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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助残日】一文了解残疾人税费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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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界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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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5-16 15:40:2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保山税务
标题: 【全国助残日】一文了解残疾人税费优惠政策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U1NjUyNjczMA==&mid=2247544523&idx=1&sn=a3712645354fc298b92ba0d21fefd673&chksm=fbc1d32eccb65a389f73844d5ea32daa526e248f5ffde538f070e25c15430c4f26d0ada4c16a#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2-05-15 1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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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残疾人的税费优惠政策有哪些呢?
  小编首先带您了解几个基本概念:

残疾人

残疾人是指在心理、生理、人体结构上,某种组织、功能丧失或者不正常,全部或者部分丧失以正常方式从事某种活动能力的人。
残疾人包括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多重残疾和其他残疾的人。

在职职工

是指用人单位在编人员或依法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服务协议)的人员。

特殊教育学校举办的企业

是指特殊教育学校主要为在校学生提供实习场所、并由学校出资自办、由学校负责经营管理、经营收入全部归学校所有的企业。

那么具体税费优惠政策方面是如何规定的呢?
下面,几个问答带您轻松掌握。
Q
我想要创业,税务部门有哪些政策是支持我们残疾人的呢?


上下拉动查阅你的答案吧~
1.增值税优惠:
残疾人个人提供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免征增值税。
残疾人个体就业或创办的企业,可按规定享受增值税优惠政策。
符合免征增值税的服务、劳务包括:残疾人灵活就业(从事非全日制、临时性和弹性工作),从事家庭副业、家政服务、修理装配、便民理发、绿化保洁等;以及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其他灵活就业。
2.个人所得税优惠:
《个人所得税法》规定,残疾人员取得的所得,可以减征个人所得税,具体幅度和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并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Q
我想要去工作,企业录用我之后可以享受哪些优惠呢?


上下拉动查阅你的答案吧~
1.增值税优惠:
安置残疾人限额即征即退增值税。
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安置残疾人的,按纳税人安置残疾人的人数,限额即征即退增值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每月可退还的增值税具体限额,由县级以上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所在区县(含县级市、旗,下同)适用的经省(含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下同)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4倍确定。
2.企业所得税优惠:
企业所得可加计扣除残疾职工工资。
《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安置残疾人员所支付的工资,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企业安置残疾人员所支付的工资的加计扣除,是指企业安置残疾人员的,在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的100%加计扣除。残疾人员的范围适用《残疾人保障法》的有关规定。
Q
对于安置残疾人的企业,其他税种还有税收优惠吗?


上下拉动查阅你的答案吧~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1.政策
根据《云南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第六条云南省规定的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为1.5%,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达1.5%(含)以上的,不征收保障金。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对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企业实行分档减缴政策。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大于等于1%且小于1.5%的,按应缴费额50%征收;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小于1%的,按应缴费额90%征收。
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在职职工人数在30人(含)以下的企业,暂免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财政部关于调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19年第98号)规定一步规定,自2020年1月1日起,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标准上限,按照当地社会平均工资2倍执行。当地社会平均工资按照所在地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和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加权计算。
2.条件
用人单位安排1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1至2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3级)的人员就业的,按照安排2名残疾人就业计算。用人单位跨地区招用残疾人的,应当计入所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计入用人单位所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的残疾人,必须同时满足三个条件:
一是残疾人应在就业年龄段内。
二是用人单位将残疾人录为在编人员或与残疾人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服务协议);用人单位依法以劳务派遣方式接受残疾人在本单位就业的,只能在一方计算人数,即由派遣单位和接受单位通过签订协议的方式协商一致后,将残疾人数计入其中一方的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和在职职工人数,不得重复计算。
三是实际支付的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Q
我是城乡居民,在缴纳城乡两险中能享受哪些优惠?


上下拉动查阅你的答案吧~
1.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2014年起对重度残疾的参保人由省级财政按照200元的缴费档次标准逐年全额代缴养老保险费。
2.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一、二级肢体残疾,三、四级智力残疾人财政全额代缴。以上人员无需缴费,由涉及对象的管理部门和县医保局归集资金到城乡居民医保基金专户。
政策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增值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52号)
《促进残疾人就业增值税优惠政策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33号发布)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增值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73号)
《关于降低部分政府性基金征收标准的通知》(财税〔2018〕39号)
《关于进一步优化增值税优惠政策办理程序及服务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4号)


END


来源:保山税务
供稿:施甸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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