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沃达丰没完没了 印度拟修改税法追缴税款 沃达丰公司警告说,将不惜一切代价保障股东权利;美国、英国敦促印度政府慎重行事
近日,作为亚洲第三大经济体,印度政府发布的2012年度财政预算中,拟对个人所得税法作最新修订,对涉及印度资产的离岸交易征税。提案一经公布即引发了广泛关注,并导致印度政府与英国电信巨头沃达丰之间的税收争端再度升级。
高院判决或将“不靠谱” 新个人所得税法草案中明确规定了溯及既往条款,即自1962年起发生的涉及印度资产的一切离岸贸易行为均应根据印度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缴纳资本利得税。由此,印度最大的通信运营商之一,印度最大的外商投资集团,沃达丰须缴纳给印度政府的税金和罚金将高达26亿美元! 2007年,为了进入印度市场,沃达丰从香港和记黄埔手中收购了印度和记埃莎通信公司(现名沃达丰埃莎)67%的股权。交易是通过沃达丰控股的一家荷兰公司完成的,该公司向和记黄埔旗下一家开曼群岛公司支付了112亿美元,并收购了另一家开曼群岛公司,后者间接持有这家印度移动运营商的控股股权。印度税务部门以该收购案主要标的物在印度为由,要求沃达丰公司支付资本利得税。印度最高法院则认定,由于交易双方都是境外离岸公司,没有纳入印度的税收法律体系,印度税务部门对沃达丰收购在印度的资产无权管辖,沃达丰公司不负有纳税义务。2012年1月,印度最高法院正式判决沃达丰胜诉,不必就2007年的海外收购案缴纳巨额税款。 然而仅仅几个月过后,印度政府就发布了修订新个人所得税法的提案,明确对此类跨境兼并交易行为,即便交易方为税务登记及经营注册地在印度境外的企业或经济实体,只要其所持有的资产或资本直接或间接来源于印度,且其资产或资本属于股息红利性质,那么该项资产或资本应被视作来源于印度的收入,并按照印度新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缴纳资本利得税。 这一规定将有可能会推翻印度最高法院近期包括对沃达丰涉税问题在内的一系列裁定和判决。对此,沃达丰控股的荷兰公司已向国际法庭提交了“贸易争议告知书”,声称印度政府的新个人所得税法草案违背了印度与荷兰签订的双边税收协定的精神,这就意味着沃达丰一案正式纳入了国际法庭双边贸易争端仲裁程序。
唇枪舌剑,各执一词 沃达丰公司首席执行官维特利奥·科劳表示,沃达丰控股的荷兰公司作为印荷双边税收协定框架下成立的公司,应当适用该协定相关规定。根据印荷双边税收协定,印度政府应当给予各国投资者以公正、平等、透明的投资环境和政策待遇。印度政府的新财政预算法案中溯及既往的条款明显有违协议精神,也背离国际法对于跨境投资者的法制保护,是一种“草率而具有惩罚性质”的制度。 沃达丰公司警告说,如果印度政府对此诉求继续置若罔闻,那么沃达丰也将不惜一切代价,采取各种措施保障公司股东权利。提起国际法庭裁决的目的,意在要求印度政府撤销或修订这一规定,以寻求妥善化解这一涉税争端的有效路径。沃达丰公司声称其控股的荷兰公司已接受多方法律专家的司法咨询,一致认为过去半个世纪内,印度发生的类似案件从未缴纳资本利得税,且印度税务局此前也从未告知当事人纳税义务,因此要求沃达丰就2007年离案收购项目在印度缴税毫无依据。 印度税务局一名官员则坚称,根据印度税法,沃达丰应当在从印度向其控股的荷兰公司汇出资本前,代扣代缴资本利得税。他同时强调,此前印度政府并未直接接洽沃达丰印度公司,但在其子公司完成收购交易前,印度税务部门曾致信沃达丰持股的荷兰公司,明确告知其相关纳税义务,因此并不存在“不知情”一说。印度税务局官员还表示,沃达丰印度分公司还涉嫌在印度境内设立避税机构以成功实现对印跨境贸易投资中的避税行为。 沃达丰控股的荷兰公司表示,曾多次回信给印度税务部门,否认公司曾经发生印度政府所指认的“因股权转让行为所引发的纳税义务”。然而,对于这些信件,印度税务部门始终未作出任何回应。 对于避税的控诉,沃达丰一名高管则透露,其在印度的投资机构完全由其在荷兰的控股公司建立运营,税收管辖权不属于印度。经印度高级法院等部门联合审查,已被认定为“是一家在印度开展境外直接投资的法人公司,其投资交易行为真实有效,无以避税为目的的虚假经营活动”。这名高管强调,在印度不断壮大发展的14年间,沃达丰始终合法经营,诚信纳税。
质疑提案,声援四起 与此同时,美国贸易组织也纷纷联手,要求印度政府推进司法公开和透明。包括国际财政执委会、美国商会等在内的12个重点行业协会组织,在与美国财政部部长蒂莫西·盖特纳会谈时,提出申请,要求美国财政部针对印度财政预算草案中跨境贸易涉税问题溯及既往条款提起质询,要求印度政府作出公开、透明的法律解释。 美国贸易组织协会的一位代表指出,根据溯及既往条款,印度政府将对过往的跨境贸易行为征收资本利得税,这一规定将会对美方在印度的公司、客户、股东和投资者带来严重的负面影响。该协会警告称,一旦该草案在印度国会获批,将会使在印度的境外直接投资资本明显减少。 代表着欧、亚、美超过25万家企业利益的全球工业联盟组织表示印度政府数度食言,税收政策朝令夕改,印度作为国际投资贸易“宝地”的形象备受冲击,投资者信心大打折扣,投资发展前景令人担忧。该组织敦促美方极力制止印度新法案的推行,以避免其他国家推出类似不利于国际投资的税收政策。 美国财政部部长蒂莫西·盖特纳则表示,印度政府应慎重行事,不断健全和稳定国内法制环境,重振国际投资信心,以开放的姿态欢迎各国投资者落户印度。 据了解,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与世界银行年度例会上,英国财政部大臣乔治·奥斯本与印度财政部长普拉纳布·慕克吉也就印度修订个人所得税法一事举行了专门会晤。在新德里访问期间,奥斯本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英国政府对印度新法案的推行也“深表关切”,并强调,这并非因为此案牵涉沃达丰一家企业,更因为英方担心新法案推行后会对印度整个投资大环境产生不利影响。奥斯本坦言,英国虽有回溯法律的做法,但最多也只是回溯几个月,印度一回溯就是50年,政策不稳定让人担忧。 据媒体报道,如果印度此次修改法案能通过,除了沃达丰之外,AT&T、GE和卡夫食品等曾经离岸并购的跨国公司也将面临回溯征税问题。
回溯仅为沃达丰,旁人尽可安心? 印度商务贸易协会执行副主席戴安·法瑞尔则回应媒体称,印度政府对于各国政府提出的质疑和反对声表示欢迎,他强调问题的提出将有利于问题得到及时的关注、应对和化解。印度政府对本国发展信心满怀,将继续积极优化国内投资环境,妥善处理国际贸易争端中不可回避的问题。更为重要的是,印度政府理解并确认全球市场对印度高关注度的背后所释放出的积极信号,即世界需要印度市场。 印度财政部长普拉纳布·慕克吉则强调,此次印度个人所得税法修改提案中也已明确,通常情况下,对于50年前的案子不会大动干戈,仅对6年内发生的案件进行回溯重审。他同时强调,印度与其他各国一样,将致力于构建一个稳定、可预见的税制环境以鼓励跨境投资,繁荣贸易市场。很显然,6年的时限无疑是为沃达丰量身订制的。 印度商务和工业部部长阿纳德·沙玛在同奥斯本会谈结束后接受了媒体专访,他表示,此次修订税法提案并非针对沃达丰一案,也不会对印度经济环境造成不利。他强调,印度目前仍然是各国投资者的理想选择,在印度的投资回报率几乎是全球最高的,而印度政府的税制和政策也是公平高效,一以贯之的,因此在可以预见的未来,印度仍将会吸引大量投资贸易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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