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2006
  • Tax100会员 28025
查看: 466|回复: 0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新地税发{2007}236号 自治区地税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央和国务院各部委机关服务中心恢复征税的通知

1万

主题

1万

帖子

1万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19415
2020-6-10 11:37: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s://etax.xinjiang.chinatax.gov.cn/xjgsww/ContentSearchBLH_showContent.do?id=1650000002012110200013
发文单位: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文件编号: 新地税发{2007}236号
文件名: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新地税发{2007}236号 自治区地税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央和国务院各部委机关服务中心恢复征税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07-09-17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自治区地税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央和国务院各部委机关服务中心恢复征税的通知
新地税发{2007}236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地方税务局,各地、州、市地方税务局,自治区地方税务局直属征收局、稽查局,米东区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央和国务院各部委机关服务中心恢复征税的通知》(国税发[2007]94号)转发给你们,同时《自治区税务局关于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机关后勤体制改革有关税收政策具体问题的通知》(新地税一字[2000]091)停止执行,自  2007年1月1日 恢复征税,请一并遵照执行。
  



相关帖子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liwei03@51shebao.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