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2268
  • Tax100会员 28028
查看: 215|回复: 0

税总函〔2020〕73号 | 关于明确2020年5月纳税申报期限有关事项的通知 税总函〔2020〕73号

1万

主题

1万

帖子

2万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20126
2022-5-6 11:20:0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tianjin.chinatax.gov.cn/11200000000/0300/030004/03000418/20200430104119689.shtml
发文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文件编号: 税总函〔2020〕73号
文件名: 关于明确2020年5月纳税申报期限有关事项的通知 税总函〔2020〕73号
发文日期: 2020年4月30日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局内各单位:
  为进一步支持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便利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办理纳税申报事宜,现将2020年5月份纳税申报期限明确如下:
  一、统筹考虑疫情影响和“五一”假期安排,对于按月申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5月份纳税申报期限延长至5月22日。
  二、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受疫情影响,在2020年5月份纳税申报期限内办理申报仍有困难的,可以依法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延期申报。
  各地税务机关要认真遵照执行,遇到问题请及时向税务总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司)报告。

国家税务总局

2020年4月27日



相关帖子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liwei03@51shebao.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