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4947
  • Tax100会员 34082
查看: 676|回复: 0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新地税函[2004]109号 自治区地税局关于新疆西域乌苏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

1万

主题

1万

帖子

1万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19415
2020-6-10 11:29:4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s://etax.xinjiang.chinatax.gov.cn/xjgsww/ContentSearchBLH_showContent.do?id=1650000002013030100020
发文单位: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文件编号: 新地税函[2004]109号
文件名: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新地税函[2004]109号 自治区地税局关于新疆西域乌苏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04-03-05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自治区地税局关于新疆西域乌苏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
新地税函[2004]109号

塔城地区地方税务局:
你局《关于新疆西域乌苏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有关税收问题的报告》(塔地地税发[2003]219号)收悉。现将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一、企业以前年度欠税,应按税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缴纳入库。
二、2000年发生的资产损失,考虑企业改制实际情况,由该企业按《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财产损失税务处理的规定》,申报办理税前扣除审批手续。
三、企业利用“三废”生产建材产品,符合资源利用所得税政策规定的,由企业按规定申报办理享受税收优惠。
请你局按以上精神做好企业税收管理工作。
  



相关帖子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