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巴州国家税务系统
新国税发〔2007〕107号
巴州国家税务局:
你局上报的《关于上报〈巴州国税局理顺基层征管机构实施方案〉的请示》(巴国税发〔2007〕59号)收悉。经研究决定,对你局基层税源管理机构设置批复如下:
一、库尔勒市国家税务局 1、内设机构:税源管理一科、二科、三科、四科。 2、派出机构:塔什店税务分局(副科级)、上户税务所
二、焉耆县国家税务局 1、内设机构:税源管理一科、二科。 2、派出机构:七个星税务分局(副科级)。
三、和静县国家税务局 1、内设机构:税源管理一科、二科。 2、派出机构:巩乃斯税务所、巴润哈尔莫墩税务所、巴仑台税务所。
四、和硕县国家税务局 1、内设机构:税源管理科。 2、派出机构:乌什塔拉税务所
五、博湖县国家税务局 内设机构:税源管理科。
六、尉犁县国家税务局 1、内设机构:税源管理科。 2、派出机构:乌鲁克税务分局(副科级)。
七、轮台县国家税务局 1、内设机构:税源管理一科、二科。 2、派出机构:阳霞税务所。
八、且末县国家税务局内设机构:税源管理科。
九、若羌县国家税务局内设机构:税源管理科。
十、经济开发区国家税务局内设机构:税源管理科。各税源管理机构的职能、管辖范围、编制、人员由你局按照《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理顺基层税源管理机构设置的指导意见》(新国税办〔2007〕227号)文件精神,自行调整、下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