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039
  • Tax100会员 27965
查看: 547|回复: 0

国税函〔2001〕770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所属分支机构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通知

2万

主题

2万

帖子

1万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10653
2020-6-15 10:22:5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heilongjiang.chinatax.gov.cn/ldms/front/lawArticleInfo/infoShow.do?lawArticleId=11192
发文单位:
文件编号: 国税函〔2001〕770号
文件名: 国税函〔2001〕770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所属分支机构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01-10-22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所属分支机构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通知
国税函〔2001〕770号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系统单位工作职能的转变,按照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有关规定,现明确:对行使国家行政管理职能的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含国家外汇管理局)所属分支机构自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凡与本规定有抵触的,以本规定为准。



相关帖子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liwei03@51shebao.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