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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看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税收政策,进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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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界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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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5-19 17:15: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保山税务
标题: 一文看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税收政策,进来看!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U1NjUyNjczMA==&mid=2247544706&idx=2&sn=48227c12e47f24b94d4b5dbbdc14fa55&chksm=fbc1d267ccb65b71d4cd4483f1303135b0b35a5e439f5a13d96c660c52c713defa0351547695#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2-05-17 17:30
二维码: -







政策依据
《关于完善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40号)
1

什么是“再生资源”?
再生资源,是指在社会生产和生活消费过程中产生的,已经失去原有全部或部分使用价值,经过回收、加工处理,能够使其重新获得使用价值的各种废弃物。其中,加工处理仅限于清洗、挑选、破碎、切割、拆解、打包等改变再生资源密度、湿度、长度、粗细、软硬等物理性状的简单加工

2


回收再生资源销售业务可选择简易计税方法吗?
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收购的再生资源,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
3


明确再生资源回收简易计税适用条件是什么?
纳税人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从事危险废物收集的纳税人,应符合国家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的要求,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2.从事报废机动车回收的纳税人,应符合国家商务主管部门出台的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要求,取得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证书。
3.除危险废物、报废机动车外,其他再生资源回收纳税人应符合国家商务主管部门出台的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要求,进行市场主体登记,并在商务部门完成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
4

资源综合利用可享受即征即退政策吗?
纳税人从事40号公告所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2022年版)》)(以下称《目录》)所列的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符合条件的,可申请享受40号公告规定的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END



来源:保山税务
供稿:施甸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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