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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Q&A】财政部 税务总局2022年第14号文件中的增量留抵税额是如何确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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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界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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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4-17 23:45:3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文昌税务
标题: 【增值税Q&A】财政部 税务总局2022年第14号文件中的增量留抵税额是如何确定的?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I0MjU1MjM2OA==&mid=2247489076&idx=5&sn=35f9c9d7e32012d077ac2ae90c83f9f0&chksm=e97bcd6bde0c447d59982a07f497e1ab90d278c4522776a0ddf6cbea56c0c1b92ceeef61c3fb#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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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2-04-13 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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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海南税务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2022年第14号)中的增量留抵税额是如何确定的?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2022年第14号)规定的增量留抵税额,区分以下情形确定:
(一)纳税人获得一次性存量留抵退税前,增量留抵税额为当期期末留抵税额与2019年3月31日相比新增加的留抵税额。
(二)纳税人获得一次性存量留抵退税后,增量留抵税额为当期期末留抵税额。
举例说明:某纳税人2019年3月31日的期末留抵税额为100万元,2022年7月31日的期末留抵税额为120万元,在8月纳税申报期申请增量留抵退税时,如果此前未获得一次性存量留抵退税,该纳税人的增量留抵税额为20万元(=120-100);如果此前已获得一次性存量留抵退税,该纳税人的增量留抵税额为1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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