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342
  • Tax100会员 28018
查看: 107|回复: 0

企业享受社保费缓缴政策应如何申请办理?

4万

主题

4万

帖子

4万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42391
2022-6-2 05:25: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湛江税务
标题: 企业享受社保费缓缴政策应如何申请办理?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I1MTU2MjM5NA==&mid=2247559321&idx=4&sn=af3aae5fc16fd6a96276dec8ac5dfdac&chksm=e9f2b86cde85317a7e830b6e6ce50916999c21d791e80c0df3bb29e4e1fd033efa697c89d6b5#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2-06-01 17:52
二维码: -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推出新一批“税务讲堂”系列课程,为纳税人缴费人集中解读实施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本期课程由国家税务总局社会保险费司副司长王发运担任主讲人,对公众关注的特困行业阶段性缓缴企业社保费政策问题进行讲解。

  企业享受社保费缓缴政策应如何申请办理?点击视频了解↓




  特困行业缓缴政策与2020年的缓缴政策一致,均为依申请享受。按照缓缴政策规定,在缓缴期限内,企业可根据自身经营状况向社会保险登记部门申请缓缴企业三项社保费。社会保险登记部门审核企业是否适用缓缴政策时,以企业参保登记时自行填报的行业类型为依据。现有信息无法满足划分行业类型需要的,可实行告知承诺制,由企业出具所属行业类型的书面承诺,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提示:
特困行业缓缴企业社保费的政策出台后,地方政府或部门可能会出台本地的具体实施意见,所以有关操作请以当地政府或部门的规定为准。
往期回顾


点击“阅读原文”查看《特困行业阶段性缓缴企业社保费政策解读》全文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编发:湛江市税务局纳税服务中心(税收宣传中心)
更多精彩内容
↓↓↓
1.操作指南:小规模纳税人如何适用3%征收率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政策

2.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介绍与用票试点系统操作培训

3.电子税务局“阶段性缓缴三项社保费”功能更新了!

4.新设立企业首次办理汇算清缴前后,如何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

5.个人代开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非接触式”办税


你的每个赞和在看,我都喜欢!
443_1654118710121.jpg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liwei03@51shebao.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