行,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努力建设经济强、百姓富、环境美、社会文明程度高的新兰州,在革故鼎新、复兴圆梦的伟大实践中创造兰州新的辉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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