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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 江苏省住房公积金2021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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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5-25 17:26:1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江苏省住房公积金2021年年度报告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规定,现将江苏省住房公积金2021年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

全省共设13个设区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9个独立的分中心(其中:江苏省省级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隶属江苏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江苏省监狱系统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隶属江苏省监狱管理局,中国石化集团华东石油局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隶属中国石化集团华东石油局,徐州矿务集团住房基金管理中心隶属徐州矿务集团有限公司,国家管网集团东部原油储运有限公司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隶属国家管网集团东部原油储运有限公司,大屯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隶属大屯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扬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仪化分中心隶属中国石化仪征化纤有限责任公司,江苏石油勘探局有限公司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隶属中国石化集团江苏石油勘探局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保险基金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隶属苏州工业园区管委会)。从业人员2046人,其中:在编1171人、非在编875人。

(二)住房公积金监管机构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财政厅和人民银行南京分行负责对本省住房公积金管理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设立住房公积金监管处,负责本省住房公积金监管工作。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

2021年,新开户单位101725家,净增单位93766家;新开户职工247.83万人,净增职工140.74万人;实缴单位465864家,实缴职工1542.41万人,缴存额2603.33亿元,分别同比增长17.22%、9.48%、14.13%。2021年末,缴存总额18717.14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6.16%;缴存余额6224.12亿元,同比增长13.60%。

(二)提取

2021年,709.05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额1858.19亿元,同比增长9.16%;提取额占当年缴存额的71.38%,比上年减少3.25个百分点。2021年末,提取总额12493.02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7.47%。

(三)贷款

1.个人住房贷款:2021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26.76万笔1184.31亿元,同比下降4.23%、1.66%。回收个人住房贷款697.46亿元。

2021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386.39万笔11516.91亿元,贷款余额5815.48亿元,分别比上年末增加7.44%、11.46%、9.14%。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93.43%,比上年末减少3.83个百分点。

2021年,支持职工购建房2646.28万平方米。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含公转商贴息贷款)为12.38%,比上年末减少0.03个百分点。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3178390万元。

2.异地贷款:2021年,发放异地贷款12986笔484246.90万元。2021年末,发放异地贷款总额1353886.24万元,异地贷款余额1112623.64万元。

3.公转商贴息贷款:2021年,发放公转商贴息贷款6990笔297126.39万元,支持职工购建房面积79.23万平方米。当年贴息额22583.20万元。2021年末,累计发放公转商贴息贷款180770笔6335013.65万元,累计贴息229352.95万元。

(四)购买国债

2021年末,国债余额0.58亿元。

(五)融资

2021年,融资86.74亿元,归还212.58亿元。2021年末,融资总额788.66亿元,融资余额83.38亿元。

(六)资金存储

2021年末,住房公积金存款759.39亿元。其中,活期18.48亿元,1年(含)以下定期245.32亿元,1年以上定期136.12亿元,其他(协定、通知存款等)359.47亿元。

(七)资金运用率

2021年末,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项目贷款余额和购买国债余额的总和占缴存余额的93.44%,比上年末减少3.83个百分点。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

2021年,业务收入1967458万元,同比增长10.65%。其中,存款利息137610万元,委托贷款利息1821856万元,国债利息365万元,其他7627万元。

(二)业务支出

2021年,业务支出1102406万元,同比增长7.85%。其中,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利息910578万元,归集手续费54194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57504万元,其他80130万元。

(三)增值收益

2021年,增值收益865052万元,同比增长13.75%;增值收益率1.48%,比上年增加0.01个百分点。

(四)增值收益分配

2021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346720万元,提取管理费用75253万元,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443808万元。

2021年,上交财政管理费用75988万元,上缴财政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347710万元。

2021年末,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3110249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3087205万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

2021年,管理费用支出69173万元,同比增长3.14%。其中,人员经费41765万元,公用经费5540万元,专项经费21868万元。

四、资产风险状况

个人住房贷款:2021年末,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3283万元,逾期率0.06‰,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3109696万元。2021年,使用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呆坏账0万元。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

缴存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16.32%,国有企业占8.94%,城镇集体企业占1.50%,外商投资企业占14.36%,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53.71%,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1.33%,灵活就业人员占0.98%,其他占2.86%;中、低收入占97.61%,高收入占2.39%。

新开户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6.08%,国有企业占4.36%,城镇集体企业占0.91%,外商投资企业占15.83%,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64.95%,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1.37%,灵活就业人员占1.84%,其他占4.66%;中、低收入占98.04%,高收入占1.96%。

(二)提取业务

提取金额中,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22.66%,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58.01%,租赁住房占3.92%,支持老旧小区改造提取占0.004%;离休和退休提取占8.86%,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1.36%,出境定居占1.12%,其他占4.066%。提取职工中,中、低收入占96.64%,高收入占3.36%。

(三)个人贷款业务

职工贷款笔数中,购房建筑面积90(含)平方米以下占25.88%,90-144(含)平方米占66.75%,144平方米以上占7.37%。

职工贷款笔数中,购买新房占62.06%(其中购买保障性住房占0.29%),购买二手房占37.18%,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0.01%,其他占0.75%。

职工贷款笔数中,单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45.17%,双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54.32%,三人及以上缴存职工共同申请贷款占0.51%。

贷款职工中,30岁(含)以下占34.70%,30岁-40岁(含)占43.45%,40岁-50岁(含)占17.84%,50岁以上占4.01%;购买首套住房申请贷款占85.21%,购买二套申请贷款占14.79%;中、低收入占97.16%,高收入占2.84%。

(四)住房贡献率

2021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公转商贴息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年缴存额的比率为106.92%,比上年减少9.8个百分点。

六、其他重要事项

(一)推进住房公积金制度建设情况

1.开展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工作。常州、苏州市作为全国首批开展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城市,为灵活就业人员解决住房问题积累了试点经验,拓展了住房公积金制度惠及面,促进了住房公积金制度健康发展。盐城市作为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观察员城市,采取财政补贴模式,激发灵活就业人员建制积极性。

2.开展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体检评估试评价工作。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作为全国首批开展体检评估试评价的单位,通过量化的业务指标、定性的比较分析等方式进行综合评判“体检”,进一步提升了单位整体管理水平,也完善了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评估评价体系。

(二)开展监督检查情况

1.开展住房公积金服务工作检查。按照“三不两直”方式采取实地检查、调研座谈、电话暗访等形式对全省住房公积金“跨省通办”和长三角“一网通办”等落实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进一步提升住房公积金服务效能。

2.全面开展住房公积金电子稽查和评估。通过电子稽查工作和内审稽核机制,有效提升全省住房公积金规范管理、合规管治和风险管控水平,“三管齐下”保障政策落实和资金安全。

3.开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逾期清收专项行动。在为期三个月的专项行动中,全省通过学习借鉴、对照检查、整改提升、司法催还、信用记录等手段,个人住房贷款逾期率明显下降,住房公积金风险管理水平和风险防控能力进一步提升。

(三)服务改进情况

1.高质量完成住房公积金“跨省通办”工作。2021年住房公积金“跨省通办”5个事项,分别是“住房公积金单位登记开户”“住房公积金单位及个人缴存信息变更”“提前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开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全部还清证明”。全省住房公积金聚焦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坚持便民高效原则,优化服务方式,丰富服务渠道,完善服务流程,创新服务手段,高质量完成住房公积金“跨省通办”任务。全省共出台47个相关规定,设置“跨省通办”线下业务专窗122个,线上业务专区21个,举办培训167次,对2437人次进行培训,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领导干部“走基层真体验”123次。

2长三角住房公积金一体化建设再上新台阶。2021年住房公积金“跨省通办”5个事项,全部在长三角“一网通办”平台上线,为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拓宽了服务渠道。我省牵头组织上海、浙江、安徽住房公积金监管机构及多家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联合编写的《长三角地区<住房公积金资金管理业务标准>实施指南(试行)》,已印发长三角地区施行,切实推进了长三角住房公积金标准化建设。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协同上海、嘉兴中心制定长三角示范区跨省通办综合受理服务机制,从8个事项扩展到28个事项,长三角示范区住房公积金一体化建设得到积极推进。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马鞍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合作协议,成功实现马鞍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南京梅山钢铁公司职工在马鞍山购房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助力南京都市圈发展。

3.推进淮海经济区住房公积金一体化建设。徐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牵头建设淮海经济区十市住房公积金一体化信息共享平台,召开第三届淮海经济区主任联席会,共同签署《淮海经济区核心城市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资金回补框架协议》,区域内住房公积金互认互贷、信息共享、品牌共建、协查联控、党群互动等取得明显成效。

4.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推进含住房公积金业务在内的就业登记“一件事”、退休“一件事”、企业开办“一件事”,实现申请材料“一次提交,多次复用”,数据信息和业务管理共谋共治、共建共享。

5.推进12329热线与12345热线“双号并行”。积极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地方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53号),推进12329热线与12345热线“双号并行”,优化工作流程和资源配置,统一热线服务标准,加强热线知识库建设和应用,使热线接得更快、分得更准、办得更实。

6.持续提升住房公积金服务水平。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畅通住房公积金使用渠道,支持非住房公积金业务承办银行开通逐月提取住房公积金还商业贷款业务,减轻职工还款压力。徐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通智能语音客服和大厅机器人客服,梳理汇总职工日常咨询热点问题,形成“住房公积金业务答疑解惑三百问”,确保12345(12329)热线顺畅运行。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推进在线渠道建设与线上业务推广,在江苏政务APP、江南银行APP渠道部署“常州住房公积金”,在支付宝渠道部署智能客服,在服务大厅部署智能客服机器人。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制定住房公积金服务“异地通办”事项运行管理暂行办法,梯次推进区域通办、跨省通办事项,统一实施清单化动态管理,建立运行管理长效机制。南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真开展大走访活动,邀请合作银行、房地产开发企业召开座谈会,深入重点企业、重大项目、重要园区,对已上市和拟上市企业开展全面实地大走访,发挥住房公积金作用,解决发展中的难点、堵点。连云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打造住房公积金行业“6S规范化管理+”为目标,全力推进线上平台、线下窗口和服务标准三大体系34项服务标准,打造环境优美、人文醇美、服务精美“三美与共”城市美丽新标杆,形成在全省可复制、可推广的试点经验。淮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试行“自动审批为主、分布式审批为辅、柜面审批为补充”的住房公积金审批新模式,促进审批服务规范统一、人力资源合理调配、筑牢廉政和安全防线。扬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推行更高水平的文明优质服务,实施“早晚弹性办”“午间不间断”等服务举措,12329服务热线在城市静默管理期间采取热线号码转移工作模式,坚持人工坐席服务“不打烊”。镇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高度关注群众办事环境,不断完善服务大厅功能布局,形成了涵盖“综合业务区、网络服务区、业务审批区、职工等候区、大堂经理区、自助服务区”的“六区合一”服务格局,为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提供了硬件保障。宿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推行“五心”服务承诺,持续优化住房公积金缴存、贷款政策,提高服务效能,保障投资顺心、服务贴心;强力推进住房公积金惠民举措,保障创业安心、发展放心、生活舒心。

7.助力美丽宜居城市建设。贯彻落实江苏省美丽宜居城市建设工作要求,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服务民生、助力民生的积极作用,13个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全部出台相关推进措施,积极支持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开通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办理渠道。

(四)信息化建设情况

1.实现多部门信息共享。以推进上线长三角“一网通办”和企业开办、就业登记、退休“一件事”为抓手,积极与相关部门协调,实现住房公积金实时共享房产交易、不动产登记、户籍、婚姻、社保、企业开办等信息。

2.上线全国住房公积金小程序。组织全省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上线全国住房公积金小程序,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可以在小程序上办理。

3.深化“智慧住房公积金”建设。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建设集视频、音频、监控、集中控制等功能的监控中心,支持多维度数据监控、分析和展示。无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作为全市行政事业单位中唯一开展密码测评的单位,对住房公积金核心系统首次开展密码测评工作。连云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建立主动授权管理查询住房公积金个人信息新模式,职工在银行APP申请“住房公积金快贷”时,银行APP在通过职工本人在其住房公积金业务系统中注册的手机短信认证授权后,即可获取个人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信息,有效保护职工个人信息。淮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高效完成新一代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建设,住房公积金管理规范化、智能化水平明显增强,通过线上线下一体化的多渠道服务平台,实现网厅“随时办”、手机“随处办”、乡镇“就近办”、柜面“一窗办”,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全程网办”“一网通办”的7*24小时服务。盐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完成“一张网”信息化建设项目,207项功能点全部上线。扬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智慧住房公积金服务平台”荣获“2021扬州公共数据开发应用创新大赛”案例赛道一等奖;“智慧住房公积金‘四零’服务打造高效便捷新体验”案例荣获首届扬州市“放管服”改革典型创新案例评选一等奖。泰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大力推动“智能住房公积金”建设,积极探索住房公积金信息化向智能化转型升级,应用智能客服机器人与手机银行、银行STM等多种新型智能服务措施联动。

(五)住房公积金机构及从业人员所获荣誉情况

1.2021年,江苏省住房公积金系统再次被评为省文明行业,连续三届获得省文明行业称号。

2.2021年,全省住房公积金系统获得:13个省部级、17个地市级文明单位(行业、窗口);5个国家级、20个省部级、1个地市级青年文明号;29个省部级、59个地市级先进集体和个人;7个省部级、5个地市级工人先锋号;9个地市级五一劳动奖章(劳动模范);1个国家级、2个地市级三八红旗手;11个省部级、44个地市级其他荣誉。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省财政厅

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

2022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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