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奈奈 于 2020-7-21 17:13 编辑
发票认证期限取消,这些操作细节需注意 来源:宁夏税务
最近,不少企业财务人员表示,2020年3月1日之前,企业由于种种原因,未及时认证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而无法抵扣进项税额。
不过,也有财务人员在税务处理过程中存在一些疑惑: 需要提醒企业的是,如果该笔进项税额可以继续抵扣,那么需要关注此业务与其他税种之间的关系。比如,2018年乙企业已将进项税额转入成本费用中,在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若乙企业获得税务机关准确答复,可以继续抵扣该笔进项税额,则需同步调增2018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并就当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进行补充申报。建议企业在进行相关税务处理时要统筹考虑,关注不同税种的税务处理,避免引发税务风险,必要时可咨询主管税务机关。
重要提醒:值得关注的是,虽然认证确认期限取消了,但发票确认要求并未取消。2020年3月1日后,纳税人在进行增值税纳税申报时,仍然需通过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对取得的扣税凭证信息进行用途确认,符合进项税额抵扣条件后,方可进行后续申报抵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