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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社会保险费缴费事项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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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6-16 06:15:2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云南税务
标题: 云南省社会保险费缴费事项清单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5NjY5OTEzNQ==&mid=2651993896&idx=1&sn=19cc0b9b3380735917607f3736b461f7&chksm=8b4a80b8bc3d09aeba2724c37e607a89f801b018923909fc37eab33d3618f3d2a632e836392a#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2-06-15 11:22
二维码: -
一、单位缴费人
  (一)单位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
【办理时限】
即时办结
【申请条件】
用人单位已办理参保登记和税务登记,并向社保、医保经办机构进行核定申报。
【办理渠道】
单位缴费人可以通过云南省电子税务局、办税服务厅等多渠道进行缴费。
【注意事项】
1.单位缴费人存在有效完整的缴费主体登记信息且已完成注册的,可以通过以下网址进行登录:https://etax.yunnan.chinatax.gov.cn/zjgfdzswj/main/index.htm。
2.用人单位在社保、医保经办机构参保登记后,参保登记信息会同步至税务部门,如果税务登记信息与参保登记信息的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一致且唯一,系统将自动关联,用人单位无需办理关联登记。
3.用人单位根据社保、医保经办机构核定的应缴费额,于每月1-20日内向税务机关及时足额申报缴费。
【办理材料】
正常申报无需提交材料,特殊缴费需持《社会保险费缴费通知单》。
【办理流程】
办理流程详见:
(二)单位社会保险费缴费凭证开具
1.开具社保费完费证明(表格式)
用人单位对扣款成功且已入库的费款可以进行社保费完费证明打印。
通过PC端“云南省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证明开具】—【开具社保费完税证明(表格式)】,选择费款所属期后点击“查询可开具信息”按钮,选中需要打印的缴款信息,点击“开具证明”即可。
注意:同一笔费款在该模块只能打印一次。
费款所属期起止日期需选择查询月份的第一天和最后一天(如:2022-3-1至2022-3-31)。
社保费完费证明(表格式)打印行数上限为5行,缴费记录超过5行的需分次开具社保费完费证明。
2.社保费完费证明(表格式)补开
对已经开具过的社保费完费证明可以进行再次打印。
通过通过PC端“云南省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证明开具】—【社保费完税证明(表格式)补开】,选择开具日期后点击“查询已开具证明”,对需要进行补开的社保费完费证明点击“补开证明”按钮进行补打。补打出来的社保费完费证明下会显示打印次数。
3.用人单位在费款扣款成功且入库后,可到办税服务大厅打印社保费完费证明(印刷式)。
(三)单位社会保险费退费申请
【办理时限】
即时办结
【申请条件】
用人单位多缴、误收的费款,以及按照相关政策规定符合退费条件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费。
【办理渠道】
主管税务机关
【注意事项】
1.用人单位对报送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责任。
2.确需办理退费的用人单位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退费。需填写《社会保险费退费申请表》,注明退费原因、退费金额及银行信息,由主管税务机关和社保、医保经办机构审核盖章,并按主管税务机关和社保、医保经办机构规定提供相关资料。
3.用人单位对退费结果有异议的可向社保、医保经办机构进行咨询。
【办理材料】

【办理流程】
1.用人单位提出申请;
2.主管税务机关受理,如不予受理,告知原因;
3.税务机关将受理的退费信息及相关资料传递给社保、医保经办机构。

二、自然人缴费人
(一)自然人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
【办理时限】
即时办结
【申请条件】
灵活就业人员、城乡居民在社保、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灵活就业人员还需向社保、医保经办机构进行核定申报。
【办理渠道】
1.灵活就业人员:可以通过“一部手机办税费”、“办税服务厅自助缴费终端”、“批量扣款”、“办税服务厅POS刷卡”、“办税服务厅现金缴费”等多渠道进行缴费。
2.城乡居民:可以通过“一部手机办税费”、“一部手机办事通”、云南省农村信用社(农商行)、中国农业银行两家合作银行等多渠道进行缴费。
【注意事项】
1.缴费人已办理参保登记,但申报缴费时提示“没有查询到有效的参保登记信息”或“同一社保经办机构同一险种有多个人员编号”时需联系主管税务机关办理自然人信息变更。
2.对办理特殊缴费业务(到龄一次性趸缴、政策性补缴等)的缴费人,需先到社保、医保经办机构进行核定后,自行通过“线上”和“线下”渠道缴费。
3.灵活就业人员在经办机构完成当期的费款核定后,于每月的1-25日向税务机关申报缴费。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在全年每月1-25日均可申报缴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在各统筹区缴费期内每月1-25日均可申报缴费。
【办理材料】
正常申报无需提交材料,特殊缴费需持《社会保险费缴费通知单》。
【办理流程】
办理流程详见:

  (二)自然人社会保险费缴费凭证开具
缴费成功后,灵活就业人员、城乡居民可以在“一部手机办税费”-“缴费电子回单”模块打印缴费电子回单作为缴费依据(不能作为记账凭证),也可到办税服务厅打印纸质完费凭证(印刷式)。
  (三)社会保险费退费申请(自然人)
【办理时限】
即时办结
【申请条件】
缴费人已入库的多缴误收费款,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费。
【办理渠道】
主管税务机关
【注意事项】
1.缴费人对报送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责任。
2.确需办理退费的缴费人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退费。需填写《社会保险费退费申请表》,注明退费原因、退费金额及银行信息,由主管税务机关和社保、医保经办机构审核盖章,并按主管税务机关和社保、医保经办机构规定提供相关资料。
3.缴费人对退费结果有异议的可向社保、医保经办机构进行咨询。
【办理材料】
灵活就业人员、城乡居民办理退费需要提供缴费人身份信息资料和银行账户资料,具体材料要求以当地税务机关或社保、医保经办机构具体规定为准。

【办理流程】
1.缴费人提出申请,填写《社会保险费退费申请表》并附相关资料;
2.主管税务机关受理,如不予受理,退回材料,并一次性告知原因;
3.税务机关将受理的退费信息及相关资料传递给社保、医保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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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云南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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