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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起,深圳企业最高可领6000万元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2022年度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进口贴息事项)申报工作即将开始,鼓励企业进口先进设备及关键零部件和先进技术等,优化进出口商品结构。
按照申报指南,该专项资金按照无偿资助,自愿申报,地方初审,国家审定的方式实施贴息。
贴息金额按照贴息本金乘以贴息率计算,每户企业不超过6000万元人民币,对贴息总额低于50万元人民币的地区和中央企业不予安排贴息资金。
贴息本金以符合规定条件的产品或技术的进口金额乘以人民币汇率计算。贴息率按照不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2022年6月30日前最近一期人民币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算。
申报企业需满足基本条件和专项条件。基本条件包括申报单位为在深圳市行政区域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未被国家、省、市有关部门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实施失信惩戒,明确限制申请财政性资金项目,且在限制期内。近三年不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未拖欠应缴还的财政性资金。且报项目未以同一事项从其他渠道获得中央财政资金支持。
专项条件包括以一般贸易方式、边境贸易方式进口列入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商务部发布的《鼓励进口技术和产品目录(2016年版)》(以下简称《目录》)及根据形势变化印发的新版《目录》中的产品(不含旧品),或自非关联企业引进列入《目录》中的技术。
本次申报受理机关为深圳市商务局,网络填报时间为2022年7月1日—2022年7月15日,材料提交时间为2022年7月1日—2022年7月20日。市商务局将根据申报情况进行审核并提出意见,会同市财政局将申请材料汇总上报商务部、财政部。
来源 | 读创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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