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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加快经济恢复和重振行动方案”百问百答(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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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6-18 00:05: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日前已发布的《上海市加快经济恢复和重振行动方案》,包括八个方面50条措施,全力助企纾困、推动复工复产复市。鉴于广大企业对政策的实施和落地非常关注,第一财经广泛收集了各类市场主体关心的问题,并采访了上海市发改委、经信委、财政局、商务委等多个部门,结合这些委办局出台的相关细则,整理了《上海市加快经济恢复和重振行动方案》百问百答。详见↓
千方百计为各类市场主体纾困解难
02 扩大房屋租金减免范围
Q
企业如何查询是不是在小微企业名录里?
A
答:按照《国务院关于扶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发〔2014〕52号),由原工商总局牵头,依托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建立小微企业名录。小微企业名录中小微企业库的入库标准为《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和《金融业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市场监管总局按照统一要求建设自动化信息比对系统,将企业在市场监管部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填报的年度报告等相关数据与上述判定标准进行比对,符合标准的企业由系统自动纳入小微企业名录库,没有人为判定环节。企业无需提交任何申请,只需按时如实年报即可。企业可通过“全国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服务网”(xwqy.gsxt.gov.cn)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进行小微企业及相关政策文件的查询。根据原工商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微企业名录建设有关工作的意见》(工商个字〔2015〕172号),小微企业库向社会开放,供相关部门和机构实施扶持政策时参考。(市市场监管局)
Q
如何认定国有房屋租金减免的实施主体和适用对象?
A
答:本次房租减免的实施主体是上海市、区国资委监管的市属、区属国有企业集团(含委托监管企业)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企业。

其中,市属国有企业集团(含委托监管企业)参见市国资委网站;区属国有企业集团(含委托监管企业)根据各区国资委公开披露的信息确定;国有企业集团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企业可与各企业集团联系确认。

本市集体企业可参照执行本次免租政策。中央企业、其他省市地方国企按照所属国资监管部门出台的政策执行,民营企业、外资企业不在《实施细则》规定的范围内。

适用对象为最终签约承租实施主体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最终承租方)。(市国资委)
Q
我们企业近期没有开工没有收入,租金是个很大的压力,可以申请免除租金吗?如何申请?
A
答:如果你是上海市内承租了国有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免予提交受疫情影响证明材料,2022年免除6个月房屋租金,租期不满一年的按比例免租。

如果你是上海市外承租本市国有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2022年免除3个月房屋租金,2022年被列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的街镇行政区域内承租本市国有企业房屋的,或因落实防疫要求严重影响经营活动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再免除3个月租金,全年合计免除6个月租金。租期不满一年的按比例免租。

对承租国有企业房屋、运营困难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由市、区民政局核定名单,相关国有企业根据名单免除2022年6个月房屋租金,租期不满一年的按比例免租。

符合条件的租户依申请享受房屋租金减免,具体受理部门、办理方式请咨询相关国有企业,联系电话可在市国资委门户网站“扶持小微企业”专栏中查询。(市国资委,联系电话:54186103)
Q
我们承租的不是上海的国有房屋,而是外省市在上海的国有物业,是否可以申请减免房屋租金?能够减免多少?
A
答:可以申请。据了解,截至目前,大多数省(区、市)已出台了相关减免国有房屋租金政策口径,多数参照物业所在地政策,部分按照本省(区、市)或者国家相关政策执行,另有少部分尚未明确操作口径。如果你是承租其他省(区、市)在沪国有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关注外省(区、市)有关政策口径,向出租方具体了解房屋租金减免方案并提出减免申请。如遇到与当地政府职能部门沟通协调等问题,可提请上海市政府合作交流办公室联系相关政府驻上海办事处沟通协调。(市政府合作交流办,联系电话:23115479)
Q
我们企业是科技型小微企业,租的是某市级事业单位的办公用房,可以申请租金减免吗?如何申请?
A
答:可以申请。如果你是承租市级行政事业单位自有房屋的小微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免于提交受疫情影响的证明材料,可以免除2022年6个月的租金。

小微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向市级行政事业单位提供租金减免申请书、法人代表身份证明、营业执照、租赁合同等相关材料,市级行政事业单位根据政策规定,与小微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签订有关房屋租金免除事项的房屋租赁补充协议,免除小微企业或个体工商户2022年6个月的租金。(市财政局)
Q
我是从“二房东”那里转租的国有房屋,可以享受到房租减免吗?如果“二房东”不愿意减免,我该找谁解决问题?
A
答:存在转租行为的房屋,转租方不享受本次减免政策,最终承租经营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享受本次免租政策,相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房屋产权方应采取措施确保减免的房租落实到符合条件的最终承租方。其中,转租方为本市国有企业的,应当与房屋产权方以各自实收的租金为限共同承担减免的租金;转租方为非国有企业的,应当配合房屋产权方及国有企业转租方将减免的租金全部落实到最终承租方,鼓励非国有企业转租方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给予适当帮扶。

如果符合条件的租户在申请减免过程中遇到问题,请拨打市国资委咨询电话反映情况。(市国资委,联系电话:54186103)
来源:上海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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