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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公告2019年第11号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关于废止《关于增加天津市兽药饲料监察所为免税饲料检测机构的通知》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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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6-13 11:06:1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
发文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文件编号: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公告2019年第11号
文件名: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公告2019年第11号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关于废止《关于增加天津市兽药饲料监察所为免税饲料检测机构的通知》的公告
发文日期: 2019-06-11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关于废止《关于增加天津市兽药饲料监察所为免税饲料检测机构的通知》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公告2019年第11号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关于废止《关于增加天津市兽药饲料监察所为免税饲料检测机构的通知》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公告2019年第11号
  全文有效
  2019.6.11
  为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减证便民、优化服务的部署要求,进一步转变管理方式,优化营商环境,更好地为市场主体服务,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决定废止《关于增加天津市兽药饲料监察所为免税饲料检测机构的通知》(津国税流〔2006〕20号)。
   特此公告。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关于废止〈关于增加天津市兽药饲料监察所为免税饲料检测机构的通知〉的公告》的政策解读
  日期:2019年6月12日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一、公告背景
   为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减证便民、优化服务的部署要求,进一步转变管理方式,优化营商环境,更好地为市场主体服务,符合免税条件的饲料生产企业办理饲料产品免征增值税优惠备案时,不再提交饲料产品合格证明。
   二、公告的主要内容
   废止《关于增加天津市兽药饲料监察所为免税饲料检测机构的通知》(津国税流〔2006〕2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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