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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师考评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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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威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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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6-3 01: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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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单位,中省属驻衡各单位:
根据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河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师考评工作的通知》(冀人社字〔2022〕107号)、《关于做好2022年度河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师考核考务工作的通知》(冀人社字〔2022〕138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及今年工作安排,结合我市实际,决定组织开展2022年度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师考评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考评范围
本次技师考评对象为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岗人员,考评范围涉及16个行业149个工种(详见附件1),未涵盖的工种可根据实际工作岗位从工种目录中选择相应工种申报,工作年限和任职资格年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1年12月31日。市直单位由市直主管部门统一组织报名;县级及以下单位由县(市、区)人社部门统一组织报名;中直驻衡各单位可按照驻地原则选择衡水考区报考;省属驻衡各单位由省直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按照驻地报考。
二、时间安排
2022年6月上旬组织报名;7月16日考核并公布
成绩;8月15日前单位推荐、报档;8月31日前由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完成评审公示。
三、申报条件
单位有空缺技师岗位,且近5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报参加技师考评:
1、正常申报。技工学校(含职业高中、普通高中)毕业,高级工满5年且工作年限20年及以上的,可以申报技师的晋级考评。
2、破格申报。高级工满5年且工作年限15年及以上,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破格申报技师的晋级考评。
(1)获得省、部级技术革新、技术发明等成果证书的;
(2)获得省、部级劳动模范荣誉称号或先进工作者的;
(3)高级技工学校毕业的。
四、考核方式
本次技师考核设“应知”“应会”两个科目。“应知”、“应会”采取人机对话(在计算机上答题)方式,两科连续进行,考核时间1.5小时。“应知”主要考察公共基础知识和技术业务理论,“应会”突出考察工人业务素质水平和岗位技术运用能力。全省统一命题、统一合格标准,不指定教材和辅导资料。
五、申报程序
(一)网上报名
本次技师考核采取网上报名方式,需登录“河北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hebpta.com.cn/hebpta/)报名。各主管部门凭用户编号(由衡水市人社局配置)登录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师考核网上报名系统,按照网页操作说明规范填写报考人员信息,并上传加盖主管部门(单位)人事印章或档案管理部门印章的《2022年度河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师考核报名表》(附件2)。
本次技师考核对各单位和报考人员实行告知承诺制,考核组织机构将规定的证明内容和报考条件一次性告知单位和报考人员,参与技师考评报名的单位和报考人员视为已知晓规定的所有内容,符合相关的报考条件,承诺对报考时所填报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性负责,并愿意承担虚假承诺的责任。如出现虚假情况,取消本次考核资格或成绩。
(二)报名确认
衡水市人社局负责报考人员信息网上确认工作。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可直接进入缴费程序。请各县(市、区)、市直各单位主管部门务必尽早提交,并实时关注确认结果。
(三)网上缴费
报名确认通过后,各县(市、区)、市直各单位主管部门使用户编号登录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师考核网上报名系统,报考人员依次扫码支付考核费(使用支付宝支付),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报名成功后,报考人员凭身份证号和密码登录网站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查询成绩,请各主管部门及时告知报考人员。
为防止出现缴费但未到账现象,导致报名失败,请各县(市、区)、市直各单位主管部门在缴费后,重新登录系统平台查看“缴费状态”。若显示“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若显示“尚未缴费”,请及时联系衡水市人社局。
六、报名、考核时间节点
(一)关于报名
1、网上报名与确认时间:2022年6月6日9时至6月13日17时。
2、网上缴费时间:2022年6月6日9时至6月14日17时。
(二)关于考核
1、打印准考证时间:2022年7月13日9时至7月15日17时。报考人员凭身份证号和密码登录河北省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各工种具体考核时间、地点等相关信息详见准考证。
打印准考证期间,报考人员可在网站主页下载2022年度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师考试模拟训练课件,进行考前模拟练习。
2、考核时间:2022年7月16日。
(三)成绩公布
考生答题完毕,提交试卷后当场显示考试成绩。
七、考核收费
技师考核收费严格按照河北省发改委、河北省财政厅《关于明确河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核收费政策的通知》(冀发改公价〔2021〕1031号)规定执行,报名费每人5元,考核费不分工种,每人80元。
八、参评推荐
参评人员的推荐由各单位负责,根据本次核定的技师指标数,按照 1:1.2的比例,从技师考试合格人员中产生,依照工作业绩、个人资历、技术成果和获奖情况,综合量化,择优推荐。同时,填报《河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师评审一览表》(附件2),并经单位签字盖章。
被推荐的参评人员需填报《河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师评审表》(详见附件4),并提交以下材料:
1、近五年年度考核情况;
2、高级工证书复印件;
3、取得高级工以来的获奖证书、技术革新和发明创造成果证书、技术比赛名次证书、劳动模范证书等有关证书及表彰决定的复印件等材料,
以上材料须经推荐单位人事管理部门审核后签字盖章。
推荐单位要认真审核把关,坚持“谁上报,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严格做好上报材料的审查工作,保证推荐材料填报情况属实。除涉密人员外,推荐人选必须在所在单位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按照隶属关系报衡水市人社局职业能力与农民工工作科或省直主管部门核准。
2017年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在本次技师评审中成绩继续有效。
九、技师评审
河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师评审委员会由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组建,负责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师评审工作。技师评审委员会将在8月下旬对考试合格人员,综合考虑工作业绩、工作资历、技术成果和获奖情况等方面因素,同时坚持向在疫情防控等急难险重任务中做出突出贡献人员适当倾斜,进行量化打分及综合评价,由评委投票表决,形成技师评审结果。技师评审结果在人社厅网站(www.hbrsw.gov.cn)上公示5个工作日后,如无异议,核发技师证书。
十、工作要求
(一)严格账号管理。用户编号是各单位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填报信息、上传材料、查询信息的唯一凭证,请务必严格保管和使用。因单位或个人原因造成被他人盗用、报考人员信息被恶意篡改等情形从而影响报考人员报名考核的,由各单位和个人自行承担责任。
(二)严格按时操作。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做好相关工作,及时将相关信息通知报考人员;各单位和报考人员要特别注意报名和缴费截止时间、打印准考证时间、考核时间等重要信息,凡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严格疫情防控。各单位和报考人员要严格落实国家、省和当地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省人事考试中心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综合研判疫情防控形势,及时发布相关信息,请各单位和报考人员密切关注河北人社网和河北省人事考试网站信息。
报考人员应考时,应主动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进入考点(场)时,请自觉出示“河北健康码”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提交《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同时按要求持有效身份证件、纸质准考证入场,具体要求详见河北省人事考试网疫情防控有关公告。
各主管部门在报名过程中要落实好告知承诺制和考评相关政策的解答工作。
联系人:庞晓楠
咨询电话:0318-2215029、2215396
电子邮箱:hs2215029@126.com
附件1:河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能等级考核工种目录.xls
附件2:2022 年度河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师考核报名表.doc
附件3:河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师评审一览表.xls
附件4:河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师评审表.doc
(查看附件详情请点击“阅读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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