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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缴费in攻略|社保缴费登记核定操作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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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界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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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6-2 21:34:0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东莞税务
标题: 社保缴费in攻略|社保缴费登记核定操作指引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U5MTY0NDQ4NA==&mid=2247549810&idx=2&sn=8b3faae4dfac3047881043608927fa3a&chksm=fe299159c95e184f9475bf8fc654ae08c4cd0f88e2d9fedc330ce49a33ea8e018ff6cba640c7#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2-05-31 15:00
二维码: -




社保缴费登记核定
操作指引
(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社保费网报系统)


新办企业或个体户参加社保需要如何办理登记核定?
相信许多老板都一知半解
这不,贴心的我们已经为大家准备了一份
超全超方便的
用人单位社保缴费登记核定操作指引
各位Boss赶紧收藏吧~
01
单位缴费登记

功能描述
适用于用人单位申请办理社会保险费单位缴费登记。符合参保条件的,税务机关办理缴费登记赋予单位社保号并进行单位缴费核定。


操作步骤
企业身份登录电子税务局,在【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社保费管理】→【社保文书事项管理】→【单位缴费登记】,进入社保费事项办理界面。或者在【我要办税】→【事项办理】→【涉税事项办理】→【社保费】→【单位缴费登记】,进入社保费事项办理界面。
向上滑动查看步骤
a. 打开电子税务局,并以企业身份登录;

b. 选择【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

c. 点击菜单【社保费管理】

d. 进入社保费系统:

01
提交单位缴费登记申请
向上滑动查看步骤
a. 选择【单位缴费登记】点击【办理】,进入单位缴费登记功能申请界面后,如下图所示,填写信息,确认税务登记信息、登记社保信息、登记社保联系人信息无误后,点击【提交申请】。

b. 提交成功,系统弹出受理回执页;

02
查看单位缴费登记申请办理进度
向上滑动查看步骤
在我要办税-事项办理-事项进度管理,可以查看到提交的单位缴费登记申请的办理进度。
a. 当查看办理状态为:“待受理”时,可点击【预览】,查看已提交的申请信息;如税务人员还未开始审核该申请,缴费人需要修改申请信息或者作废申请,可以点击【撤销】,作废该申请,再重新提交申请。
b. 当查看办理状态为:“不予受理”时,说明税务人员审核不通过,可查看审批意见一栏,了解审核不通过的原因。
c. 当查看办理状态为:“待资料补正”时,说明税务人员资料审核不通过,可查看审批意见一栏,根据审批意见,在操作一栏点击【补正】,进行补正后再提交申请。
d. 当查看办理状态为:“办理成功”时,说明税务人员资料审核通过,该申请成功办理。


Q&A
常见问题


进入单位缴费登记申请界面,系统提示:“未查询到缴费人社保税务登记信息,请联系管理员处理。”怎么办?

出现此提示,请拨打12366联系电子税务局社保费系统管理员处理。



进入单位缴费登记申请界面,系统提示:“尊敬的缴费人,该业务存在未办结的事项申请,不能重复申请。”怎么办?

出现此提示,请访问我要办税-事项办理-事项进度管理,可以查看到未办结单位缴费登记申请的办理进度。



进入单位缴费登记申请界面,系统提示:“贵单位已经办理过缴费登记,不能在线办理新的缴费登记信息,如需办理新的缴费登记请到业务大厅办理!”怎么办?

目前电子税务局网报办理单位缴费登记只支持首次办理单位缴费登记的情况,如需办理新的缴费登记需到移步至办税服务大厅办理。



进入单位缴费登记申请界面,系统提示:“目前仅支持企业、个体工商户缴费人在线办理缴费登记,其他类型缴费人暂不支持在线办理,如需办理请到业务大厅办理!”怎么办?

目前电子税务局网报办理单位缴费登记只支持税务登记注册类型为“1、2、3、4”开头的,其他类型缴费人暂不支持在线办理,如需办理请到业务大厅办理!”。

02
单位缴费核定

功能描述
适用于用人单位首次办理单位缴费核定。缴费核定内容包括:用人单位应缴社会保险费的申报方式、缴款方式、申报期限、缴款期限、征收方式、险种、社保属性、开始年月。
操作步骤
企业身份登录电子税务局,在【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社保费管理】→【社保文书事项管理】→【单位缴费核定】,进入社保费事项办理界面。或者在【我要办税】→【事项办理】→【涉税事项办理】→【社保费】→【单位缴费核定】,进入社保费事项办理界面。
01
提交单位缴费核定申请
向上滑动查看步骤
a. 选择【单位缴费核定】点击【办理】,进入单位缴费核定主界面,系统自动带出当前缴费人所有的单位缴费登记核定信息。
若选择“已核定”的单位社保号记录,点击【下一步】可以查看单位缴费已核定信息;
若选择“未核定”的单位社保号记录,点击【下一步】可以进行单位缴费核定操作,跳转至“单位缴费未核定”信息界面;

b. 在单位缴费核定主界面中,选择未核定的单位社保号,点击【下一步】按钮进入“单位缴费未核定”界面。“单位缴费未核定”界面包括单位信息、经办人信息、核定信息、核定险种信息;


c. 在单位缴费核定界面中,选择核定险种套餐,修改或确认经办人信息后,点击【提交申请】按钮;

d. 提交成功,系统弹出受理回执页;

02
查看单位缴费核定申请办理进度
向上滑动查看步骤
在我要办税-事项办理-事项进度管理,可以查看到提交的单位缴费核定申请的办理进度。
a. 当查看办理状态为:“待受理”时,可点击【预览】,查看已提交的申请信息;如税务人员还未开始审核该申请,缴费人需要修改申请信息或者作废申请,可以点击【撤销】,作废该申请,再重新提交申请;
b. 当查看办理状态为:“不予受理”时,说明税务人员审核不通过,可查看审批意见一栏,了解审核不通过的原因。
c. 当查看办理状态为:“待资料补正”时,说明税务人员资料审核不通过,可查看审批意见一栏,根据审批意见,在操作一栏点击【补正】,进行补正后再提交申请。
d. 当查看办理状态为:“办理成功”时,说明税务人员资料审核通过,该申请成功办理。


Q&A
常见问题


进入单位缴费核定申请界面,系统提示:“尊敬的缴费人,该业务存在未办结的事项申请,不能重复申请。”怎么办?

出现此提示,请访问我要办税-事项办理-事项进度管理,可以查看到未办结单位缴费核定申请的办理进度。



进入单位缴费核定系统提示“未查询到有效的单位社保号”应如何处理?

出现该提示有可能几种情况:
1. 本单位已进行单位缴费登记,但无有效的单位社保号。可到税务大厅恢复非正常单位社保号,或者到税务大厅重新办理新的单位缴费登记;
2. 本单位从未进行单位缴费登记。可通过网上电子税务局进行单位缴费登记,或者到税务大厅办理单位缴费登记。

03
网签授权划缴税(费)
款协议

功能描述
适用于用人单位查询已登记的划缴税(费)款协议信息、终止划缴税(费)款协议和新增授权划缴税(费)款协议。
操作步骤
用人单位以企业身份登录电子税务局,在【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社保费管理】,进入社保费系统,点击菜单【社保费基本信息管理】-【网签授权划缴税(费)款协议】;
或者用人单位以企业身份登录电子税务局,点击菜单【事项办理】-【涉税事项办理】-【登记】-【网签授权划缴税(费)款协议】。
01
查询已登记的划缴税(费)
款协议信息
向上滑动查看步骤
a. 进入“网签授权划缴税(费)款协议”页面后,系统自动查询当前企业已签订的划缴税(费)款协议信息,包括签约类型为“税费(不含社保)”以及“社保”对应的划缴税(费)款协议信息,如下图所示。

02
终止划缴税(费)款协议
向上滑动查看步骤
a. 用人单位可以主动终止已登记的划缴税(费)款协议。
进入“网签授权划缴税(费)款协议”页面后,系统自动查询当前企业已签订的划缴税(费)款协议信息。用人单位在“操作”一栏找到【终止协议】按钮,点击该按钮,弹出确认终止协议提示,点击【确认】即可终止对应的划缴税(费)款协议,如下图所示。



03
新增授权划缴税(费)款协议
(社保费)
向上滑动查看步骤
a. 用人单位可以在线新增签订划缴税(费)款协议(社保费)。目前网上全流程网签授权划缴税(费)款协议支持中国建设银行、中信银行、农村信用社、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广州银行、广东南粤银行、广发银行等银行。
进入“网签授权划缴税(费)款协议”页面后,点击【新增协议】按钮,如下图所示。

b. 进入“新增授权划缴税(费)款协议”页面,系统自动显示“用人单位基本信息”、“已备案的银行账号信息”、“账户信息”栏目,如下图所示。

c. 选择“社保费”的选项卡,在“协议信息”补充完整“社保号”、“银行行别”、“银行营业网点”、“划缴账户账号”等信息,然后用人单位点击“签约须知”阅读并同意相关签约须知后,勾选“同意 我已经阅读相关签约须知”,点击【发起签约】按钮,即可成功签约该银行对应的授权划缴税(费)款协议(社保费)如下图所示。



04
网签授权划缴税(费)款协议
(一次上门)

功能描述
适用于签约账户的开户行属于未完成系统改造的商业银行的用人单位办理网签授权划缴税(费)款协议。由于部分银行(不含中国建设银行、中信银行、农村信用社、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广州银行、广东南粤银行、广发银行等)未完成系统改造,用人单位无法在网上全流程办理签约,因此,需要到银行前台办理手续,再通过此功能模块录入签约信息,完成三方协议签订。
操作步骤
用人单位以企业身份登录电子税务局,在【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社保费管理】,进入社保费系统,点击菜单【社保费基本信息管理】-【网签授权划缴税(费)款协议(一次上门)】;
或者用人单位以企业身份登录电子税务局,点击菜单【事项办理】-【涉税事项办理】-【登记】-【网签授权划缴税(费)款协议(一次上门)】。
01
查询已登记的划缴税(费)款协议
(一次上门)信息
向上滑动查看步骤
a. 进入“网签授权划缴税(费)款协议”页面后,系统自动查询当前企业已签订的划缴税(费)款协议信息,包括签约类型为“税费(不含社保)”以及“社保”对应的划缴税(费)款协议信息,如下图所示。

02
终止划缴税(费)款协议
向上滑动查看步骤
a. 用人单位可以主动终止已登记的划缴税(费)款协议。
进入“网签授权划缴税(费)款协议”页面后,系统自动查询当前企业已签订的划缴税(费)款协议信息。用人单位在“操作”一栏找到【终止协议】按钮,点击该按钮,弹出确认终止协议提示,点击【确认】即可终止对应的划缴税(费)款协议,如下图所示。



03
新增授权划缴税(费)款协议
(社保费)
情况一
向上滑动查看步骤
a. 对于商业银行未完成相关系统改造的,用人单位无法在网上全流程办理签约,因此需要去银行前台上门一次办理,其他环节可在网上办理。
用人单位可以选择先通过电子税务局发起一份协议,然后将协议打印出来送开户商业银行,由商业银行手工录入协议信息后,用人单位再回电子税局完成协议验证。
进入“网签授权划缴税(费)款协议(一次上门)”页面后,选择场景“生成协议,打印去银行前台办理”,点击【下一步】,如下图所示。

b. 进入“新增授权划缴税(费)款协议”页面,选择“社保费”选项页面,系统自动显示“用人单位基本信息”、“协议信息”等栏目,如下图所示。

c. 填写“协议信息”中“银行行别”、“银行营业网点”、“划缴账户账号”、“开户银行行号”、“清算银行行号”等信息,勾选我已经并确认《网签授权划缴税(费)协议》,点击【打印协议】,如下图所示。

d. 打印协议成功后,需要用人单位去银行录入协议信息,然后返回电子税务局,在“网签授权划缴税(费)款协议(一次上门)”页面点击【已经在银行前办理,完成签约】,点击【下一步】按钮,如下图所示。

e. 进入页面后,选择对应的协议信息,点击【直接验证】按钮,弹窗提示“确认要验证该协议”,点击【确定】按钮。由于发起协议需要调用多方接口信息,所以请用人单位耐心等待,待系统返回验证成功的提示后,刷新页面后该待验证协议信息就会消失。如下图所示。



e. 用人单位可以在“网签授权划缴税(费)款协议”菜单进入查询新增的协议信息。
情况二
向上滑动查看步骤
a. 对于商业银行未完成相关系统改造的,用人单位无法在网上全流程办理签约,因此需要去银行前台上门一次办理,其他环节可在网上办理。
用人单位可以选择先去了银行签订了协议后,再回到电子税务局进行录入该协议,再进行验证,完成协议签订。
进入“网签授权划缴税(费)款协议(一次上门)”页面后,选择场景“已经在银行前台办理,完成签约”,点击【下一步】,如下图所示。

b. 进入页面后点击【录入银行签约信息】,如下图所示。

c. 进入“新增授权划缴税(费)款协议”页面,点击“社保费”选项页面,补充完整相关协议信息,包括“三方协议号”、“银行行别”、“银行营业网点”、“划缴账户账号”、“开户行行号”、“清算行行号”等信息,勾选我已经认真阅读并确认《网签授权划缴税(费)协议》,点击【保存协议】,如下图所示。

d. 签约成功后,跳转到结果反馈界面,如下图所示。用人单位可以在“网签授权划缴税(费)款协议(全流程)”菜单进入查询新增的协议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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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税务局
操作手册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
编发:东莞市税务局纳税服务中心(税收宣传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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