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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问我答】疫情在家期间,发现增值税发票丢了,怎么线上办理挂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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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界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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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1-22 03:50:2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重庆税务
标题: 【税问我答】疫情在家期间,发现增值税发票丢了,怎么线上办理挂失?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4Mzk4MzM0MA==&mid=2684250554&idx=1&sn=f4b0b3429f6a6510000c5f77188b4327&chksm=85e4e739b2936e2f65625911779c9a757fad94674a5118b994c09168aab3e89c6b2a22c45463#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2-11-21 17:35
二维码: -


近期,很多小伙伴都居家办公了
小编重点整理了一些
“非接触式”办税热点问答
一起来看看吧

Q
A
税问


我答

疫情在家期间,发现增值税发票丢了,怎么线上办理挂失?
  亲!别担心,您可以于发现丢失发票当日登录重庆市电子税务局办理发票挂失业务!温馨提示,不需要登报作废哦!具体操作如下:
第一步,登录重庆市电子税务局,点击【发票套餐】


第二步,选择【发票缴销】,点击【专票/普票遗失、损毁报告】


  第三步,填写【发票挂失损毁信息】【挂失损毁情况说明】等,点击“【下一步】”,完成在线提交。


我公司以前是小规模纳税人,期间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在升为一般纳税人后还可以抵扣吗?
符合条件的扣税凭证是可以抵扣的。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认定或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前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59号 )规定,纳税人自办理税务登记至认定或登记为一般纳税人期间,未取得生产经营收入,未按照销售额和征收率简易计算应纳税额申报缴纳增值税的,其在此期间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可以在认定或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后抵扣进项税额。


来源:重庆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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