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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常见问题即问即答(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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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界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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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9-10 03:25:0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五指山税务
标题: 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常见问题即问即答(七)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U3MzAyNTQ0Mg==&mid=2247493575&idx=2&sn=4d50966e1cb71e9567089045a4904d7c&chksm=fcc55a0acbb2d31cdcf7c1f5b7eec7097440c1c6f5a4f5ca772e0c80767f7af08239e3ca8398#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2-09-09 0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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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海南税务

发票入账
1.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税务数字账户是否提供发票入账标识功能?
答:试点纳税人可以通过“发票入账标识”模块,对取得的2017年1月1日之后开具的发票进行入账标识操作,帮助纳税人降低重复入账的风险,便利会计核算管理。
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税务数字账户目前支持单张、批量、清单导入等入账标识方式,其中清单入账需要下载模板,并按照模板格式录入相关发票信息后导入进行入账标识操作。后续会加入接口方式和数据直连的方式与财务系统对接入账。
2.我公司收到一张全电发票,自行打印后,纸质打印件上没有加盖销售方的发票专用章,是否可以作为税收凭证?
答:可以。全电发票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等与纸质发票一致。纳税人以电子发票的纸质打印件作为税收凭证的,无需要求销售方在纸质打印件上加盖发票专用章,但必须同时保存打印该纸质件的全电发票电子文件。
3.我公司是国家税务总局海口市税务局管辖范围内的纳税人,想以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的纸质打印件作为税收凭证,还需要同时保存对应的电子件吗?
答:需要。根据《关于规范电子会计凭证报销入账归档的通知》(财会〔2020〕6 号)的规定,单位以电子会计凭证的纸质打印件作为报销入账归档依据的,必须同时保存打印该纸质件的电子会计凭证。
4.哪些发票可以使用发票入账服务进行入账?
答:2017年1月1日之后开具的发票,且不属于以下情形的可以使用入账服务进行入账:
(1)异常增值税扣税凭证;
(2)已作废的发票;
(3)之前入账的发票;
(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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