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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发布:天水市财政事业改革与发展“十四五”规划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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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威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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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4-27 14:3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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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号名称:
兰财税海研语
标题:
文件发布:天水市财政事业改革与发展“十四五”规划印发!
作者:
发布时间:
2022-04-26 06:15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kwMzIwNTIwMQ==&mid=2247500110&idx=2&sn=cefc41f37ebde073acbd4aeaebd00647&chksm=c09b5970f7ecd066176a9895bfd36a082eb8b3e8a1ad59f4fed34a88ddc3be50f58934f6476a#rd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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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号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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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天水市财政事业改革与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第887期)
[天政办发〔2021〕95号]
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天水市财政事业改革与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信息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天水市财政事业改革与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天政办发〔2021〕9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属及驻市有关单位:
《天水市财政事业改革与发展“十四五”规划》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2月28日
天水市财政事业改革与发展“十四五”规划
“十四五”时期是我市如期完成脱贫攻坚任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个五年,也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和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重要阶段。依据《中共天水市委关于制定天水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建议》《天水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和《甘肃省财政发展“十四五”规划》,立足市情实际,科学编制了《天水市财政事业改革与发展“十四五”规划》。
一、发展基础
(一)“十三五”财政发展取得显著成效
“十三五”以来,面对严峻复杂的国内外经济形势、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和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任务,全市财政系统奋发有为,积极推进各项改革,努力提升财政管理水平,确保了财政收入保持较快增长,财力保障能力不断提高,推动“十四五”财政事业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1.财政质量稳步提高
(1)财政收支规模稳步增长。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从2015年的36.69 亿元上升到2020年的53.91亿元,年均递增 8%;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由2015年的223.92亿元上升到2020年的 351.93亿元,年均递增9.46%。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从2015年的19.3 亿元上升到2020年的128.49亿元,年均递增 46.1%;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由2015年的22.55亿元上升到2020年的128亿元,年均递增41.52%。
(2)财政收支结构逐步优化。
全市税收总收入由2015年的73.78亿元上升到2020年的90.02亿元,年均增长4.06 %;全市地方税收入由2015年的22.59亿元上升到2020年30.11 亿元,年均增长5.91%。各级财政部门不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坚决兜牢“三保”底线任务,倾力支持打赢“三大攻坚战”,为民办实事、重点支出领域得到较好保障。
(3)财力保障水平有效提升。
争取到中央和省上各类补助资金1153.91亿元,比“十二五”期间增加420.23亿元,增长57.28%,年均递增9.48%。争取到发行政府债券资金165.78亿元。全市财政总财力由2015年的225.8亿元增加到2020年的359.72亿元,年均增长9.76 %,有力地保障了“三保”底线需求和经济社会发展。
2.财政管理持续规范
(1)规范化管理成效明显。
全市财政部门以开展“财政规范化管理年”“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年”和“财政精细化管理年”活动为契机,全方位完善体制机制,明确责任分工、优化业务流程、完善岗责体系,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了财政管理科学化精细化。
(2)预算管理逐步加强。
积极推进中期财政规划管理,建立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体系,持续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完善基本支出标准体系,推动项目库建设,做实做细项目预算,不断提升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着力加强预算管理的规范性和有效性。以“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为主线,建立了贯穿预算编制、执行全过程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机制。
(3)国库改革全面深化。
建立以财政一体化信息管理平台为支撑,以总预算会计为抓手,以账户账务管理为基础,以国库集中支付、公务卡支付、财政专户支付为核心,以决算报表分析利用为重点的现代国库管理制度,规范财政资金支付行为,筑牢财政资金安全防线。
(4)财税改革稳步推进。
不断完善财政管理体制,制定出台基本公共服务、医疗卫生、教育、科技、交通等领域市与县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落实各级政府支出责任和分担机制,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扎实开展综合治税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全面推行非税收入电子化征缴改革。
(5)收入征管不断加强。
坚持依法征管,强化落实财税库银联合抓收入机制,不断完善收入监控体系,着力提升财政收入质量,确保应收尽收、及时足额入库。积极落实国家减税降费政策的同时,多措并举遏制财政收入增速下降,千方百计弥补财力缺口。
(6)政府采购日趋规范。
坚持“依法采购、阳光透明、公平公正、规范高效”的原则,基本形成了政府采购各环节较为完备的政府采购管理体系。建立电子化政府采购平台建设,实现政府采购网上一站式办理、全过程留痕,提升了采购工作的便利化程度和工作效率,促进采购工作更加规范、透明和高效。
全市政府采购规模累计达到72.58 亿元。
(7)资产管理体系逐步完善。
建立和完善行政事业资产管理制度,探索行政事业资产管理新机制,推进资产管理事项实现在线审批。完善各类资产的价值和实物量配置标准,研究制定分行业、分系统的资产配置标准,推动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实物管理、价值管理的有效衔接。
(8)投资评审质量全面提升。
不断强化投资评审职能,健全评审制度,完善评审机制,拓宽评审领域,财政投资评审节支效果显著,提高资金安全有效使用。创新管理手段,率先引进开发全省唯一的投资评审管理信息系统,助力构建科学透明、严谨规范的投资评审体制机制。全市累计开展评审项目1906个,评审投资额253.46亿元,节约财政资金8.07亿元。
3.民生保障更加有力
全市财政民生支出累计达到1241.49亿元,占财政支出的比例每年均达到80%以上。
(1)全力支持教育均衡发展。
各级财政部门始终坚持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充分发挥财政职能,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
积极落实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全市教育支出 299.69亿元,教育保障水平持续提高。
(2)全面支持社会保障和就业。
全面推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稳步实施,不断完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各项制度,逐步实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全覆盖、待遇全享受。调整提高各类退休人员养老金标准和城乡低保补助标准。全面落实积极的就业创业政策,有效促进城乡居民就业创业。积极发挥失业保险基金稳定岗位、促进就业的作用。
全市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29.78亿元。
市级共安排专项资金 1.88亿元,支持开发13456个乡村公益性岗位,助力脱贫攻坚。
(3)积极支持公共卫生建设。
全市卫生健康支出 171.25亿元,支持加快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着力提升公立医院医疗服务能力。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逐年稳步提高。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体系。全面推进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工作,增强基金供给能力。
(4)积极支持文化体育繁荣发展。
全市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5.53亿元,支持文艺精品创排、“三馆一站”免费开放、重点文物及非遗保护、科技成果转化等,支持公共体育场馆设施建设及大型活动举办,进一步促进公共文化体育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支持重点项目建设,促进文化旅游首位产业和体育事业发展。
(5)助推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
大力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棚户区和老旧小区居民住房条件和居住环境不断优化,农村群众住房质量大幅提高。全市住房保障支出77.15 亿元,实施棚户区改造9.55万套(户),发放住房租赁补贴1.71万户;实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9个,加装电梯 150部;改造农村危房168538户。
4.倾力支持打赢“三大攻坚战”
(1)全面保障脱贫攻坚。
通过压缩一般性支出,调整优化支出结构,持续加大扶贫资金投入力度,为全市脱贫攻坚提供财力支撑。全市落实各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99.31亿元,整合涉农资金98.91亿元,东西部扶贫协作资金到位6.77亿元。积极探索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坚持把农业农村作为公共财政优先保障领域。全市农林水支出从2016年的 38.66亿元增加到2020年的 69亿元,累计支出266.72亿元,年均增长15.58 %。
(2)支持污染防治攻坚战。
坚决扛起财政部门支持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政治责任,把生态环境保护作为基础性底线性任务,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市节能环保支出24.17亿元,重点支持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落实河长制、湖长制保障机制,全域无垃圾创建活动全覆盖和国家园林城市创建,实施旅游景区、重点交通沿线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推进城乡环境连片整治,为打赢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供了资金支持。
(3)坚决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
各级财政部门牢固树立风险意识,坚持底线思维,严格执行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和预算管理制度,坚决制止违法违规融资担保行为和变相举债。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妥善化解政府隐性债务存量,切实做好全市防范化解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工作。加强债券项目争取,及早安排部署,抢抓项目建设“黄金期”,推动重大项目建设有效拉动经济发展。2020年末全市政府债务率为29%,债务风险总体可控。
5.助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1)减税降费成效明显。
全面推开“营改增”,实施个人所得税改革,落实应对新冠疫情减税降费政策等一系列措施,有效减轻了企业税费成本和居民个人负担,有力地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复商复市,进一步激发了市场经济活力,加速释放政策红利。
全市共减免各类税费 68.17亿元,占全市税费收入总额的11.97%。
(2)坚定实施工业强市战略。
全市累计投入资金31.14亿元,大力支持“工业强市”战略,工业扩量提质、转型升级,“出城入园”、电子科技园和新兴产业园等重点项目建设,天水经济技术开发区扩区增容,同步支持县区工业集中区立足优势、协同发展。在全省率先设立中小企业创业创新投资基金,政府及社会资本累计出资3.15亿元,对17家企业投资3亿元。注资8亿元成立甘肃金控天水分公司,支持和引导全市中小企业做优做精做强,努力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积极探索政府资金市场化运作模式,拓宽投融资渠道,带动社会资本投入,促进中小微企业快速健康发展。
(3)加快发展现代商业服务业。
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整合资金8.28亿元,支持重点项目建设和促消费活动。积极支持推进研发设计、信息技术、现代物流、金融保险、教育培训等生产性服务业发展,加快补齐健康养老、旅游游览、餐饮住宿、家政服务、维修服务、物流配送等生活性服务业短板,着力培育新兴业态,努力推动现代服务业品质提升。
6.持续促进科技创新
全市财政科技支出5.95 亿元,占一般预算支出比例逐年提升,初步形成了以政府投入为导向、企业投入为主体、社会投入为补充的多元化科技创新投入格局,科技支撑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显著增强,综合科技进步指数位居全省前列,为实现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夯实了基础,培育了动力。
(二)面临机遇
从机遇看,一是国家、省级宏观政策拉动地方经济较快发展。
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为加快建设幸福美好新天水指明了前进方向,明确了实践路径,注入了强大动力,是做好今后财政工作的总方针、总纲领。国家正在加快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际国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继续实施减税降费,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政策制度的红利加速释放。特别是乡村振兴、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和“一带一路”等重大战略的深入推进,新时代推进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等决策部署的落地实施,为我市带来千载难逢的发展机遇,有利于我市立足区位优势争取国家更多政策、资金和项目支持,加快补齐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短板”。站在中长期发展的角度,我市保持经济中高速增长的动力和空间依然较大,消费红利、改革红利、人才红利、自主创新红利等内生动力不断累加,为地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巨大潜力和强劲韧性。
二是天水发展战略规划引擎效应将持续释放。
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紧紧围绕“建强副中心”“走出新路子”目标定位,抢抓新一轮科技革命和“新基建”机遇,积极优化培植财政资源,以新一代信息、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e料、智能制造等技术为代表的科技革命将催生出一批新经济新业态,经济结构将不断优化,产业体系将不断完善,新的产业格局将会加速,财源建设新路径和增长点将会拓宽。
三是财政职能更加强化,治理能力明显提升。
“十四五”时期为财政职能进一步强化提供了窗口和契机,把握这个重要的机遇期,对于正确履行财政职能、提升财政地位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财政职能的重要性愈益凸显。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财政的地位得到前所未有的提升,中央明确提出,“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科学的财税体制是优化资源配置、维护市场统一、促进社会公平、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制度保障”。财政职能的边界逐步厘清。现代财政制度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础,而现代财政制度的基础是政府与市场、政府与政府间关系。理顺这两组关系,是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无法绕过的两条主线。中央将进一步划定政府与市场的作用边界,更加注重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地发挥政府的作用,为财政改革厘清职能边界指明方向,提供了发展良机,财政职能的完整性将不断增强。一个国家的治理能力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它的预算能力。通过完善全口径预算体系、取消挂钩机制和专款专用规定、清理整合专项、编制中期财政规划等改革举措的实施,将有效解决财政投入与事业发展“两张皮”、“钱等项目”、“敞口花钱”等问题,为财政职能提升和管理质效充分发挥提供了新的机遇。
从挑战看,一是财政经济增速放缓。
财政收入将从高速增长转变为中低速增长。国际环境方面,和平发展依然是时代的主题,但形势依然错综复杂,使得我国外需面临的不确定性因素增多。国内环境方面,我国已进入经济发展新常态,在“三期叠加”背景下,诸多结构性矛盾导致全要素生产率降低,供给侧驱动增长的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经济下行压力依然较大。支撑经济长期高速增长的传统动力正逐步弱化,新增投资更多依赖基础设施和房地产,人口红利、资源红利逐渐衰弱,经济社会风险不断累积。区域环境方面,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仍然面临诸多困难与挑战,农业大而不强,工业转型滞后,新兴产业和服务业比重偏小,财源结构不够合理,县域经济、开放型经济、非公有制经济和金融服务业仍是发展短板,区域发展梯度落差明显,乡村振兴任务异常艰巨。财政收入基数相对于过去已处于一个较高的水平,要在高基数上实现高增长,难度越来越大。综合考量以上因素,预计财政收入个位数增长在一定时期内将成为一种常态。
二是财政支出刚性增长。
财政支出刚性增长的势头不减,中长期平衡压力很大。在地方财政收入增长趋缓、中央转移支付力度下降、存量资金盘活空间缩小的背景下,收支平衡难度加大。稳增长支出难以压缩,为防止经济滑出合理区间,国家将保持适度的财政投资规模,着力推动交通、旅游、保障性住房、城市更新改造等重大发展战略实施工程建设,以此拉动经济增长。政府投资预计会从传统的财政直接投资转为财政引导投资,财政性引导资金规模预计也将大幅度增加,以此引导带动社会资本投入到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决定了财政支出规模将继续维持在较高的水平。惠民生支出保持递增,教育、就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住房保障、文化体育等基本公共服务将实现全覆盖,乡村振兴战略全面实施并进入关键阶段,一批民生项目将进一步扩面提标,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对财政保障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促改革支出不可或缺,新一轮财政改革全面纵深推进,不可避免地产生改革成本,触动利益调整,更需要财政承担起兜底的职责,负担成本、补偿利益、分担风险,确保改革如期向前推进。三是财税改革任务艰巨。财税改革由小步慢跑、边试边行的探索阶段,进入到全面实施、立体推进的快车道,建立现代财政制度进入攻坚克难阶段,改革任务异常艰巨。利益诉求更加多元,社会结构发生更为深刻变化,各方面诉求日益增多,而且更加复杂。财税改革直接涉及利益调整,要凝聚社会共识、找到最大公约数难度很大。
推进策略更加灵活,经济下行压力依然较大,稳增长依然会摆在比较突出的位置,在这种情况下,更需要把握好财税改革措施出台的时机、力度和节奏,找准“六稳”“六保”与推进财税改革的最佳结合点。
改革任务更加艰巨,财政部门不仅担负着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重大任务,还承担着支持配合其他领域改革取得关键进展的责任,财政必须立足全局,着眼长远,全过程参与金融、农业、养老、国企、医疗卫生、简政放权、新型城镇化、土地流转和劳动力转移等重大改革,深刻介入,主动买单,全面助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
综合研判,“十四五”时期天水市财政发展总体仍处于重大战略机遇期。面对发展机遇和现实挑战并存的新阶段,各级财政部门必须主动作为,解放思想,创新发展,增强促进经济发展的信心与动力,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下带来的机遇与挑战,坚持改革与法治精神,坚持建设和完善现代财政的方向,扎实工作,砥砺奋进,积极开拓财政改革发展新局面,推动天水经济社会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中加快实现高质量发展。
二、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坚持系统观念,统筹经济和生态、城镇和乡村、发展和安全,加快融入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际国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更加注重生态优先,更加注重培植动能,更加注重提质增效,更加注重固强补弱,更加注重系统治理,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推进市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围绕“建强省域副中心城市和推动老工业基地走出高质量发展新路子”的发展方向,不断补齐短板弱项,增强经济发展新动能。
全面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提质增效、更可持续,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强财政预算管理,着重做好财政收支“紧平衡”、部门预算“零基预算”、政府债务“防风险”、财政管理“强绩效”、财政监督“严约束”,积极培植财源,提升财政综合实力,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持续提高财政保障能力和公共服务水平,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大的财政支撑,为全面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赋能助力,奋力谱写加快建设幸福美好新天水的时代篇章。
(二) 基本原则
1.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将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贯穿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全过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兜牢基本民生底线。坚持系统观念,加强财政资源统筹,集中力量办大事,坚决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强化预算对落实党和国家重大政策的保障能力,实现有限公共资源与政策目标有效匹配。
2.坚持预算法定。增强法治观念,强化纪律意识,严肃财经纪律,更加注重强化约束,着力提升制度执行力,维护法律的权威性和制度的刚性约束力。明确地方和部门的主体责任,切实强化预算约束,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
3.坚持目标引领。按照建立现代财税体制的要求,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结合,完善管理手段,创新管理技术,破除管理瓶颈,推进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以信息化推进预算管理现代化,加强预算管理各项制度的系统集成、协同高效,提高预算管理规范化、科学化、标准化水平和预算透明度。
4.坚持底线思维。把防风险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统筹发展和安全、当前和长远,杜绝脱离实际的过高承诺,形成稳定合理的社会预期。加强政府债务和中长期支出事项管理,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三)发展目标
财政综合实力显著提升,财政逆周期调节作用有效发挥,财政体制机制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整体财政建设稳步推进,财政资源统筹能力进一步强化,基本建成现代财政制度,推进我市财政工作走在前列。更好发挥现代财税体制在资源配置、财力保障和宏观调控等方面的基础作用,把制度优势充分转化为治理效能,把天水建成人文厚重、生态优良、产业兴盛、宜居宜游的西部新兴崛起城市提供财力保障,作出财政贡献。
1.确定财政收支目标。
积极组织财政收入,不断扩大收支规模,努力实现收支平衡,确保财政平稳运行。根据财政收入与经济增长相适应的互动关系,参考全市生产总值年均增长6.5%的发展目标,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幅预计年均增长6.5%以上,到2025年达到75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均增长7%以上,到2025年达到500亿元。
2.增强财政保障能力。
围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目标,增强财政政策实施的敏感性和及时性,破解支出结构僵化难题,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进一步促进产业发展。加大教育、卫生、就业等民生领域投入,确保民生支出稳中有升。通过配置新增财政资源鼓励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和运营管理,提高基本公共服务总量和水平。
3.加快财源建设步伐。
充分发挥政府引导推动作用和市场机制作用,围绕构建“特色明显、优势突出、基础稳固”的新财源体系,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战略性新兴产业比重逐年加大,产业发展质量和效益明显提高,产业结构迈向中高端,产业转型升级取得新突破,新产业新业态不断成长,具有天水特色的现代产业体系更加完善。
4.提升财政治理效能。
持续深化财政领域改革,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债务管理及风险预警机制;推进事权与支出责任改革,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推进财政核心业务一体化建设;持续深化国库管理、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等领域改革;深化财政与金融融合发展,发挥好融资担保平台公司作用,引导金融机构提升对实体经济服务质效,适当提高中长期贷款比例,积极开展供应链融资,全力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深化财政与税务融合发展,着力扩大税基、培养财源,努力构建公平合理税收软环境,加快建立现代财税制度。
5.保障居民收入增长。
全力支持经济高质量发展,完善以税收、社会保障、转移支付等为主要手段的再分配调节机制,通过提升社会保障能力、完善转移支付结构、健全财税体制机制,明显增加低收入劳动者收入,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持续落实各项强农惠农富农政策,促进农民收入持续较快增长,逐步缩小城乡收入差距。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支持健全现代支付和收入监测体系,构建透明合理的收入分配秩序。
到“十四五”末,初步形成“中等收入群体占相对多数、高收入群体的收入得到有效调节、低收入群体基本生活得到充分保障”的新型分配格局。
三、主要任务
(一)切实提升依法理财水平
1.夯实地方财源基础。
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着力改善财政收入结构,增加政府可用财力。紧紧抓住更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机遇,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大力培植支柱财源。落实财税优惠政策,支持绿色产业做强做大、重点产业改造升级、新兴产业快速发展、现代服务业提质增效、“新基建”项目加速推进,培育打造增长点、增长极、增长带,带动财政持续增收,逐步扭转后续财源乏力的局面。加强公共资源综合管理,严格落实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增加政府资源性收入,稳步提高国有资本收益上缴财政比重,完善国有企业利润分配机制。
建立财政、税务、自然资源等部门的衔接机制,分析财政收入情况,提高财政收入质量和时效。
2.优化财政支出结构。
压紧压实部门运转和事务性支出,持续压减非刚性、非重点项目支出,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强化“三公经费”管理,支持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兜住“三保”底线。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健全专项转移支付定期评估和退出机制,加大一般性转移支付向财政困难县区倾斜力度,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加大部门结转结余资金统筹力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突出保基本、兜底线,稳步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支持就业、医疗、教育、社保、文化等公共事业加快发展,全面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
3.加强财政预算管理。
坚持科学理财,加强制度创新,深入推进预算管理改革,逐步建成标准科学、程序规范的支出管理体系,确保预算执行规范、安全、高效。积极推进中期财政规划管理,主动加强对重大战略、重要任务、重点改革的财力保障研究,同步靠实部门三年滚动支出规划编制和执行主体责任,改进预算控制和管理方式,加强对年度预算的指导约束。强化“零基预算”管理理念,改变“基数+增长”的预算编制模式,健全支出标准体系,根据财力状况、轻重缓急、优先等次、使用绩效等因素统筹安排预算,建立能增能减、有保有压的预算安排机制,着力打破预算支出固化格局。加强项目库建设,实行预算项目滚动管理,未纳入项目库的项目原则上不予安排预算。认真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严把预算关口,强化执行审核,按照据实按需、能省则省的原则,节约每一分财政资金,统筹用于重点领域支出。推动全面取消一般公共预算中以收定支、专款专用的规定,强化财力统筹,统一预算分配。严格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预算,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严禁超预算、无预算安排支出,除突发性、应急性支出外,严禁出台溯及以前年度的增支政策,新的增支政策原则上通过以后年度预算安排。在切实巩固预决算公开工作成果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公开范围,规范公开内容,着力提高预决算公开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4.持续规范国库管理。
继续建设和完善基础牢固、功能健全、体系完备、技术先进的现代国库管理制度。全面深化和完善国库集中收付制度,进一步规范非税收入收缴管理,优化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优化国库集中收付规范化和信息化管理体系。完善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机制,将动态监控范围扩展到所有财政资金和全部预算单位,建成预警高效、反馈迅速、纠偏及时、控制有力的覆盖各级财政的预算执行动态监控体系。稳步扩大直达资金管理范围,强化资金监管,着力增强直达机制政策效果。加强财政总决算反映报告功能,将财政专户资金纳入统一会计核算。推进各级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编报和依法备案工作,建立政府财务报告公开和审计制度,强化政府财务报告信息分析和利用。
5.推进财税体制改革。
按照权责统一、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原则,在遵循顶层设计、注重管理实效基础上,稳步推进市与县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按规定落实各级政府支出责任和分担机制,“十四五”期间逐步实现市县区政府间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法治化、规范化。坚持把财政可承受能力摆在首位,在确保财政收支平衡的基础上,建立民生政策和财政收入增长相协调机制,严禁超越财力提高支出标准,坚决杜绝影响财政可持续运行的行为。进一步优化转移支付项目,探索对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实行清单管理,完善专项转移支付定期评估和退出机制。立足地方实际,主动建言献策,建议中央和省级进一步完善地方税税制,加快培育地方主体税种,合理配置地方税源体系。支持税务部门建立权责清晰、规范统一的税费征管制度,完善征管方式,丰富征管手段,提高征管质效,持续推进涉税信息共享平台建设,促进政府税收应收尽收。
6.防范政府债务风险。
坚持以稳为主、稳中求降的原则,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把握好防风险和促发展的关系,争取省级增加我市债券限额和新增额度,新增债券额度适当向财政实力强、债务风险低的县区倾斜。
稳妥化解隐性债务存量,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进一步规范PPP项目、政府购买服务行为,严禁各种违法违规担保和变相举债。
加强沟通衔接,完善债券项目安排协调机制。聚焦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加强重大项目谋划储备,确保债券资金及时拨付安全使用。健全市场化、法治化的债务违约处置机制,鼓励债务人、债权人协商处置存量债务,防止风险累积形成系统性风险。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和审计问责,严格落实政府举债终身问责制和债务问题倒查机制。健全跟踪问效机制,加强常态化政府债务风险监控评估。
7.完善国资管理机制。
进一步完善“国家统一所有、政府分级监管、财政综合管理、单位占有使用”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持续推进政府资产报告制度,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强化对资产配置预算编制的宏观指导,健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标准体系,强化资产配置预算约束和绩效管理。继续支持国有企业改革,促进国有资本与其他社会资本有机结合,支持国有企业做大做强,加强国有资本经营收益管理,提高国有资本收益上缴比例,扩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规模,增加政府可用财力。
8.提升绩效管理水平。
强化预算绩效管理,靠实部门单位预算绩效管理主体责任,完善绩效目标体系,加强绩效运行监控和自评管理,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推动绩效管理常态化、规范化。创新预算管理方式,更加注重绩效和结果导向、强调成本效益、硬化责任约束,在建立健全预算绩效管理链条架构的基础上持续发力,围绕预算支出结构优化、财政资金使用效率提高、区域财力均衡、债务风险可控、发展可持续性等方面,加快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实现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推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提质扩围,逐步将预算绩效管理从支出领域向财政政策实施、财政管理效果评价领域拓展,不断充实完善预算绩效管理各环节内容,实现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全覆盖目标,推动绩效目标、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有效提高政府公共资源配置效率,促进预算管理水平和政策实施效果双提升。建立绩效运行跟踪监控机制,定期采集绩效运行信息并汇总分析,对绩效目标运行情况进行跟踪管理和督促检查,纠偏扬长,促进绩效目标的顺利实现。跟踪监控中发现绩效运行目标与预期绩效目标发生偏离时,要及时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9.推进信息一体化建设。
实施智慧财政建设,抓好应用支撑平台升级,优化平台架构,强化平台应用功能,优化数据交换机制,提升包含预算管理、国库集中支付等核心业务系统的集成能力和一体化程度,实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推进信息网站的升级改造和财政内控管理信息化建设,抓好新上业务系统开发,保障财政各项改革任务顺利推进。充分挖掘利用财政内生数据,逐步开展与相关部门的数据衔接,实现数据信息共享和比对分析,更好地发挥信息技术辅助决策作用,打造数字财政。进一步完善财政网络安全保障体系,加固网络安全设施,保障业务应用安全。积极使用新的安全技术和保障模式,提高新兴技术在应用过程中的安全防护能力。深度开发利用大数据,提高财税大数据对财政决策支持力度和财政资金配置效率,不断提升财政治理效能,推进决策科学化、治理精准化、服务高效化。
10.深化政府采购改革。
加快建立现代政府采购制度,按照“三年基本完成、五年全面推进、长期持续深化”的总体思路,不断完善以法律为根本、以市场为主导、以竞争为手段、以需求为核心、以诚信为保障、以系统为支撑的政府采购运行机制。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积极落实国家通过政府采购支持节能减排、环境保护、自主创新、重点产业调整、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加强监督检查,做好政府采购质疑投诉处理,支持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加快推进“政府采购+互联网”行动和政府采购信息公开,不断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逐步构建更加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政府采购体系,依法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权利。
11.深化投资评审改革。
围绕全面深化改革决策部署,推进投资评审体制改革,探索创新专家库管理模式,进一步完善财政评审管理系统的优化升级,强化评审流程管理与风险防控工作。优化和改进财政预算投资评审方法,在侧重做好部门预算重点项目评审基础上,积极探索推动第三方参与预算评审工作以及预算评审评价结果的综合研究利用。积极发挥评审工作在现代财政管理中的定量基础和技术支撑作用,探索开展政府投资重大项目的全程跟踪评审、招标控制价和合同评审、PPP项目评审,努力把投资评审与预算管理紧密结合,为财政投资项目提供准确的决策依据,进一步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深入推进投资评审工作规范化和法治化建设,逐步将建设单位履职情况纳入投资评审内容,探索建立对投资评审发现的违法违纪问题的移送处理机制。
12.强化内控制度建设。
加强对单位内控制度建立与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公开监督检查结果,并将监督检查结果、内部控制自我评价作为安排财政预算、实施预算绩效评价与中期财政规划的参考依据。督促各部门单位针对预算业务管理、收支业务管理、政府采购业务管理、资产管理、建设项目管理、合同管理等六大经济业务领域,有效运用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内部授权审批控制、预算控制、单据控制等内部控制基本方法,科学设置了管理层级、岗位职责权限、权力运行规程,切实加强内部控制,做到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并定期轮岗。强化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档案管理,提高会计信息化水平。积极探索会计信用体系建设,将会计信用信息纳入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加强与审计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和信息共享,建立长效机制,注重相互补位,形成监督合力。
13.加强财政监督检查。
围绕服务财政管理,强化资金监督检查,积极开展部门预算编制、预决算公开和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切实维护好预算法律的权威性。重点关注“三农”、教育、就业、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涉及民生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推进监督转型创新,提高监督管理效能,借助省市县财政监督上下联动机制,将监督检查关口前移。注重开展事前和事中监督检查,突出对管理体制运行情况和各项财经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解决”。推进“大监督”格局建设,拓宽监督渠道,对财政专项资金的检查,财政内部信息共享,共同监管。把监督手段充分运用到预算管理中,积极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制度,有效规范监督检查工作程序。注重问题处理结果运用,发挥监督绩效,重视项目检查发现问题处理、整改和结果运用,做到“有问题必处理,问题整改必到位”,确保监督检查取得实效。同时,重视财政部门内部检查,重点对履行财政管理工作职责的合法性、合规性和有效性,预算执行、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的合法性、真实性以及资产的完整性、安全性,以及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合理性和有效性监督检查。
(二)支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1.基础设施建设。
抢抓国家大力发展新型基础设施重大机遇,积极筹措资金,创新融资机制,着力补齐公路、铁路、机场、水利、能源、新型基础设施等领域短板,积极发展数字化信息技术和重点建设项目,加快推进已纳入规划的重大项目,构建覆盖城乡、功能完备、支撑有力的全方位、高层次、多领域基础设施体系。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作用,充分利用PPP模式、发行政府专项债券等方式拓宽融资渠道,引导鼓励民间资本参与补短板项目建设,为市场主体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调动各类市场主体的积极性、创造性。加快财政项目储备库建设,统筹保障在建项目合理资金需求,推动在建项目顺利实施,确保工程质量安全。根据财政承受能力和政府投资能力,严格项目建设条件审核,合理安排工程项目建设,坚决避免盲目投资、重复建设。重点支持静宁—天水高速公路、机场连接线道路、S03天水绕城高速、乡村振兴南北两山基础设施、天水—陇南铁路、天水车站社棠货场西迁、三阳川火车站升级改造、天水军民合用机场迁建等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引洮供水二期配套、曲溪城乡供水、白龙江引水工程、天水市东北部供水(花园水库)等跨区域重大引调水工程项目;“光网城市”建设、特高压产业发展、天水有轨电车二期建设、新能源充电基础设施、光纤宽带扩容等新型基础设施项目建设。
2.产业优化升级。
坚持把发展实体经济作为财政支持的着力点,大力支持传统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改造提升,新经济新产业新业态培育生成,着力培育千亿级工业园区、百亿级产业集群、十亿级龙头企业,统筹推进产业基础高级化和产业链现代化,构建以优势产业为基础、生态产业为先导、现代服务业为支撑的多元化现代化产业体系,形成更具竞争力的产业格局。重点支持电子信息产业、电工电器产业、医药食品产业、先进机械制造产业和绿色建材及装配式建筑等传统优势产业集群改造提升;培育壮大新材料产业、航空维修制造产业、新能源和节能环保产业、智能终端制造产业和数字经济产业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培育壮大节能环保产业、着力提升清洁生产产业、加快推进清洁能源产业、大力发展循环农业产业、发展壮大中医中药产业、做大做强文化旅游产业、巩固拓展通道物流产业、积极培育数据信息产业、优化升级先进制造产业、协同推进相关融合产业等生态产业提质增效;推进经开区“扩区增容”和各级各类工业园区建设,强化各类基金、银行信贷、股权投资、证券市场撬动作用,拓宽入园企业投融资渠道。同时,优先发展生产性服务业,提升发展生活性服务业,积极培育新型服务业,支持现代服务业提质增效。
3.市场主体培育。
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清理取消不合理涉企收费,减轻企业负担。持续开展清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强化公平性竞争审查刚性约束,在政策层面特别在政府采购、招投标等方面对各类所有制企业平等对待。发挥政府采购政策优势,推广政采贷工作,以政府采购合同为抵押,对以财政资金为主要还款来源的项目,协调银行为中小微企业提供配套融资服务,有效将财政系统、融资银行、供应企业、采购单位衔接起来,开通“政府采购合同融资”绿色通道,简化贷款手续,提高中小微企业融资效率,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减轻中小微企业运营负担,使中小微企业更有信心参与政府采购项目投标,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不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营造良好的财税营商环境。支持完善民营企业融资服务体系,通过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降费奖补等机制,推动降低民营企业融资门槛和融资成本。推进中国(天水)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培育一批跨境电子商务市场主体。
4.城乡融合发展。
通过本级安排、争取上级支持、整合项目资金等途径,拓宽资金投入渠道,完善财政支持体系,统筹推进城乡融合发展,促进城乡要素合理流动。加大本级财政投入力度,落实鼓励县域经济增长、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承接产业转移等各项财税政策,培育县域经济持续增长;大力创新投融资机制,指导县区规范推广PPP模式,拓展基层投融资渠道,引导、鼓励和吸引社会资本,支持城乡融合发展基础设施建设。积极争取国家、省上对智慧城市、低碳城市、海绵城市、韧性城市的扶持优惠政策,加快完善市政管网和排水防涝设施,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拓展城市功能。强化财政资金和政策引导作用,通过财政奖补、贷款贴息等方式,充分调动社会资本参与城乡基础设施、棚户区改造、城市更新改造、老旧小区改造、新型农村社区和教育、医疗、住房保障等社会事业建设的积极性。大力支持秦州、麦积、三阳新区和八大新城建设。先期重点加快推进金家庄枣园庄片区、罗玉小区、东方红片区、天水迎宾馆片区、秦州新区、三阳新区等城乡更新改造项目建设,全面提升城市品质和城乡人居环境质量。推动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和城镇新增建设用地规模与
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政策,建立成本分担机制,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5.乡村振兴战略。
把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作为新时代“三农”工作的总抓手,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强化以工补农、以城带乡,推动形成新型工农城乡关系,努力实现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坚持把农业农村作为财政优先保障领域,加快补齐农业农村发展短板。
在财政政策总体保持稳定的基础上,保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财力投入,在过渡期内不低于当前水平,为做好衔接工作提供资金保障。
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优先支持乡村振兴,争取到“十四五”末,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农业农村比例达到50%以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拓展提升脱贫质量,接续推动脱贫地区乡村振兴。落实高标准农田建设等新增耕地指标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政策,加强资金收支管理,将所得收益通过支出预算全部用于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美丽宜居乡村建设。强化资金统筹、优化支出结构,支持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培育壮大农村优势产业,健全农业保障服务体系,促进农业生产全环节升级,丰富乡村经济业态,拓展农民增收空间,进一步加大对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农村综合改革试点、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农业水价改革等重大建设和重大改革的支持力度。加强创新资金投入方式、促进资金效益发挥、拓宽资金筹措渠道等方面的政策研究,着力提高财政对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的支持力度。
6.科技创新能力。
落实人才强市战略,统筹财力保障落实引才留才用才的各项优惠政策。逐步加大科研经费投入,创新财政科技投入导向,推动提升科技创新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简化科研项目预算编制,赋予科研单位更大的经费管理自主权。协同推进科技体制改革,加快科技管理职能转变,从传统观念上的分钱、分物、定项目转到定战略、定方针、定政策及创造环境、搞好服务上来,强化对基础性、战略性、前沿性科学研究与共性技术研究项目的支持。探索制定科研项目资金使用管理负面清单,在最大限度赋予科研人员自主性和灵活性的同时守住底线。有效利用财政手段吸引资金投入,提高制造业科技创新能力,增强农业自主创新能力,推动科研成果转移转化,培育创新型领军企业,培育高新基础企业,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鼓励企业加大研发和设备购置、设施更新投入。
7.普惠金融发展。
在进一步理顺财政部门与金融监管部门关系基础上,立足公共财政职能,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建立财政金融协同配合常态化机制,完善用好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和引导金融机构及社会资本支持普惠金融发展,提高全市普惠金融发展水平,满足不同群体融资需求。认真落实中央省级有关政策要求,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政策支持力度,扩大创业担保贷款覆盖范围,提高创业担保贷款额度,逐步放宽贷款申请条件,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政策支持力度。加强同人行、人社部门的信息共享和统筹协调,加快健全完善协作机制,做到“不来即享”,不断提高创业担保贷款覆盖率、可得性和满意度。建立健全政府性融资担保前有补贴、后有补偿的长效机制,推动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聚焦扶小支农、降费让利,逐步将平均担保费降至1%以下,提升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支持经济薄弱环节发展的功效。
(三)着力提高民生保障服务水平
1.教育优先发展。
优化教育资源配置,统筹推进城乡教育一体化,发展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和职业教育,办好特殊教育、老年教育,扶持民办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和水平。支持普惠性幼儿园建设,重点支持新建改扩建公办幼儿园,进一步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提升保教水平。继续实施城乡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减轻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压力。深入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进一步调整教育布局、改善办学条件,消除城镇“大班额”,补齐发展短板,提升办学质量,有力促进全市义务教育均衡化发展。重点支持建设天水市实验小学分校、天水市幼儿园分园、天水市逸夫实验中学分校等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围绕服务地方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主线,加大对职业教育建设的支持力度,以完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推动产教融合深度发展为切入点,不断加大职业教育投入,支持示范性职业院校建设、实习实训基地建设、中职教师素质培训及精品课程、精品专业建设等重点工程,落实财政保障,支持中职学校国家体质培优工程和“双优”校建设工程,推动职业教育跨越发展,重点支持天水职教园区建设。进一步完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稳步推进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推进精准资助,逐步建立科学的量化指标体系,采取定量评价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式,确保应助尽助。支持民办教育健康发展,鼓励社会力量以捐赠、出资、投资、合作等方式举办非营利性民办学校,突出社会效益,促进民办教育事业发展。
2.医疗卫生改革。
加大投入力度,积极支持推进全市区域综合医改,推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健全公共卫生服务体系,优化医疗卫生资源投入结构,强化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和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建设,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完善重大疫情防控体制机制,全面提升传染病防控和救治能力。规范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促进优质医疗卫生资源下沉。建立统一的医疗救助基本政策和医疗救助基金管理制度,规范医疗救助基金财政专户管理,实现医疗救助统筹层次与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层次相一致。建立健全门诊共济保障机制,逐步将门诊医药费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根据国家安排改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完善医保基金总额预算管理办法,加快推进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积极支持天水市第一人民医院医学康复中心综合楼和三阳分院、天水市妇幼保健院妇女儿童综合保健楼、天水市中医院内科综合楼和成纪新城医养分院、甘肃省天水传染病医院改扩建工程,天水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异地迁建、天水市社会心理健康服务中心、秦州区南山体育场“方舱医院”和天水市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提升等项目建设。
3.扩大和稳定就业。
推进实施就业引领战略,在制定和实施财税政策时更加注重促进就业,积极争取中央、省级财政补助,加大就业专项资金投入力度,支持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努力实现更加充分、高质量就业服务能力。切实落实职业介绍补贴、职业培训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等促进就业政策,推进政府采取招标方式购买培训服务。注重重点群体就业引导,着力推进高校毕业生、进城务工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等重点群体就业工作,鼓励以创业带动就业。支持完善就业与社会保障联动机制,为劳动者灵活就业、流动就业或转换工作岗位提供保障,对吸纳就业人员的企业全面落实国家税费政策。促进稳定和扩大就业,支持稳岗扩就业,聚焦高校毕业生和农村劳动力等重点群体,积极落实就业政策,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加大税费减免、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等政策力度,推动做好失业保险基金支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资金的筹集、使用和管理工作,全力稳住现有就业岗位,支持实施就业优先政策,扎实做好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进城务工人员、残疾人等重点群体就业工作,加强对城镇各类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帮扶。同时,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兼存,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着力拓展城乡居民收入增长渠道;推动完善再分配机制,加大税收、社保、转移支付等调节力度和精准性,改善收入分配和财富分配格局,促进收入分配更加合理有序。
4.提高社会保障水平。
进一步健全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险筹资和待遇调整机制,着力解决群众关心的养老、医疗、社会保障等方面突出问题,继续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保障水平,推进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建设,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适当提高城乡低保、专项救助等标准。进一步落实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配合国家尽快实现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全面落实地方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工作,完善社保基金管理,积极探索建立我市更加符合市场发展趋势和基金投资运营要求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支持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建立救助标准科学制定和动态调整机制,将失业人员、城乡低保户、社会救助人群、受灾群众、特困人员、残疾人以及优抚对象作为关注重点,密切关注困难群众数量、困难面以及困难程度的变动,及时采取措施,切实兜住民生底线,做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支持推进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统筹发展,完善特困人员供养政策,健全临时救助制度,强化社会救助能力建设。完善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和困境儿童的财政保障政策。进一步健全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逐步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支持优化退役军人和军属保障政策。
5.应对人口老龄化。
加快构建老年健康服务体系,维护老年人健康权益,满足老年人健康服务需求,提高老年人健康水平。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对社保基金的影响。立足天水基本情况,建立健全合理的社会保险待遇确定和正常调整机制,做好社会保障政策、待遇标准与经济社会发展、财政承受能力的衔接工作。健全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激励约束机制,建立合理分担、可持续的养老、医保筹资机制。建立部门协同机制,加强对养老、医保等专户管理资金的监督管理。统筹支持社区综合性、一站式老年照护设施和针对老年人尤其是面向失能老年人的养护院、社区日间照料中心等公益性养老服务设施建设。
大力推动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相结合,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导社会资本投入老龄事业发展,支持各类市场主体增加扩大养老服务和产品供给。
支持引进社会资本,推进麦积全国综合养老示范基地、天水康健康复养老中心等项目建设。支持优化妇幼保健服务、婴幼儿健康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鼓励和支持社会量提高社会层面对婴幼儿的照护服务能力和水平。
6.文体事业提质惠民。
持续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宣传,支持加强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夯实党的意识形态工作根基。统筹城乡精神文明建设,持续推进公民理想信念教育和道德建设。坚持保基本、补短板,继续加大公共文化建设投入力度,将重要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公益性文化活动纳入公共财政支出预算。实施文化惠民工程。支持天水市图书馆新馆、文化馆新馆、博物馆新馆建设,推动县级图书馆、文化馆和乡镇综合文化站晋等升级,完善村级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硬件建设。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加快历史街区、文保单位、名人故居、历史建筑及构筑物抢救性修缮,支持古树名木复壮保护,西关片区古名居保护修缮等,加快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与发展,推进文化资源向基层和农村倾斜。支持推进文化旅游首位产业优先发展,加快实施文化旅游基础设施提升、文化旅游点极带建设、文化旅游精品演艺、智慧文旅建设等重点项目,切实提高文化旅游融合发展的质量和水平。支持推进网络综合体系建设,提高网络安全保障能力,营造清朗网络空间。逐步加大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力度,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建设。支持实施全民健身国家战略,加强群众体育健身活动场地和设施建设,推进公共体育设施向社会免费或低收费开放,着力增强人民体质。推动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通过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等渠道,积极支持开展全民健身赛事活动、建设群众体育组织和队伍、改善公共体育场地设施条件,推动公共体育场馆向社会免费或低收费开放,增强人民体质。支持深化体育改革,促进教卫体融合,加强体育后备人才培养,提升竞技体育综合实力,促进体育消费和体育产业发展。支持深化体育管理改革,加快促进体育消费和体育产业发展。
7.生态环境保护。
坚决扛起财政部门支持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政治责任,把生态环境保护作为基础性底线性任务,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坚持资金投入同污染防治攻坚任务相匹配,着力支持渭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建设天蓝地绿水清的美丽天水。积极争取中央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和农村环境整治资金及省级生态环保资金和环境污染防治与监测监管专项资金,为打赢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供资金支持。整合环保类专项资金,提高污染治理与生态建设的合力。发挥财政资金引导撬动作用,吸引社会资本积极参与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和综合治理,扎实推进国土绿化,筑牢生态安全屏障。继续坚持以“十大生态产业”为引领,构建绿色生态产业体系,推动绿色发展加速崛起。积极支持做好碳中和、碳达峰工作,以碳中和意愿为导向,支持调整产业结构,推动形成绿色低碳循环的经济体系,有效控制温室气体排放。
8.平安天水建设。
深入推进应急救援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完善财政应急管理政策体系。支持自然灾害风险普查等重点工作任务,提高综合监测、预报预警和综合防御能力。支持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建设和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提高应急救援和物资调运能力。强化安全生产工作经费保障,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提高安全生产水平。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保障食品药品安全。加强政法领域转移支付资金管理,推进“六位一体”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坚决防范和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支持全面依法治市重点工作,落实司法体制改革任务,发挥法律援助、司法救助的社会兜底功能。配合政法综治部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经费保障政策,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全面推行源头防控、排查梳理、纠纷化解、应急处置的矛盾纠纷综合化解机制,推进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建设,健全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支持完善信访工作机制,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党的领导
1.全面提高财政系统机关党的建设水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不断深化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为龙头、党支部集中学习为主体、党员领导干部为重点,夯实党员干部教育的理论武装基本格局,准确把握以政领财、以财辅政的核心要义和实践要求,确保财政事业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发展。着力夯实基层党组织基础,创新完善党建工作标准化体系,规范党组织设置和任期管理,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抓实抓细党建工作定期通报和年度述职评议考核制度。着力推进全市财政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抵制“四风”,建立健全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贯通协同工作机制,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加强对干部日常教育监督管理,强化队伍纪律规矩意识,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紧扣机关党建时代特点和业务工作规律,探索创新党建工作思路,努力将党建融入到业务和队伍建设的全过程、各个方面,推动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实现党建工作和财政业务工作能力水平“双提升”。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团组织作用,统筹发挥各方面积极性。
2.加强新时代财政干部、人才队伍建设。
坚持党管干部原则,紧扣财政履职定位和人才需求,打造一支政治忠诚可靠、坚持事业为上、矢志爱国奋斗、勇于创新拼搏、工作业绩突出的优秀队伍,加强队伍建设统筹规划,改善队伍结构,加大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力度,形成有序更替的人才梯队。聚焦打造高素质专业化财政干部队伍,加强培训资源统筹,优化培训内容,创新培训方式方法,完善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相结合的人才培养机制,加强多岗位、递进式培养锻炼,着力培养财政干部“七种能力”,提升财政干部综合素质和履职本领。创新人才流动及激励机制,坚持多维度、多渠道评价人才,完善选拔任用体系,用好职务职级政策,强化担当作为正向激励。推进完善“一库两池一室”建设,构建具有财政特色的人才工作体系。
(二) 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财政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十四五”时期财政改革与发展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建立职责明确、分工协作的工作机制,把规划实施任务纳入目标责任制。根据本规划,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意见。在规划实施过程中,各级财政部门领导班子要切实把落实规划确定的工作任务纳入重要议事日程,靠实工作责任,排定时间表,制定路线图,带领财政系统广大干部职工攻坚克难、积极作为,整合团队力量,凝聚集体智慧,促进全市财政管理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确保各项财政目标任务稳步有序高效推进。同时,坚持与时俱进,动态调整,建立健全年度规划执行效果评估研判机制,2023年组织开展中期综合评估,为动态调整和修订完善规划打好工作基础,提供决策参考。规划目标调整和内容修订必须依法依规报请同级党委、政府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
(三)强化法治财政建设
笃学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在法治轨道上推进财政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确保规划全面落实,各级财政部门要深化财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规范制度建设,建立健全财政各项管理制度,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做到工作上不缺位、不越位、不错位。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将财政法治化、标准化管理贯穿于财政管理的全方位、全过程。依法将重要规范性文件、财政发展综合规划和重大专项规划制定、重大财政政策制定、财政预算编制和重大资金安排分配、重大国有资产处置等事项纳入重大决策范围,加快建立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的决策机制。建立决策实施情况跟踪反馈制度,健全相应的执行保障机制,对决策实施效果组织开展或委托第三方进行评估,并将评估结果作为决策是否继续执行或者修改决策方案的重要依据,确保重大事项决策高质高效贯彻落实。
认真贯彻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增强预算法定意识、强化预算刚性,严格预算执行,严厉监督问责,严肃财经纪律。加强财政领域执法监管,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推广应运“互联网+监管”。
持续开展财政普法宣传教育,积极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树立法治意识,规范财政行为,使各项财政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努力实现财政收支规范化、财政管理精细化、财政工作法治化,全面提升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水平。
(四)强化规划衔接引领
加强财政规划与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衔接,与省、市财政改革与发展规划统一衔接,按照职责分工,将规划确定的重点任务、重大项目、主要指标纳入年度工作计划,明确责任和进度要求,细化工作措施,加强组织实施,确保规划落地实施。集中财力保障规划确定的重点目标任务实现,着力解决好制约全市改革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加强与相关重点专项规划和一般规划统一衔接,树立中期财政管理理念,及时研究提出未来三年涉及财政收支重大改革和政策事项,测算分年度支出需求,科学制订形成中期财政规划。
对农业、教育、科技、社会保障、医疗卫生、扶贫、就业、环境保护等民生方面涉及财政支持的重大政策,应建立中长期重大事项科学论证机制。强化中期财政规划对年度预算编制的约束,除中央、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部署的重大改革外,未纳入中期财政规划的增支政策,年度预算原则上不予安排。
(五)强化监督评价评估
在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行政监督、审计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的基础上,切实履行法定监督职责,以推动重大财税政策贯彻落实为根本任务,强化内部控制、加强财税监督、推进绩效监督、深化会计监督,将监督评价工作有机融入财政管理中,全面提升监督评价的层次和效果。
组织开展规划实施年度监测分析、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鼓励第三方参与评估,强化监测评估结果应用。
结合规划中的各项预期指标及重点改革任务,在明确责任主体的基础上,加强对责任主体实施规划效果的考核、评估与监督管理,推进规划中涉及到的重点改革任务、重大项目资金的跟踪评价分析,让规划真正落实到具体的财政改革、落实到具体的财政政策制定与业务推进过程中,全面提升财政系统改革执行力,确保每一分财政资金用到最需要的地方,真正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专栏2:财政业务名词解释
大口径财政收入
是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加上按照财政体制上划上级财政的收入之和。按照目前财政体制,增值税65%部分、消费税100%,个人所得税60%、企业所得税60%、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5%等为上划中央、省级收入。
一般公共预算
是指政府按照财政管理体制依法征收并留归地方自主使用的税收和行政性收费、罚没等收入,并将自身收入和上级固定补助按照一定次序统筹安排工资、运转、民生、建设发展等支出的年度收支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
是指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党中央、国务院或者财政部规定,为支持公共事业发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无偿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财政资金(主要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污水处理费收入、彩票公益金等),并将自身收入严格按照专项用途安排支出的年度收支预算。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是指国家以所有者身份依法取得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并对所得收益进行分配而发生的年度收支预算。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是指根据国家社会保险和预算管理法律法规建立,专门反映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的年度预算,按险种分别编制。主要包括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生育保险基金等。
转移支付
主要包括一般性转移支付和专项性转移支付。一般性转移支付是指为弥补财政实力薄弱地区的财力缺口、均衡地区间财力差距和实现地区间基本公共服务能力的均等化,上级财政安排给下级财政的补助支出,下级财政可以按照相关规定统筹安排和使用。专项性转移支付是指上级财政为实现特定的宏观政策及事业发展战略目标,以及对委托下级政府代理的一些事务进行补偿而设立的补助资金,地方财政需按规定用途使用资金。
民生支出
按照财政部统计口径,是指财政用于教育、卫生健康、社会保障和就业、保障性住房、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农林水事务、环境保护、交通运输、城乡社区事务、粮油物资储备、地震灾后恢复重建等方面的支出合计。
“财政精细化管理年”活动
是指为进一步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夯实财政管理基础,提升全市财政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精细化水平,自2016年开始持续在全市财政系统开展的专题业务提升活动,在原财政规范化管理年活动确定的“预算管理、国库管理、政府采购管理、政府债务管理、国有资产监管、财政监督、财政信息化管理、财政项目库建设、财政投资评审、财政内部工作配合、财政干部行为规范”等11个方面内容基础上,增加“机关党建、综合行政管理、预算绩效管理、内控制度建设、金融管理、扶贫资金监管、社保基金管理、出国经费和外贷资金管理、会计管理、投融资管理”等10个方面内容,整合形成2020年天水市财政精细化管理年活动的17个重点方面。
预算联网监督
是指利用政务内网光纤专线实现人大及其常委会与同级财政的联网,建立各级人大预算收支联网监督系统,把财政数据同步到人大来,实现各级财政部门与人大的实时互联互通,将政府各个部门单位的预算执行情况置于人大监督之下。
中期财政规划
是指按照国务院加强财政管理的总体要求,由部门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政府宏观调控政策、部门职能和事业发展需要,合理确定规划期内的支出总量和结构,经财政部门审核汇总并匹配财力后形成的中长期收支计划,作为指导分年度预算的编制和实施周期性管理的预算管理框架。
预算绩效管理
是指以一级政府财政预算(包括收入和支出)为对象,以政府财政预算在一定时期内所达到的总体产出和结果为内容,以促进政府透明、责任、高效履职为目的所开展的绩效管理活动。
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
财政事权是一级政府应承担的运用财政资金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任务和职责,支出责任是政府履行财政事权的支出义务和保障。按照《国务院关于推进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49号),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主要内容是坚持体现基本公共服务受益范围,兼顾政府职能和行政效率,实现权、责、利相统一,激励地方政府主动作为,做到支出责任与财政事权相适应的原则,推进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划分。完善中央与地方支出责任划分,加快省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
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是指各级财政通过超收收入和支出预算结余安排的具有储备性质的基金,视预算平衡情况,在安排下年度预算时调入使用,或用于弥补短收年份预算执行的收支缺口。
零基预算
是指财政部门及预算单位在编制部门预算时,不考虑过去预算安排基数因素,严格按照单位职能和性质、定额和标准,依据需要和可能,以零为基点编制预算的理念。
财政资金直达基层机制
是特殊时期党中央出台的特殊财政政策,按照“中央切块、省级细化、备案同意、快速直达”的原则分配,财政部主要按照因素法将资金切块到省级,省级财政部门统筹本地实际提出细化到市县的分配方案报财政部备案,财政部审核提出意见反馈省级财政部门,省级财政部门进行相应调整后直接下达到市县。建立资金监控系统,在对直达资金单独下达、单独标识的基础上,通过系统动态监测,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资金直达基层、直接惠企利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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