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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消息
2022-11-18 10:5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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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韶关税务
标题:
您的声音我在听|12366热点问答第28期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4OTg1OTIyMA==&mid=2654044258&idx=4&sn=b8e1a6ab6352bb1fbd7d8c4bf2e757ee&chksm=8bd15599bca6dc8f2a22a296a7d473b8490d1a18547e8ada14aa8219f92a06e169ad98a6feaa#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2-11-17 17:31
二维码:
-
问:电子烟全国平均成本利润率是多少?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消费税暂行条例
》和《中华人民共和国
消费税暂行条例
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当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则需要使用全国平均成本利润率计算组成计税价格,应税消费品全国平均成本利润率由税务总局确定。因此,根据我国电子烟行业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经商有关部门,暂定电子烟全国平均成本利润率为10%。
2.问:电子烟消费税税率是多少?
答:电子烟生产(进口)环节的消费税税率为36%,电子烟批发环节的消费税税率为11%。
3.问:电子烟消费税征税对象包括哪些?
答:按照《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对电子烟征收消费税的公告》(2022年第33号)的规定,电子烟消费税征税对象为电子烟产品,包括烟弹、烟具以及烟弹与烟具组合销售的电子烟产品。其中,电子烟有关定义按照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的《电子烟》强制性国家标准(GB 41700-2022)确定。
4.问:电子烟批发环节消费税纳税人指的是谁?
答:按照《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对电子烟征收消费税的公告》(2022年第33号公告)的规定,电子烟批发环节消费税纳税人是指取得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并经营电子烟批发业务的企业。
5.问:电子烟生产环节消费税纳税人指的是谁?
答:按照《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对电子烟征收消费税的公告》(2022年第33号公告)的规定,电子烟生产环节消费税纳税人是指取得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并取得或经许可使用他人电子烟产品注册商标(以下简称持有商标)的企业。其中,取得或经许可使用他人电子烟产品注册商标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有关规定确定。
按照33号公告的规定,通过代加工方式生产电子烟的,由持有商标的企业申报缴纳消费税。因此,只从事代加工电子烟产品业务的企业不属于电子烟消费税纳税人。
供稿:国家税务总局韶关市税务局
作者:黄炜鹏
编发:国家税务总局韶关市税务局办公室
编辑:邓婷
责编:薛柏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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