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人数
1812
Tax100会员
32740
搜索
本版
帖子
用户
注册
登录
帐号
自动登录
找回密码
密码
登录
立即注册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税百:专业税务资讯
国际税收讲解
各种证件
搜索
本版
帖子
用户
x
搜索
Tax100 税百
»
论坛
›
全网热点文章
›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
广东
›
全电发票问题答疑 | (二)蓝字发票开具的热点问题
12366甬税有声|实际结算金额与签订合同所载金额不一致的情况下
哪些渠道可以办理2023个税年度汇算?需要提交哪些资料?一篇文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2016-2
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33号|河北省退役军人保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重点省份分类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领证过年!这3项证书正在发放
【全网最全】31个省市!残保金政策汇编及申
全网最全|2022年失业保险稳岗补贴政策汇总
2021年个税汇算容易出现哪些错误?税务总局
【全网最全】历史上最高规模退税减税!2022
查看:
454
|
回复:
0
全电发票问题答疑 | (二)蓝字发票开具的热点问题
[复制链接]
广东政策君
广东政策君
当前离线
积分
42409
4万
主题
4万
帖子
4万
积分
税界元老
税界元老, 积分 42409, 距离下一级还需 46479 积分
税界元老, 积分 42409, 距离下一级还需 46479 积分
积分
42409
发消息
2022-9-19 11:05:30
|
显示全部楼层
|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佛山税务
标题:
全电发票问题答疑 | (二)蓝字发票开具的热点问题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5ODUwNDMzNQ==&mid=2651308865&idx=1&sn=e53265b2ea547df8da179421c0e3c286&chksm=8b63f8a1bc1471b779b2b9ebfb40b520e1d11a3fa7a946c6eb1f6a47703b0350329fa15dd2d6#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2-09-16 20:11
二维码:
-
全电发票
问题答疑
(二)蓝字发票开具的热点问题
为提升纳税人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以下简称全电发票)使用体验,我们会一连三期为大家解答纳税人最关心的全电发票问题。
上期我们了解了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系统的一些常见问题,本期我们来看看蓝字发票开具的热点问题吧!
01
如何进行开票授权?
答:如已是法人、财务负责人、开票员,无需进行开票授权。如不是,则由法人、财务负责人或有管理权限的办税员登录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网页端→进入首页【我的信息】→【账户中心】→【人员权限管理】→【添加办税人员】。输入被授权人姓名、证件类型及号码,身份类型选择“开票员”,功能集选择“电票平台”,录入有效期止,点击【确定】。开票员以“个人”身份登录电子税务局→进入【账户中心】→【人员权限管理】,在操作栏点击“确认”,授权成功。
02
蓝字发票开具模块显示的公司开户银行资料是以前的,资料变更后,在蓝字发票开具模块变更开户银行资料时保存不了,如何处理?
答:纳税人变更存款账户账号报告信息后应及时向税务机关报告,税务系统中对应的信息修改后数据会同步至蓝字发票开具模块。
如需办理“销方地址”及“电话”变更,建议可由法人、财务负责人和办税员通过电子税务局办理。操作路径为:【我要办税】→【事项办理】→【登记】→【变更登记】。
如需办理“销方开户银行”及“银行账号”信息变更,建议可由法人、财务负责人和办税员通过电子税务局办理。操作路径为:【我要办税】→【事项办理】→【登记】→【存款账户账号报告表】。变更后,您即可在开具蓝字发票时点击“销方开户银行”栏次的下拉框选择对应银行信息。如下图:
03
纳税人开具发票后通过邮箱交付时,系统显示“发送失败”,如何处理?
答:纳税人如需通过邮箱交付,应提前在【税务数字账户】主界面的【发件邮箱设置】中进行发件邮箱的初始化配置。您也可登录该模块查看是否已配置,如未配置,请填写邮箱账号和密码,系统会根据填写的主流邮箱带出其它邮箱默认配置项(包括163邮箱、QQ邮箱、126邮箱、139邮箱、搜狐邮箱等),配置可修改。如非以上主流邮箱,请根据界面信息自行填写配置。
04
企业进入开票业务模块时出现阻断性提示,提示暂停授信(详见下图),如何处理?
答:出现上述提示的原因一般为存在逾期申报或者申报后产生了比对异常的记录没有处理。建议您联系主管税务机关核实申报数据,处理比对异常后再进行开票操作。
05
企业在电票平台开具物业代收自来水的发票时为何选不到3%征收率?
答:物业代收自来水商品和服务名称应为自来水,选择简易征收3%税率。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物业管理服务中收取的自来水水费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4号),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纳税人,向服务接受方收取的自来水水费,以扣除其对外支付的自来水水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按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行业为物业管理服务的纳税人代收水费时,应开具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为1100301010000000000、商品和服务名称为自来水的差额征税发票。操作指引如下图:
06
人力资源服务是按照简易计税方法按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但在“电票平台-项目信息维护”,优惠政策及简易计税选“是”只有免税,优惠政策及简易计税选“否”只有6%税率,怎样才能选择5%的征收率?
答: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劳务派遣服务、收费公路通行费抵扣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47号)第三条第一款:一般纳税人提供人力资源外包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据此,开具劳务派遣发票等需先选择差额征税标签,开票时候商品编码选:3040803010000000000 劳务派遣服务,即可带出5%征收率。
07
如何通过电票平台开具全电发票?
答:登陆电子税务局-点击【开票业务】中的【蓝字发票开具】,弹出“立即开票”页面,界面如图1、图2所示。
图1 蓝字发票开具
图2 立即开票
纳税人在“立即开票”页面选择发票类型、票种标签等信息后,点击“确定”进入蓝字发票开具表单视图进行填写,如图3所示,或点击右上角“切换票样视图”切换成票样视图进行填写,如图4所示;点击“取消”则取消立即开票。
图3 蓝字发票开具-表单视图
图4 蓝字发票开具-票样视图
(1)纳税人填写购买方信息时,可手工填写,系统根据模糊查询提供相似选项供选择,如图5所示;可点击“”,在右侧弹出的客户信息查询页面选择已维护的客户信息,如图6所示,或者通过提供二维码的方式供购买方扫描填写信息,购买方上传后再进行选择。
图5 购买方信息-手工填写
图6 客户信息查询-客户列表
(2)若该发票属于特定业务,纳税人还需填写特定业务对应的特定要素。以旅客运输服务为例,纳税人必须填写出行人、出行日期、出发地、到达地、交通工具类型等特定要素,如图7所示。
图7 特定要素
(3)纳税人可根据实际需求在备注信息中填写“备注”的内容,或者点击“选择场景模板”,在带出的附加信息中填写内容,如图8所示;若场景模板中的附件内容还未满足需求,可点击“添加附加内容”,弹出的选择附加信息页面选择已维护的附件要素,也可以手工添加附加要素,如图9所示,选择在备注信息填写对应的内容。
图8 备注信息
图9 选择附加信息
(4)填完后,点击“保存草稿”,保存所填信息并同步到发票草稿功能;可点击“预览发票”,预览正式票样的内容,如图 10所示;可点击“发票开具”,系统将对发票填写规范、业务逻辑进行校验,校验通过的系统将自动进行发票赋码,加盖电子印章并生成电子发票,并提示开票成功,如图 11所示;校验不通过,则显示失败的原因。
图10 发票预览
图11 开票成功
08
开票成功后如何将全电发票交付给购买方?
答:开票成功后,纳税人可通过以下多种方式将发票交付给购买方。
(1)点击“邮箱交付”,在弹出页面选择文件格式和输入邮箱地址,点击“发送”进行交付;
(2)点击“二维码交付”,在弹出页面将二维码展示给购买方,由购买方扫描二维码获取发票;
(3)点击“下载发票文件”,在弹出页面选择文件格式后,将发票下载到电脑本地,再通过其他方式交付给购买方。
09
在哪里可以查找已开具的发票并交付给购买方?
答:(1)进入税务数字账户,点击“发票查询统计”功能。如图1;
图1 税务数字账户主界面
(2)点击“全量发票查询”,如图2;
图2
(3)进行查询界面后,查询类型选择“开具发票”,点击“查询”;找到要交付的发票后,点击“交付”,其余步骤与交付全电发票相同(详见问题8),如图3。
图3 “全量发票查询”界面
10
领票员如何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中将领用到的纸质发票分配给开票员?
答:领票员依次选择【我要办税】→【开票业务】→【纸质发票业务】,点击界面右上角的“关”开关按钮,点击之后右下角会出现【纸质发票号段分配】模块。如图1。
图1【纸质发票号段分配】模块
(2)点击进入【纸质发票号段分配】界面显示“发票分配”、“分配记录”、“退回审核”、“审核记录”。如下图。
(3)选择“发票分配”功能。领票员可根据查询条件筛选分配号段,在查询结果中,勾选要分配的号段,点击“分配”,选择开票员,输入分配数,点击“确定”,可分配给相应的开票员,如下图。
(4)领票员可在分配记录查看已分配的号段;
(5)领票员可在退回审核查看和审核开票员退回的号段。
“全电”发票系列课件
更多操作可扫描二维码查看
如您在“全电”发票用票过程中遇到问题,可优先使用征纳互动功能,我们将在线为您提供辅导资料推送、智能咨询、业务办理、进度查询等优质服务
征纳互动功能
纳税人端操作指引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税务局
供稿: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税务局征收管理科
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税务局货物与劳务税科
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税务局纳税服务中心(税收宣传中心)
编发: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税务局纳税服务中心(税收宣传中心)
相关帖子
•
2000亿元专项再贷款支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金融业“做加法”支持碳减排
•
六个城市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 百余项改革举措利企便民
•
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坚持把创新行政管理和服务方式作为重中之重
•
教育部有关负责人就《普通高等学校举办非学历教育管理规定(试行)》答记者问
•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信用评价与修复有关事项的公告》的政策解读
•
国常会审议通过“十四五”推进国家政务信息化规划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返回列表
官方链接
中国人大网
中国政府网
发改委
国家税务总局
北京市税务局
天津市税务局
河北省税务局
山西省税务局
内蒙古税务局
辽宁省税务局
吉林省税务局
黑龙江税务局
上海市税务局
江苏省税务局
浙江省税务局
安徽省税务局
福建省税务局
山东省税务局
江西省税务局
河南省税务局
湖北省税务局
湖南省税务局
广东省税务局
广西税务总局
海南省税务局
重庆市税务局
四川省税务局
贵州省税务局
云南省税务局
西藏税务总局
甘肃省税务局
陕西省税务局
青海省税务局
宁夏税务总局
新疆税务总局
大连市税务局
宁波市税务局
厦门市税务局
青岛市税务局
深圳市税务局
友情链接
51社保
信用卡申请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
Tax100
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