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奈奈 于 2020-7-31 10:13 编辑
尊敬的扣缴义务人:
感谢您一直以来对个人所得税工作的支持和配合!
根据新个人所得税法,个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30日。请您提醒单位员工尽快按规定办理,确保大家及时获得退税,充分享受改革红利,也避免逾期申报补税而产生税收滞纳金。
由于个税年度汇算在我国首次实施,建议您培训、辅导员工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或者自然人电子税务局进行年度汇算申报并办理退(补)税;或者您也可以帮助员工集中代为办理。如有疑问,可联系主管税务机关或者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咨询。
再次感谢您对税收工作的理解和大力支持!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 2020年6月
来源:上海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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