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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看 | 社保缓缴又出新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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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界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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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2-29 01:35:1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重庆税务
标题: 速看 | 社保缓缴又出新政!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4Mzk4MzM0MA==&mid=2684258703&idx=1&sn=f96f439051dd5785d0e005455a6000c0&chksm=85e4070cb2938e1a481a276ae340afd40c197391fd218f7e6a192def8f9b03c250eae06fd1cf#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2-12-28 08:27
二维码: -

http://file.tax100.com/o/202212/29/771_1672248914181.mp4
社保缓缴又出新政!


为助力您复工复产,重庆市四部门在《关于做好扩大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范围等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22〕22号)的基础上,又出台新文件,明确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到期后,企业可在2023年底前以分期或逐月等方式补缴缓缴的社会保险费。
具体咋规定?
看这里


主体条件
已经享受社保缓缴政策的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事业单位及各类社会组织。

补缴方式
您既可选择到期一次性补缴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也可选择2023年底前以分期或逐月等方式补缴。


在补缴期间,不仅木有滞纳金,而且企业在办理社保缴费查询、开具缴费证明时,均为正常状态!

温馨提示:
企业缓缴期间,要依法履行代扣代缴职工个人缴费义务。已依法代扣代缴的,职工个人缴费状态才会被认定正常哦!

来源:重庆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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