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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税小课堂|纳税信用知多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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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界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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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2-5 19:10:5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云浮税务
标题: 云税小课堂|纳税信用知多D~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g2MTAzMTg3OA==&mid=2247498966&idx=1&sn=d4368c266ddf6de8d81bc6a9ae0675aa&chksm=ce1fe07ff96869694f67c38288bdaf412c895c38af579ab51119c407bbc38004bdf94b1d11aa#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2-11-30 1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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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纳税信用评价结果已然成为企业的一张新名片,良好的纳税信用是企业诚信经营的“金字招牌”,更是优先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和便捷服务举措的“金钥匙”。但有些纳税人对纳税信用评价的相关政策还不是十分了解,我们整理了一些热点问题,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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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什么是纳税信用评价?

纳税信用评价是税务机关根据采集的纳税人纳税信用信息,按照相关规定,就纳税人在一定周期内的纳税信用状况所进行的评价,评价结果分A、B、M、C、D五级。纳税人纳税信用级别由主管税务机关进行评价;税务机关每年对纳税人上一年度的纳税信用级别进行评价,并在4月份确定纳税信用级别评价结果。
02哪些纳税人可纳入纳税信用评价的范围?

已办理税务登记(含“三证合一、五证合一、一照一码”、临时登记)的独立核算企业、以及个人所得税查账征收的个人独资企业和个人合伙企业。扣缴义务人、自然人纳税信用管理办法由国家税务总局另行规定。

其中,从2017年度开始新增下列纳税人参与纳税信用评价:
(1)从首次在税务机关办理涉税事宜之日起时间不满一个评价年度的企业。评价年度是指公历年度,即1月1日至12月31日。

(2)评价年度内无生产经营业务收入的企业。

(3)适用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的企业。

(4)个体工商户(一般纳税人)
自2020年11月1日起,非独立核算分支机构可自愿参与纳税信用评价。具体方式是,非独立核算分支机构可通过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纳税信用补评申请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纳税信用补评和复评事项的公告》(2015年第46号)所附),自愿参与纳税信用评价。

  非独立核算分支机构是指由企业纳税人设立,已在税务机关完成登记信息确认且核算方式为非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非独立核算分支机构参评后,2019年度之前的纳税信用级别不再评价,在机构存续期间适用国家税务总局纳税信用管理相关规定。

03纳税信用级别有几级?

纳税信用级别有A、B、M、C、D五级。
(1)A级纳税信用为年度评价指标得分90分以上的。

(2)B级纳税信用为年度评价指标得分70分以上不满90分的。

(3)M级纳税信用为新设立企业或评价年度内无生产经营业务收入且年度评价指标得分70分以上的企业。

(4)C级纳税信用为年度评价指标得分40分以上不满70分的。

(5)D级纳税信用为年度评价指标得分不满40分或者直接判级确定的。
04如何查询自身纳税信用等级?

如何查询自身纳税信用等级?

登录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电子税务局,通过【我要查询】—【纳税信用状态信息查询】模块查看评价结果。

1.点击【我要查询】—【纳税信用状态信息查询】



2.系统弹出【纳税人信用综合查询】页面,自动显示最新纳税信用评价内容。



3.如需查询其他年度纳税信用评价内容,请点击【纳税信用年度评价查询及下载】,选择【所属年度】,点击【查询】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云浮市税务局
编发:国家税务总局云浮市税务局纳税服务中心(税收宣传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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