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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城乡居民社会保险费业务暂停办理有关事项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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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1-25 13:00:2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蚌埠税务
标题: 关于城乡居民社会保险费业务暂停办理有关事项的通告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wNjE5OTQyMg==&mid=2651777736&idx=1&sn=80c8b443e7f4192850fbe15468aad0f5&chksm=80eb4bd9b79cc2cfaaf0c380611141a3fcc49d9f82aa7a0084704cd6ce31dfbc723fdcb9892b#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2-11-23 09:21
二维码: -
广大城乡居民社会保险缴费人:
经国家税务总局蚌埠市税务局、蚌埠市医疗保障局、蚌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定于2022年11月23日0时至2022年11月29日8时期间,暂停办理城乡居民社会保险费相关业务。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暂停办理社会保险费业务时间安排
(一)2022年11月23日0时起,税务、人社部门暂停办理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业务;安徽省人社厅网上办事大厅、安徽省政务服务网、皖事通 APP、微信、支付宝等缴费渠道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服务功能暂停使用。
(二)2022年11月24日18时至2022年11月29日8时,税务部门暂停自然人(灵活就业人员和城乡居民)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税银系统对外服务功能,包括微信、支付宝、皖事通、办税服务厅税银POS机、银行柜台查缴等缴费渠道。2022年11月25日24时至2022年11月28日24时医保局网上办事大厅、政务服务网、皖事通APP中有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服务事项暂停使用,医保微信缴费功能同步暂停。
(三)2022年11月25日18时至2022年11月29日8时, 税务部门暂停用人单位社会保险费缴费业务,包括安徽省电子税务局、办税服务厅等缴费渠道。
二、恢复办理社会保险费业务时间安排
2022年11月29日8时起,恢复社会保险费业务的办理,网上服务同步恢复。
三、重要事项提醒
(一)系统恢复后,用人单位主要通过安徽省电子税务局缴纳社会保险费,灵活就业人员可通过皖事通、微信、支付宝等缴费渠道缴纳社会保险费,也可通过合作商业银行、办税服务厅等线下缴费渠道,办理缴费业务。
(二)城乡居民社会保险缴费业务办理
1.已办理参保登记的,在恢复办理业务后,可通过税务部门提供的微信、支付宝、皖事通等线上缴费渠道,以及合作商业银行、办税服务厅等线下缴费渠道,办理缴费业务。
2.未办理参保登记的,在恢复办理业务后,需先到人社、医保部门办理参保登记后,再通过税务部门提供的上述缴费渠道办理缴费业务。
3.合作商业银行包括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徽商银行、光大银行、农村商业银行、邮储银行。
(三)请广大缴费人合理安排时间,避免影响城乡居民社会保险缴费。
(四)请缴费人切勿相信不法分子编造散布的各类涉及城乡居民社会保险费的虚假信息,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感谢广大缴费人长期以来对城乡居民社会保险费征收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全市各级税务机关、人社、医保经办部门将尽最大努力减少影响,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蚌埠市税务局
蚌埠市医疗保障局
蚌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1月23日
支付宝缴费操作指南.doc
微信缴费操作指南.doc
皖事通城乡居民医保操作指南.docx
皖事通操作指南.pptx
”掌上办渠道”-自然人社保费缴费202210.pdf
725_1669352420799.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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