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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化电子发票指引④ | 打开这个问答小锦囊,帮您更好了解数字化电子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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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界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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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1-25 13:10:1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中山税务
标题: 数字化电子发票指引④ | 打开这个问答小锦囊,帮您更好了解数字化电子发票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wMDc1NDQwMA==&mid=2651670312&idx=6&sn=06b0f14dfca194b9359f9d2e21bc22e4&chksm=811df0a7b66a79b16dc09c258b79ac47905f3ae668a9d3368f02188e1060120f5db9c4383e2d#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2-11-24 16:36
二维码: -


数字化电子发票开票试点全面扩围啦!(详情可点击链接: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开票试点全面扩围工作安排的通告
为了让大家更好地了解数字化电子发票相关内容,我们总结梳理了八大问答锦囊。

问题一:
推行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的背景是什么?
答:全国统一的电子发票服务平台24小时在线免费为纳税人提供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开具、交付、查验等服务,是落实税收征管数字化升级和智能化改造的重要抓手。使用全电发票能进一步强化发票记录交易信息的本质,实现经济交易信息“一票式”集成,有利于降低征纳成本。

问题二:
数字化电子发票与现行发票法律效力、基本用途是否相同?
答:数字化电子发票的法律效力、基本用途等与现行纸质发票相同。
其中,带有“增值税专用发票”字样的数字化电子发票,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与现有增值税专用发票相同;带有“普通发票”字样的数字化电子发票,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与现有增值税普通发票相同。

问题三:
纳税人可以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哪些类型的发票?
答: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目前支持开具数字化电子发票、增值税纸质专用发票(以下简称“纸质专票”)和增值税纸质普通发票(以下简称“纸质普票”)。
其中,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的纸质专票和纸质普票,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和基本使用规定与现有纸质专票、纸质普票相同。

问题四:
纳税人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的纸质发票票样与现行纸质发票票样有何区别?
答:相对于现行纸质发票(纸质专票、纸质普票),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的纸质专票和纸质普票的发票密码区不再展示发票密文,改为展示电子发票服务平台赋予的20位发票号码及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网址。

问题五:
纳税人使用数字化电子发票有什么优点?
答:(一)领票流程更简化
开业开票“无缝衔接”。全电发票实现“去介质”,纳税人不再需要预先领取专用税控设备;通过“赋码制”取消特定发票号段申领,发票信息生成后,系统自动分配唯一的发票号码;通过“授信制”自动为纳税人赋予开具金额总额度,实现开票“零前置”。基于此,新办纳税人可实现“开业即可开票”。

(二)发票开具更便捷
一是发票开具渠道更多元。纳税人不仅可以通过电脑网页端开具全电发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全部功能上线后,还可以通过客户端、移动端手机App随时、随地开具全电发票。
二是发票服务“一站式”更便捷。纳税人登录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后,可进行发票开具、交付、查验以及用途勾选等系列操作,享受“一站式”服务,不再像以前需登录多个平台才能完成相关操作。
三是发票数据应用更广泛。通过“一户式”“一人式”发票数据归集,加强各税费数据联动,为实现“一表集成”式税费申报预填服务奠定数据基础。
四是“去版式”满足个性业务需求。全电发票可以选择以数据电文形式交付,破除PDF、OFD等特定版式要求,降低发票使用成本,提升纳税人用票的便利度和获得感。全电发票样式根据不同业务进行差异化展示,为纳税人提供更优质的个性化服务。
五是纳税服务渠道更畅通。电子发票服务平台提供征纳互动相关功能,如增加智能咨询,纳税人在开票、受票等过程中,平台自动接收纳税人业务处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进行智能答疑;增设异议提交功能,纳税人对开具金额总额度有异议时,可以通过平台向税务机关提出。

(三)入账归档一体化
一是通过制发电子发票数据规范、出台电子发票国家标准,实现全电发票全流程数字化流转,进一步推进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财务管理信息化。
二是发布电子发票数据规范和接口标准,开放电子发票服务平台接口方案,鼓励规模较大、信息化程度较高的企业改造ERP等财务软件直接对接,实现发票报销、入账、归档一体化操作。

问题六:
纳税人开具和取得数字化电子发票报销入账归档的,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答:纳税人开具和取得全电发票报销入账归档的,应当按照《财政部 国家档案局关于规范电子会计凭证报销入账归档的通知》(财会〔2020〕6号,以下称《通知》)和《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财政部、国家档案局令第79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一,纳税人可以根据《通知》第三条、第五条的规定,仅使用全电发票电子件进行报销入账归档的,可不再另以纸质形式保存。
第二,纳税人如果需要以全电发票的纸质打印件作为报销入账归档依据的,应当根据《通知》第四条的规定,同时保存全电发票电子件。

问题七:
如何理解数字化电子发票的“开具金额总额度”?
答:税务机关对试点纳税人开票实行开具金额总额度管理。开具金额总额度,是指一个自然月内,试点纳税人发票开具总金额(不含增值税)的上限额度。

问题八:
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税务数字账户为试点纳税人提供哪些服务?
答:税务机关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税务数字账户为试点纳税人提供发票归集、查询、下载、打印等服务。纳税人开具和取得各类发票时,系统自动归集发票数据,推送至对应纳税人的税务数字账户,并支持纳税人对全电发票进行查询、下载、打印,从根本上解决纳税人纸质发票管理中出现的丢失、破损及电子发票难以归集等问题。


附件一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开展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试点工作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公告2022年第2号

附件二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扩大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受票方范围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公告2022年第3号

附件三
数字化电子发票样式

附件四
红字发票信息确认单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中山市税务局
供稿:大涌税务分局
编发:中山市税务局纳税服务中心(税收宣传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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