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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税交流] 【连载】著作权/版权及涉税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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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3-11 20:51:1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著作权的主体如何分类和确认

  著作权也就是我们常说的版权,现在的人们的版权意识都有提高了,在转载他人的作品时也知道标明出处了,这是好的趋势。如果要对著作权的主体分类确认的,那么著作权的主体如何分类和确认?

  一、著作权的主体如何分类和确认

  著作权人,即依法对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享有著作权的人,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在一定条件下,国家也可能成为著作权主体。

  1、原始主体与继受主体。划分依据是著作权的取得方式。

  原始主体:指在作品完成后,直接根据法律规定合同约定,在不存在其他基础性权利的前提下对作品享有著作权的人。一般情况下为作者,特殊情况下作者以外的自然人或组织也可能成为著作权原始主体。

  继受主体:通过受让,继承,受赠或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取得全部或一部分著作权的人。

  区别:

  (1)概念不同。

  (2)取得方式:原不以继为存在前提,但继享有的权利却是从原处取得的,并以他人原有著作权的合法存在为条件。

  (3)著作权是否完整:原所享有的著作权之完整性比继的权利表现得充分,因为继绝对不可能享有完整著作权,只能取得著作财产权的部分或全部,而不能取得著作人身权。

  2、本国主体与外国主体。以著作权人所具有的国籍为标准而分类。

  区别:由于著作权法具有非常严格的地域性,因此内与外待遇差异明显。

  (1)保护条件不同:中国作者和其他著作权人的作品无论是否发表,依据著作权法直接取得保护;外国人的作品若首先在中国境内发表,依照我国著作权法享有著作权。外国人在中国境外发表的作品,根据其所属国与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享有的著作权,受我国法律保护。

  (2)作品首次发表的规定不同:中国作者的作品的首次发表,指作品首次在中国境内或境外发表。对外国作者来说,其作品首次在中国境内发表,指外国人未发表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出版,或外国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外出版后,30天内又在中国境内出版的,也被视为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发表;或外国人的作品未发表,但经授权改编,编译后在中国境内出版的,也视为该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发表。

  (3)著作权保护期的起算不同:中国公民、法人或非法人单位的作品,其著作权从作品创作完成之日起产生。外国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发表的,其著作权保护期自首次发表之日起计算。外国人在中国境外发表的作品,其保护期根据其所属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及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来确定。

  3、完整的著作权主体与部分的著作权主体。根据主体所享有的著作权的完整程度不同而划分的。

  完整主体:指对其创作的作品享有全部著作财产权和著作人身权的作者。

  部分主体:指通过转让或继承关系而取得部分著作权的人。

  (1)创作作品的作者一般都是完整的著作权主体。如果作者将自己的著作财产权的一部或全部转让给他人,自己只有部分著作财产权或著作人身权,此时作者也就成了部分著作权主体。

  (2)在某些情况下,作者甚至可能不是或不再是著作权主体,如我国著作权法规定将法人视为作者的情况,事实上的自然人作者就不是著作权主体。


  二、网络环境下著作权权利主体如何确认

  1、公众认知确认法

  该方法是指以公众的认知程度作为确定作者的依据。依法享有著作权的作品只要有署名,在没有相反证据证明的情况下,该署名人即推定为该作品的作者,即使该署名为笔名。只要公众根据署名可以毫无疑问地确定作者的身份,那么该署名就可以作为确认作者的依据。


  2、推定代理法

  该方法是指当网络上的作品没有署名或公众不能毫无疑问地确认笔名是谁时,将发表该作品的网站视为该作品的作者的代理人,由该网站代理作者行使署名权以外的著作权。当作者公开其身份并证实其为作者时,网站的代理权终止,网站向真正的作者交付因作品产生的利益。该方法可以尽早确定权利人,有利该作品的传播和交易安全,同时,也不会给真正的作者造成利益损失。笔者建议,网站可以在用户注册时,与用户签订代理协议约定该代理权。


  3、网络注册号和密码验证法

  该方法是利用网络注册号和密码验证的方式证明网络作品的作者身份。一般来说用户在网上发表文章、登陆各种论坛或聊天室时都要输入注册号和密码,如果他能够顺利地登陆,并能修改密码、上载文件、删除文件,在无相反证据证明的情况下,基本上可以确定他就是作者。


  4、电子备案法

  该办法是笔者在著作权备案制度上的一种想法和建议。根据我国现行的《著作权法》的规定,任何依法可以取得著作权的作品一旦完成,作者即依法享有著作权。

  法律依据:

  《著作权法》第二条: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

  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根据其作者所属国或者经常居住地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享有的著作权,受本法保护。

  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出版的,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

  未与中国签订协议或者共同参加国际条约的国家的作者以及无国籍人的作品首次在中国参加的国际条约的成员国出版的,或者在成员国和非成员国同时出版的,受本法保护。

  第九条:著作权人包括:

  1、作者;

  2、其他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著作权转让合同.doc

47 KB, 下载次数: 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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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演唱专辑个人所得税  发表于 2020-7-13 17:08
学习  发表于 2020-6-10 10:50
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是指出版者对其出版的图书和期刊的版式设计享有的权利,表演者对其表演享有的权利,录音录像制作者对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享有的权利,广播电台、电视台对其播放的广播、电视节目享有的权利。  发表于 2020-3-17 22:14
八大较成熟的版权商业模式:点击广告分成、浏览广告分成、稿费支付、付费下载分成、会员服务分成、粉丝经营、流量输出、买断经营。  发表于 2020-3-17 14:42
http://china.findlaw.cn/chanquan  发表于 2020-3-12 00:01
“邻接权”一词译自英文 neighboring right, 又称作品传播者权,是指与著作权相邻近的权利,是指作品传播者对其传播作品过程中所作出的创造性劳动和投资所享有的权利。  发表于 2020-3-11 23:57
学习到了  发表于 2020-3-11 2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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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2020-3-11 20:56:45 | 显示全部楼层
著作权何时生效

  根据专利法及其有关法律的规定,侵权行为人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包括民事责任、行政责任与刑事责任。专利的发明人发明专利后要取得专利权就需要到专利管理部门申请,申请发明专利要提交相应的资料进行审查。那么,著作权何时生效?

  一、著作权何时生效

  实质审查的生效到授权一般是6-18个月。

  如果没什么问题不到一年也有可能就授权了。但不能保证一定会授权,因为在实质审查阶段会审查新颖性、创造性等问题,如果有一些实质性缺陷不能修改,或修改后仍不能满足授权的条件的话就可能被驳回了。

  对于发明专利而言 除一些需要保密发明专利外,一般的发明专利需要经过受理、初审、公布、实审和授权公告这些阶段,一般情况下,自受理起18个月会进行公布,然后进行实审阶段,一般情况3年左右才能获得授权,但不排除更长的时间。为了加快获得专利权的期限,可以申请提前公开,这样在初审合格后,即进行公布,然后进入实审阶段,这样可以加快授权进度。另外,有些特殊情况,还可以进行加快审查的请求,但手续比较复杂,费用也会较高。

  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而言,需要经过受理、初审和授权公告阶段,由于不需要进行实质审查,因此,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获得授权的时间较短,一般为6-10月。


  二、申请发明专利需要提供的技术资料

  1、权利要求书:说明要求保护的发明内容,该内容是指该发明的实质性技术特征。

  2、说明书摘要:概括说明该发明(300字以内)。

  3、说明书:说明本发明所属技术领域;说明与发明有关的背景技术;说明本发明的目的;详细说明本发明的技术方案;说明该技术方案的达到的效果和优点;证明该效果和优点的相关实验和数据。具体地:

  涉及机械领域的发明,应提供该产品专利的结构示意图,说明产品的结构、形状特征,各部件名称及连接关系,工作原理。

  涉及电学领域的发明,应提供各元器件名称,及元器件之间的电气关系。

  涉及化学领域的发明,应提供具体化学物质的名称,制备方法、工艺条件。

  涉及化工设备系统的发明,应当提供各个设备之间的连接关系,具体说明与发明有关的设备的结构特征、连接关系。

  涉及药物发明的,应提供药物的成分、含量、制备方法、临床或动物实验的方法和试验数据。 涉及微生物和生物工程领域的发明,应提供须保藏的证明。

  4、附图说明(如果需要);

  5、具体实施方式(实施例):具体举例说明本发明。

  三、实质审查的内容

  专利局在收到申请人提交的实质审查请求书以及已有技术参考资料、实质审查费之后即对该专利申请进行实质审查,通常要检索与发明主题有关的现有技术并对下列问题进行审查:

  1、申请专利的发明是否属于专利法所称的发明

  2、申请专利的发明是否违反国家法律、社会道德、公共利益;

  3、申请专利的发明是否属于不授予专利权的领域;

  4、申请专利的发明是否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

  5、是否符合同样的发明创造只能被授予一项专利的规定;

  6、依照专利法第九条的规定,是否属于最先申请人;

  7、说明书是否清楚完整地叙述了发明内容,说明书的撰写是否符合规定;

  8、权利要求书是否以说明书为依据,写明了要求保护的范围以及权利要求书的写法是否符合规定;

  9、专利申请是否符合单一性的要求;

  10、申请人对其申请文件的修改或者分案,是否明显超出了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

  法律依据:

  《专利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发明专利申请经实质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授予发明专利权的决定,发给发明专利证书,同时予以登记和公告。发明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专利法》第四十条规定,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经初步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授予实用新型专利权或者外观设计专利权的决定,发给相应的专利证书,同时予以登记和公告。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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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接权”一词译自英文 neighboring right, 又称作品传播者权,是指与著作权相邻近的权利,是指作品传播者对其传播作品过程中所作出的创造性劳动和投资所享有的权利。  发表于 2020-3-11 2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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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2020-3-11 21:00:40 | 显示全部楼层
著作权版权有哪些权益

  在现今社会越来越多的人重视申请著作权,无论是音乐作品、艺术亦或是其他作品都在不同程度上受到人们的重视,法律也保护这方面的著作权。

  一、著作权版权有哪些权益

  (一)人身权

  1、著作权法中的人身权不同于民法概念上的人身权。这种权利是与作者人身密不可分的。

  (1)法人能否享有人身权。中国的著作权法规定,法人或非法人单位可以成为著作权的主体,这自然也就承认法人或非法人单位可以享有人身权。但这个问题在世界各国的版权法中存有很大的不同。大多数保护作者人身权的国家,在版权法中规定只有自然人才能成为作者,也就是只有自然人才能享有人身权。因为人身权是作者人格的一种反映,而承认法人有意志则是近些年的事情。

  (2)人身权能否转让和继承。一般来讲,人身权是人格权。由这里可以否定人身权的转让和继承。大多数国家版权法都规定人身权不可剥夺,不可强制许可,不可转让等。但在理论和实践中,一部分人身权的转让和继承似乎又有其不可否认的理由和事实。人身权和作者的人身是不可分割的,但人身权中的某些权利与财产权也是密不可分的。

  (3)著作权中的人身权与民法中人身权的区别。民法中的人身权主要是指生命权、健康权、自由权、人格权、肖像权等。由此可见,民法中的人身权是人的本身所固有的权利,它与著作权中人身权的区别在于:

  第一,从权利产生的基础来看,民法的人身权的产生是基于人的出生,人一旦出生便具有了生命,也就具有了人身权。而著作权中的人身权则是基于作品的创作而产生,亦即以作品的诞生为条件。

  第二,民法上的人身权是人生而有之,人人具有,著作权所称的人身权只限于作者,即创作作品的人才有资格享有。

  第三,民法上的人身权只限于自然人,而著作权法上所称的人身权利根据著作权法规定,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

  第四,民法上的人身权就大部分权利而言是伴随着人的生命的死亡而消亡(有的人身权其权利人死后也不可侵犯,如肖像权)。著作权法上的人身权即使主体死亡,也可单独存在,如署名权。

  第五,民法上的人身权不能继承和转让,著作权法上的人身权中的部分权利可以转让和继承。

  第六,民法上侵犯人身权大多是直接侵犯主体本身,而侵犯著作权中的人身权则表现为对作品的非法使用上。

  2、发表权。发表权是指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这里包含两层意思:一是决定发表,二是决定不发表。发表权具体有下列内容:何时发表;以什么形式发表,如以书籍形式、连载形式、广播形式等;何地发表。发表的作品应当是尚未公开的作品原件或复制件,如果说作品已经出版或展览过,便不再有发表的问题。公之于众主要是指在公众场合,向不特定的多数人宣讲或展览,被多数人所知。如果说作品只是在作者的朋友之间传阅,则不算是发表。

  3、署名权。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通过署名可以对作者的身份予以确认。著作权法规定,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其他组织为作者。署名权是著作权的核心,有了署名权,著作权的权利主体才能确认。

  4,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的完整权实质上是一个事物的两个方面。一方面,作者有权修改作品,另一方面,有权禁止他人篡改、歪曲作品。修改权是指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

  (二)财产权

  著作权中的财产权是指能够给著作权人带来经济利益的权利。这种经济利益的实现,要依靠著作权人对作品使用才能获得。由此可以看出,著作权中的财产权与民法中的财产权是不同的,主要表现在:

  (1)权利的表现形式不同。

  (2)民法中的财产权法律予以永久保护,即便所有人死后仍受法律保护,可以世世代代传递下去。

  (3)法律对物权的行使没有作过多的限制,而对于著作权的财产权的行使则作了较多的限制,如合理使用不支付报酬等。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著作权的财产权是指著作权人通过复制、发行、出租、展览、表演、放映、广播、信息网络传播、摄制或者改编、翻译、汇编等方式使用作品并由此获得报酬的权利,以及许可他人以上述方式使用作品,并由此获得报酬的权利。


  二、受保护的著作权

  (一)文字作品;

  (二)口述作品;

  (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四)美术、建筑作品;

  (五)摄影作品;

  (六)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

  (七)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八)计算机软件;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三、著作权的许可使用


  1、概念

  著作权许可使用,是指著作权人将其作品许可使用人以一定的方式,在一定的地域和期限内使用的法律行为。

  2、一般规定

  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的主要条款(《著作权法》24条)

  (1)许可使用的权利种类。

  (2)许可使用的权利是专有使用权或者非专有使用权。

  (3)许可使用的范围、期间。

  (4)付酬标准和办法。

  (5)违约责任。

  (6)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内容。

  3、特征

  (1)不改变著作权的归属,被许可人取得的是使用权,不能成为著作权主体

  (2)被许可人只能自己按照约定方式、地域范围和期限使用作品,不能将所获权利转让给第三人,著作权人同意的除外。

  (3)著作权许可使用中,非专有使用权的许可人不能因权利被侵害而以自己的名义起诉

  (4)未经著作权人同意擅自使用其著作权,或者只使用其著作权而不署明著作人,构成侵权。

  根据法律规定,著作权法中的人身权不同于民法概念上的人身权是密不可分的权利,如发表权等,而财产权是指能够给著作权人带来经济利益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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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接权”一词译自英文 neighboring right, 又称作品传播者权,是指与著作权相邻近的权利,是指作品传播者对其传播作品过程中所作出的创造性劳动和投资所享有的权利。  发表于 2020-3-11 2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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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2020-3-11 21:18:39 | 显示全部楼层




个人转让著作权如何纳税

一、增值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销售无形资产,是指转让无形资产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业务活动。无形资产,是指不具实物形态,但能带来经济利益的资产,包括技术、商标、著作权、商誉、自然资源使用权和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因此,个人转让著作权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财税〔2016〕36号附件3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第一条同时规定,个人转让著作权免征增值税。因此,在增值税上,个人不论是转让著作权的使用权还是所有权,其取得的收入均免征增值税。


二、个人所得税。个人转让著作权区分转让使用权和转让所有权。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是指个人提供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不包括稿酬所得)。所以,个人转让著作权的使用权,应当按照“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其计税方法是:纳税人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为20%。

举例:叶某发明一项自动化专利技术,2016年8月转让给A公司,转让价1.5万元,A公司8月支付使用费6000元,9月支付使用费9000元;9月,叶某将该项使用权转让给D公司,获得转让费收入8000元。叶某此项专利技术转让了两次,应分两次所得计算个人所得税。转让给A公司应缴个人所得税税额=(6000+9000)×(1-20%)×20%=2400元;转让给D公司应缴个人所得税税额=8000×(1-20%)×20%=1280元;叶某转让此项专利技术共需缴纳个人所得税=2400+1280=3680元。

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个人财产转让所得税应当按照“财产转让所得”税目缴纳个人所得税。所谓财产转让所得,是指个人转让有价证券、股权、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所以,个人转让著作权的所有权行为,属于财产转让行为,由此取得的所得应当按照“财产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为20%。纳税义务人未提供完整、准确的财产原值凭证的,不能正确计算财产原值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财产原值。合理费用,是指卖出财产时按照有关规定支付的有关费用。


三、印花税。根据印花税规定,产权转移书据应当按所载合同金额的0.5‰贴花,产权转移书据包括财产所有权和版权、商标专用、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等转移书据。版权又称著作权,包括有关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权利,是作者及其他著作权所有人对作品所享有的专有权利。所以,对个人转让著作权应当按所载合同金额的0.5‰缴纳印花税。

专家团队:纪宏奎 赵辉 张国勇 于敏 刘小玲 周学斌
单位:中汇(武汉)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十堰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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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转让著作权的使用权,应当按照“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转让著作权的所有权行为,属于财产转让行为,由此取得的所得应当按照“财产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发表于 2020-3-12 14:04
(十四)个人转让著作权。 36号文 免征增值税  发表于 2020-3-12 00:15
“邻接权”一词译自英文 neighboring right, 又称作品传播者权,是指与著作权相邻近的权利,是指作品传播者对其传播作品过程中所作出的创造性劳动和投资所享有的权利。  发表于 2020-3-11 2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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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2020-3-11 23:56:02 | 显示全部楼层
邻接权
Neighboring Right

“邻接权”一词译自英文 neighboring right, 又称作品传播者权,是指与著作权相邻近的权利,是指作品传播者对其传播作品过程中所作出的创造性劳动和投资所享有的权利。邻接权是在传播作品中产生的权利。作品创作出来后,需在公众中传播,传播者在传播作品中有创造性劳动,这种劳动亦应受到法律保护。传播者传播作品而产生的权利被称为著作权的邻接权。邻接权与著作权密切相关,又是独立于著作权之外的一种权利。

在我国,邻接权主要是指出版者的权利、表演者的权利、录像制品制作者的权利、录音制作者的权利、电视台对其制作的非作品的电视节目的权利、广播电台的权利。
英美法系国家,著作权法很少引入邻接权的概念。例如英国著作权法,将录音制作者和广播电视组织的权利都视为著作权。在美国著作权法中,作者的权利、录音制作者的权利都属于著作权范畴。只有在欧洲大陆法系国家,才严格区分著作权与邻接权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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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接权”一词译自英文 neighboring right, 又称作品传播者权,是指与著作权相邻近的权利,是指作品传播者对其传播作品过程中所作出的创造性劳动和投资所享有的权利。  发表于 2020-3-11 2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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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2020-3-12 00:03:14 | 显示全部楼层
著作权登记与出版的区别是什么

  版权和著作权都是属于权利的一种,当然是赋予相关作品所有人的一种权利。现实中,大部分人都搞不清楚版权和著作权的区别有哪些,也不清楚著作权保护的客体都有哪些?著作权登记与出版的区别是什么呢?
  一、著作权登记与出版的区别是什么
  出版权来自与英美法系国家,是从英文copyright译过来的,从单词上就能看出它的直意是“复制”。显而易见的,该类国家更重视作者的财产权利(这点还可以从英美法系国家有“法人作品”看出)。著作权来自大陆法系国家,相反的,大陆法系国家非常重视作者的人身权。
  但是随着知识产权保护的国际化,大家都有共同融合的趋势。
  在我国,版权就是著作权,没有区别。版权是指文学、艺术、科学作品的作者对其作品享有的权利(包括财产权、人身权)。版权的取得有两种方式:自动取得和登记取得。在中国,按照著作权法规定,作品完成就自动有版权。所谓完成,是相对而言的,只要创作的对象已经满足法定的作品构成条件,既可作为作品受到著作权法保护。在学理上,根据性质不同,版权可以分为著作权及邻接权,简单来说,著作权是针对原创相关精神产品的人而言的,而邻接权的概念,是针对表演或者协助传播作品载体的有关产业的参加者而言的,比如表演者、录音录像制品制作者、广播电视台、出版社等等。

  二、著作权保护的客体有哪些
  著作权的客体是指著作权保护的对象,即作品。
  根据我国《著作权法》,著作权保护的客体有:
  1、文字作品
  文字作品是指以语言文字的形式,或其他相当于语言文字的符号来表达作者感情、思想的作品。
  2、口述作品
  口述作品是指以口头语言创作的、未以任何物质载体固定的作品,如演说、授课、法庭辩论、祝词、布道等。
  3、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1)音乐作品
  音乐作品,这是指能够演唱或演奏以旋律节奏、合声进行组合,以乐谱或歌词表达作者思想的作品,如民歌、通俗歌曲、流行歌曲、交响曲、弦乐曲、爵士乐、吹打乐等。
  (2)戏剧、曲艺作品
  戏剧作品不是指一台演出的完整的戏,而是指演出这台戏的剧本。伯尔尼公约也将戏剧作品定为剧本。
  (3)舞蹈作品
  舞蹈作品指的是舞蹈的动作设计及程序的编排,它可以用文字或其他方式来记载。
  (4)杂技艺术作品
  依《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杂技艺术作品,是指杂技、魔术、马戏等通过形体动作和技巧表现的作品,具体表现为车技、蹬技、手技、顶技、走索、空中飞人、民间杂耍等表现形式。
  4、美术、建筑作品
  美术作品,是指绘画、书法、雕塑等以线条、色彩或其他方式构成的有审美意义的平面或其他方式构成的平面或者立体的造型艺术作品。
  5、摄影作品
  摄影作品,是指借助于摄影器材,通过合理利用光学、化学原理,将客观物体形象再现于感光材料上的一种艺术作品。
  6、电影、电视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
  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是指摄制在一定记录介质上,由一系列的伴音或无伴音的画面组成,并借助于适当的装置放映、播放的作品。
  7、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图形作品,是指为施工、生产绘制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以及反映地理现象、说明事物原理或者结构的地图、示意图等作品。
  8、计算机软件
  计算机软件是指计算机程序和有关文档。计算机程序是指为了得到某种结果而由计算机执行的一组代码化指令,或者可以被自动转化为代码化指令的一组符号化指令或符号化语句。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这是一条弹性条款。随着科技、文化事业的发展,将来还可能出现一些新的作品形式。这一规定可以使法律在相当长的时间内保持一定的稳定性与灵活性。
  10、民间文学艺术作品
  民间文学艺术作品范围非常广泛,如故事、传说、寓言、编年史、神话、叙事诗、舞蹈、音乐、造型艺术、建筑艺术等都属此类。民间文学艺术的特点是世代相传,往往没有固定化的有形载体,也往往没有明确的作者,
  其保护办法根据著作权法的授权,由国务院另行制定。
  三、著作权概念

  著作权过去称为版权。版权最初的涵义是copyright(版和权),也就是复制权。此乃因过去印刷术的不普及,当时社会认为附随于著作物最重要之权利莫过于将之印刷出版之权,故有此称呼。不过随着时代演进及科技的进步,著作的种类逐渐增加。世界上第一部版权法英国《安娜法令》开始保护作者的权利,而不仅仅是出版者的权利。1791年,法国颁布了《表演权法》,开始重视保护作者的表演权利。1793年又颁布了《作者权法》,作者的精神权利得到了进一步的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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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2020-3-12 00:07:40 | 显示全部楼层
作品版权登记流程是怎样的?

  版权一词已渐渐不能含括所有著作物相关之权利内容。所以在知识产权的规定中所约定的著作权是要遵守一定的法律法规以及国际性公约,那么关于作品版权登记流程是怎样的呢?
  一、作品版权登记流程是怎样的
  (1)查询作品是否具备登记条件,判定版权登记类型。
  (2)提交订单及相关作品资料,由知产顾问整理核对登记书件。
  (3)专业顾问填写作品登记申请表,同其他资料一齐上交版权中心。
  (4)版权中心审查申请资料。
  (5)版权中心下发作品著作权登记证书。
  (6)一般作品着作权登记流程的完成时间大约是20-25个工作日,

  二、作品受保护的对象有哪些
  (一)文字作品;
  (二)口述作品;
  (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四)美术、建筑作品;
  (五)摄影作品;
  (六)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
  (七)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八)计算机软件;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三、在法律上如何来定义著作权
  著作权,也称为版权,分为著作人格权与著作财产权。其中著作人格权的内涵包括了公开发表权、姓名表示权及禁止他人以扭曲、变更方式,利用著作损害著作人名誉的权利。著作财产权是无形的财产权,是基于人类知识所产生的权利,故属知识产权之一,包括重制权、公开口述权、公开播送权、公开上映权、公开演出权、公开传输权、公开展示权、改作权、散布权、出租权等等。
  著作权要保障的是思想的表达形式,而不是保护思想本身,因为在保障著作财产权,此类专属私人之财产权利益的同时,尚须兼顾人类文明之累积与知识及信息之传播,从而算法、数学方法、技术或机器的设计,均不属著作权所要保障的对象。
  著作权是有期限的权利,在一定期限经过后,著作财产权即归于失效,而属公有领域,任何人皆可自由利用。在著作权的保护期间内,即使未获作者同意,只要符合“合理使用”的规定,亦可利用。凡此规定皆在平衡著作人与社会对作品进一步使用之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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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2020-3-12 06:59:59 | 显示全部楼层
著作权转让税收标准如何?

  在我国纳税一直是每个公务的义务,国家很多大部分的财政收入也是来源于征税。当然税收也就关乎到我们生活中很多方面,比如个人所得税,著作权转让也需要缴纳一定的税费著的。那么著作权转让税收标准如何呢?
  一、著作权转让税收标准如何

  《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条第(六)款规定,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是指个人提供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同时条例还明确规定,提供著作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不包括稿酬所得。

  二、著作权转让有哪些方式
  1、有偿与无偿:著作权的转让可以是有偿的也可以是无偿的。前者如通过买卖或者互易等方式,后者如通过赠与或者遗赠等方式。
  2、分别转让与分地域转让:著作权中的各种财产权并不是必须全部转让给同一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著作权人可以对转让的权利内容进行多种选择。著作权人可以将其享有的出版权、翻译权分别转让给出版社、翻译公司;除此之外,著作权人还可以把不同艺术形式的改编权转让给不同的改编人。

  三、著作权的转让注意事项
  1、关于所转让的权利: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要认识到,著作权转让的是财产权,不包括人身权。因此,转让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若是受让人侵犯了转让人的著作人身权例如署名权、修改权等,受让人应该对其进行相应的赔偿。
  2、转让的内容问题:由于著作财产权的内容很多,具体包括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以及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因此,在签订合同时,要写明要转让的是部分权利还是全部的权利。若是部分权利,则要将所转让的内容写清楚,以免以后发生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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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2020-3-12 13:18:47 | 显示全部楼层
软件著作权如何转让?

1、申请人可以自己办理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转让或专有合同登记,也可以委托代理机构办理登记。
2、申请人应当将所提交的申请文件留存一份,便于在补正程序中保持文件内容的一致。
3、办理软件著作权转让或专有合同登记可到登记大厅现场办理。

一、软件著作权如何转让
1、申请人可以自己办理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转让或专有合同登记,也可以委托代理机构办理登记。
2、申请人应当将所提交的申请文件留存一份,便于在补正程序中保持文件内容的一致。
3、办理软件著作权转让或专有合同登记可到登记大厅现场办理。

二、什么叫做著作权转让
著作权的转让,是指著作权人将其作品财产权部分或全部转移给他人所有的法律行为。具有以下特征:
1、著作权转让的对象是财产权。
2、著作权的转让导致著作权主体的变更。
3、著作权的转让与作品载体所有权无关。

三、许可使用
1、概念:著作权许可使用,是指著作权人将其作品许可使用人以一定的方式,在一定的地域和期限内使用的法律行为。
2、一般规定: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的主要条款(《著作权法》24条)
(1)许可使用的权利种类。
(2)许可使用的权利是专有使用权或者非专有使用权。
(3)许可使用的范围、期间。
(4)付酬标准和办法。
(5)违约责任。
(6)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内容。

3、特征
(1)不改变著作权的归属,被许可人取得的是使用权,不能成为著作权主体。
(2)被许可人只能自己按照约定方式、地域范围和期限使用作品,不能将所获权利转让给第三人,著作权人同意的除外。
(3)著作权许可使用中,非专有使用权的许可人不能因权利被侵害而以自己的名义起诉。
(4)未经著作权人同意擅自使用其著作权,或者只使用其著作权而不署明著作人,构成侵权。

四、著作权许可合同
1、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许可使用的权利种类;
(二)许可使用的权利是专有使用权或者非专有使用权;
(三)许可使用的地域范围、期间;
(四)付酬标准和办法;
(五)违约责任;
(六)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内容。

2、著作权转让合同
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作品的名称;
(二)转让的权利种类、地域范围;
(三)转让价金;
(四)交付转让价金的日期和方式;
(五)违约责任;
(六)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内容。

著作权转让合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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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2020-3-12 13:40:20 | 显示全部楼层
“音著协”,一个你不得不知晓的“神秘”单位
2019-06-12
小编作为一个音乐发烧友兼周董粉丝,周董的歌基本上走到哪听到哪,但上周末却遇到一个尴尬时刻,小编在香港街头游荡时打开音乐软件却发现原本下载的歌曲被告知要收费。在九龙街头不能听周董的《听妈妈的话》,在铜锣湾溜达不能听郑伊健的《友情岁月》,在中环逛街听不了beyond的歌曲,这是不可“原谅”的(有图有真相,如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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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自qq音乐截图,如侵权,告之删除)
究其原因,还是版权问题。原来这些歌在香港地区(包括台湾、澳门地区及海外)播放是要取得海外版权,记得小时候听磁带时,磁带宣传册上常有一句话:本歌曲仅限大陆境内使用(如下图)。近些来,大陆境内外对版权的保护力度有目共睹(小编OS:内心默默流泪),基本上告别了免费随时下载的时代。而这一切的功劳应该归于一个神秘组织--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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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自网络,如侵权,告之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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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自网络,如侵权,告之删除)
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简称“音著协”)成立于1992年12月17日,是由国家版权局和中国音乐家协会共同发起成立的目前中国大陆唯一的音乐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是专门维护作曲者、作词者和其他音乐著作权人合法权益的非营利性机构。协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八条:著作权人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可以授权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行使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被授权后,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为著作权人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主张权利,并可以作为当事人进行涉及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诉讼、仲裁活动。 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是非营利性组织,其设立方式、权利义务、著作权许可使用费的收取和分配,以及对其监督和管理等由国务院另行规定。开展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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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自音著协官网截图,如侵权,告之删除)
其中,与大家息息相关的是表演权、复制权、广播权许可业务。即为广大音乐作品使用者提供许可服务,如出版音像制品;制作电脑卡拉OK机;举办现场演出活动,在餐厅、酒吧、宾馆、歌厅、飞机客舱、火车车厢等公共场所播放背景音乐;广播电台、电视台演播音乐作品以及通过网络使用音乐作品等使用行为,均在音著协许可发放的范围之内。其实,我们在听歌的时候,每一次都需要与音著协打交道,为了效率,音著协往往一次性授权音乐平台,如:网易云音乐、qq音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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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自音著协官网截图,如侵权,告之删除)
除了国内业务,音著协在1994年5月加入了国际作者和作曲者协会联合会(CISAC)。在CISAC的框架下,它已与5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同类组织签订了《相互代表协议》。2007年6月,音著协成为国际影画乐曲复制权协理联会(BIEM)成员。2012年10月,音著协加入国际复制权联合会(IFRRO)。
2009年3月,协会被批准成为国际标准音乐作品编码,即ISWC编码中国大陆地区唯一代理机构。该编码具有在世界范围内、在所有音乐载体及传播方式中识别每首音乐作品的唯一性的特征。音著协会员名单和作品资料已分别汇入IPI(国际权利人数据信息系统)和ISWC(国际标准音乐编码),从而将中国音乐著作权人的作品纳入国际识别系统。一旦中国作品在海外被使用,其权益便可及时得到保护。这就是为什么小编平常爱听的周董歌曲无法在香港街头播放的原因,要播放就要交海外版费。说到此,买了qq音乐会员的小编已经哭晕在厕所啦。
其实说到海外版权,就不得不说的一部法律《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公约的第十三条明确规定:
一、本联盟每一成员国得就乐曲作者及允许歌词与乐曲一道录音的歌词作者对允许录制上述乐曲及乐曲连同歌词(如有歌词时)的专有权的保留及条件为本国作出规定;但这类保留及条件之效力严格限于对此作出规定的国家范围内,而且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应损害作者获得在没有友好协议情况下由主管当局规定的公正报酬的权利。
二、根据1928年6月2日在罗马和1948年6月26日在布鲁塞尔签订的本公约文本第十三条第三款,在本联盟任何一成员国内录制的出乐录音,自本条约文本在该国生效之日起两年内,可以不经乐曲作者同意在该国进行复制
三、根据本条第一,二款制作的录音品,如未经利益关系人批准而输入认定此种录音属于违法行为的国家的,可在该国予以没收。
有此规定,各会员国就必须尊重和保护在各自国家的音乐版权,通过保护,整个华语乐坛才能获得良性发展。其实,华语乐坛从一开始的留声机、磁带、到随身听、MP3,后来是CD专辑、直至如今的数字专辑,经过了数十年的岁月,音乐歌唱者留下了无数的经典声音。作为粉丝,只能是且听且珍惜了,毕竟不知哪天,哪位歌坛大佬的版权又将被“BAT”独家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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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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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档案》        《书面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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