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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粮食局 津粮财[2018]1号 天津市粮食局转发国家粮食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度国有粮食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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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
发文单位: 天津市粮食局
文件编号: 津粮财[2018]1号
文件名: 天津市粮食局 津粮财[2018]1号 天津市粮食局转发国家粮食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度国有粮食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表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18-02-07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天津市粮食局 天津市粮食局转发国家粮食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度国有粮食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表的通知
津粮财[2018]1号

天津市粮食局转发国家粮食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度国有粮食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表的通知
  津粮财[2018]1号
  全文有效
  2018-2-7
  各有农业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天津利达粮油有限公司,市粮食储备有限公司:
  现将《国家粮食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度全国国有粮食企业会计决算报表》的通知(国粮办财[2018]17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填报,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范围
  本套报表为基层国有及国有控股粮食企业向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报送的年终会计决算报表格式,适用于我市经营粮油业务、具有法人资格、独立核算的所有国有及国有控股粮食企业和实行企业化管理的粮食事业单位填报。
  二、报表种类
  本套报表主要包括:报表封面、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国有资产变动情况表、资产减值准备情况表、应上交应弥补款项表、基本情况表、财政补贴明细表、费用明细表、国有粮食企业经营情况分析表、粮食行业情况调查表。
  三、填报要求
  各有农业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收到本通知后,要及时做好年终会计决算的布置工作,督促基层粮食企业按编制说明认真填报。粮食企业要按照《会计法》和有关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规范会计核算,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本套报表采用全国粮食财务报表系统(2012版)汇总上报。各有农业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天津利达粮油有限公司、市粮食储备有限公司要进一步加强决算分析工作,按照规定的格式和内容,认真撰写财务情况说明书。并于2018年3月10日前将决算报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纸质和电子版)报送市粮食局财务处。
  四、其他事项
  2017年粮食企业会计决算任务已发送到市粮油集团有限公司,市粮食储备有限公司,有农业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负责财务报表人员的电子邮箱。
  联系人:曹威、于超;联系电话:27120082、27123522;电子邮箱:lsjcwc@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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