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846
  • Tax100会员 28024
查看: 495|回复: 0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新国税办〔2007〕183号 自治区国税局关于转发《国家

1万

主题

1万

帖子

1万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19415
2020-6-12 11:28:4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s://etax.xinjiang.chinatax.gov.cn/xjgsww/ContentSearchBLH_showContent.do?id=16500000000000000008919
发文单位: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文件编号: 新国税办〔2007〕183号
文件名: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新国税办〔2007〕183号 自治区国税局关于转发《国家
发文日期: 2007-03-28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自治区国税局关于转发《国家
新国税办〔2007〕183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国家税务局,各地、州、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发票税控系统应用中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7〕315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相关帖子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liwei03@51shebao.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