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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 福建人社局 闽人社函〔2022〕111号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撤销严松享受教授、研究员待遇高级工程师资格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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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4-26 10:00:5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rst.fujian.gov.cn/zw/zfxxgk/zfxxgkml/zyywgz/zynljs/202204/t20220425_5899267.htm
发文单位: 福建人社局
文件编号: 闽人社函〔2022〕111号
文件名: 福建人社局 闽人社函〔2022〕111号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撤销严松享受教授、研究员待遇高级工程师资格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22-04-25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福建人社局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撤销严松享受教授、研究员待遇高级工程师资格的通知
闽人社函〔2022〕111号


   福州市人社局
  你局《关于提请取消严松“享受教授、研究员待遇”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的函》(榕人社函〔2022225号)悉。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福建省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闽人社发〔2021〕1号)精神,经研究,决定撤销201762日(批准文号:闽人社批复〔2017260号)批准确认的严松享受教授、研究员待遇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号:G109-04959)。自本文下发之日起,2年内不得申报职称,并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记录期限3年。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2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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