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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Q&A】对不符合财政部 税务总局2022年第14号公告规定的纳税人,是否可以继续申请增值税增量留抵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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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界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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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4-21 19:41:5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海南税务
标题: 【增值税Q&A】对不符合财政部 税务总局2022年第14号公告规定的纳税人,是否可以继续申请增值税增量留抵退税?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jM5OTUyMDIxOA==&mid=2649415496&idx=2&sn=3202ac916576b56752c437b6a8d89fef&chksm=bf244dfd8853c4ebbad9d095effe65b92bbcf884fe34c75aef67018bf259b94b7c44a7a6e36c#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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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2-04-21 1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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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海南税务

对于不符合《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2022年第14号)规定的纳税人,是否可以继续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2019年第39号)申请增值税增量留抵退税?

可以。纳税人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2019年第39号)的规定判断符合条件的可以通过办税服务厅或电子税务局申请办理增量留抵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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