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构建生育支持政策体系的国际实践:理论依据与政策演进 (一)理论依据
现代生育干预政策深受新古典生育率经济分析的影响。从微观视角看,家庭的生育决策是将孩子作为私人耐用消费品、基于家庭效用最大化的理性选择行为(Becker,1960)。由于生育孩子需要付出时间和经济成本,给定预算约束下,多生孩子将减少父母的其他消费;因此,在家庭偏好不变这一假设前提下,随着女性劳动参与率提高和家庭收入的增长,生育的机会成本提高、孩子价格上涨,家庭对孩子质量的要求更高,从而引起孩子的需求量下降,宏观上就表现为生育率下降。这为政府如何进行生育干预提供了指南,正因为经济考虑是家庭生育决策的主要因素,因此,传统的干预手段一般通过降低家庭生育成本以达到激励生育的目的。
当今社会,家庭生育的经济成本和机会成本均大幅提高。首先,高昂的生育、养育、教育成本导致某些家庭选择少育或不育子女;其次,随着女性受教育程度和劳动参与率的提高,家庭生育的机会成本上升,因而生育需求和生育率下降。基于上述认识,主流生育支持政策以降低家庭生育成本为核心,通过减轻家庭经济负担促进生育。 (二)政策演进 1.为家庭减负(20世纪70年代以前)
人类历史上的大部分时期,家庭制度的主流是男主外女主内的模式,即男性外出工作赚钱养家,女性生育和照顾家庭。随着人们认识到家庭对社会的意义越来越重要,逐渐产生了旨在直接或间接地满足儿童、父母、残疾家庭成员和老年人需要的法律、条例和社会政策等,统称为家庭政策。其中,专门定位于引导家庭生育决策的部分,构成了政府生育干预措施的主体。早期实施的政策主要包括现金补贴、税收优惠和特殊假期等基础措施。
现金补贴,即根据孩子的数量、出生次序和年龄等情况以现金形式补贴父母。补贴有多种形式,如生育津贴、儿童津贴、产妇津贴、托育津贴、养育津贴、父母津贴等。由于现金补贴政策指向性强,实施方式简单,因而引入时间较早。税收优惠,即通过税前扣除、税额减免、税率降低等方式,减轻家长的经济负担以促进生育。一些国家还实行过反向激励,对不生育者以课税作为惩罚。特殊假期是工业化初期作为女性就业保护制度引入的,早在1878年德国就实行了无薪产假制度。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为补充男性劳动力的不足,女性的劳动参与率相应提高,工作休假的权利得以扩展。随着女性权利的扩大,特殊假期制度越来越完备,后来逐渐演化为生育促进措施,目前已经成为历史最长、制度最完备的生育促进手段(王颖等,2017;陈梅等,2021)。
在欧洲,上述措施最初是作为一般意义上的家庭政策引入的,主要是为了应对工业化导致的家庭贫困及其他社会问题,生育干预的功能并不突出。总体来讲,传统生育支持的家庭政策以现金补贴为主,直到20世纪40至50年代,个人所得税制度逐渐建立和完善,税收激励才被广泛使用。而特殊假期的引入,则与女性市场化就业增加有关。19世纪后期,德国、瑞典、奥地利、比利时、荷兰、丹麦和瑞士等欧洲国家出台了明确的产假规定,20世纪初的法国、英国、意大利、西班牙和希腊则紧随其后。
20世纪70年代之前,各国的家庭政策以传统家庭模式为依托,既反映出同时也固化了女性作为家庭照护者的传统角色。在女性劳动参与率提高的情况下,虽然也赋予女性休假权利,但一般不考虑给予女性相应的工作保护。比如,早期孕产假基本上都是无薪的,在女性权利扩展的同时,其在劳动力市场上的竞争力也受到损害(Olivetti C et al.,2017)。 2.协调工作与家庭间的关系(20世纪70年代以来)
传统家庭模式在20世纪50年代达到顶峰,20世纪60年代迎来了第二次女权主义浪潮,女性逐渐拥有与男性平等的受教育权和就业权,获得了与男性同台竞争的机会与能力。20世纪70年代以后,在发达国家,由于女性的受教育水平以及其在就业市场上的竞争力的迅速提高,双职工家庭模式逐渐成为主流。然而,由于传统家庭模式中性别分工的历史文化惯性,女性在家庭照护中仍然承担着不成比例的主要责任,甚至是全部责任,往往在照顾家庭和从事市场工作中难以两全,其生育和照顾家庭的机会成本得以凸显和增大。众多研究认为,这是发达国家生育率随之迅速下降的重要原因。
为了帮助社会成员兼顾工作和家庭责任,更多旨在平衡工作与家庭关系的生育政策随之出台。除了引入带薪孕产假、男性陪产假和父母育儿假,使特殊假期制度更加完善之外,其他的生育友好型家庭政策也被陆续引入。比如,公共提供或公共补贴的儿童保育服务、雇主提供的兼职工作或灵活工作时间、为父母提供的在职福利以及生育友好的工作环境等。这些政策的目标在于创造条件使母亲在外出工作和居家养育小孩之间能够自由选择。通过帮助家庭处理好工作与育儿间的矛盾,从而降低生育的机会成本,既能增加女性劳动参与率,为经济增长注入动力,又能提高生育率。特别是,增加父亲的参与、减轻女性承担的家庭负担,可能会进一步降低母亲生育孩子的机会成本,潜在地增加其生育偏好,更有助于生育率的提高(Goldscheider et al.,2015)。
在2002年至2005年间,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就业、劳动和社会事务理事会对13个典型国家旨在平衡工作与家庭关系的政策实践进行比较研究,发布了名为《婴儿与老板——协调工作与生活》的系列研究报告(共4份)。在此基础上,2007年又发布了一份综合研究成果,提出了一套旨在平衡工作与家庭关系的政策组合,其中包括税收/福利政策、育儿假制度、育儿服务、性别平等、友好的工作场所等,报告中所提到的政策工具,引起很多低生育率国家和地区效仿。 3.生育支持政策的实施效果及最近十年的新情况
20世纪70年代起,由发达国家开启,不同文化背景的国家、以各自不同的节奏和速度,先后向协调工作与家庭关系的生育支持政策转型。北欧国家起步最早,随后扩散至欧洲其他地区、北美洲和亚洲。得益于20世纪60年代至80年代的生育促进措施,北欧国家自20世纪90年代至21世纪初生育率回升迅速,表明北欧国家考虑双职工家庭、性别平等的政策在激励生育上确有良好的表现。作为欧盟推出的《欧洲社会权利支柱》(The European Pillar of Social Rights)的一部分(原则9),2017年欧盟委员会提出了《父母和照顾者工作-生活平衡指令》(The Directive on Work-Life Balance for Parents and Carers),总的目标是确保在劳动力市场机会和工作待遇方面实行男女平等的原则。2019年4月,欧洲议会通过该指令,要求所有成员国必须在2024年之前将该指令转化为国内立法。这是朝向促进对性别更平等理解和家庭内部责任更平等分担的方向迈出的一步。
然而,对其他国家和地区的考察也表明,平衡工作与家庭关系的生育促进措施与生育率之间,依然缺乏清晰和单一的关系。政策是否有效、有多大效果与所处环境密切相关。例如,尽管美国的生育促进政策从来没有像欧盟成员国那么慷慨和制度化,但美国生育率却高于欧洲。作为东亚典范国家的新加坡,构建了全亚洲最完善的生育支持政策,但是其超低的生育率却一直不见起色。令人感到更为不解的是,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以后,在此之前表现良好的北欧国家也出现了生育率止步不前甚至后退的情况。对此,原有的理论无法给出令人信服的解释。
三、理解生育支持政策的新视角
自19世纪末引入家庭政策以来,经过一个多世纪的发展,到本世纪初,大多数高收入国家都已经实施了慷慨的、性别中性的生育促进型家庭政策,以实现性别平等、提高生育率和儿童发展等多重目标。虽然关于生育政策本身,一直存在着不同意见,但支持者仍是主流。政策界普遍认为,生育促进型家庭政策打破了传统家庭模式中的性别角色,让女性能够兼顾家庭与事业,既增加了女性的劳动参与率、有利于经济增长,也鼓励了家庭成员共担抚育责任,有利于促进儿童发展和生育率的提高,可以起到“一石两鸟”之效(Hwang J et al.,2018)。然而,从政策实施效果的参差不齐来看,这一信念显得过于乐观,由此也引起越来越多针对现行政策的反思。 (一)传统认知的局限
首先,传统看法以家庭作为基本决策单元,认为在作出生育决策时丈夫和妻子是一个整体。这符合男性主导的传统家庭模式,但忽略了家庭内部议价能力结构对生育率的影响。
基于上述认知局限,传统看法对生育促进政策作用机制的理解容易流于简单化。其基本逻辑是:家庭中女性受教育程度提高,使其选择生育和从事家务的机会成本上升,导致女性及其家庭生育愿望降低,社会总体的生育率也随之下降。这一逻辑只看到了影响生育率的机会成本效应,忽略了影响生育率的议价能力效应,原因就在于它把家庭内部双方作为同一决策主体看待。
考虑到女性受教育程度和市场收入的提高,其在家庭决策中的议价能力也随之提高,这一现象对生育率的影响取决于机会成本效应和议价能力效应对比后的净效应(Iyigun M et al.,2007)。女性议价能力对生育率的作用方向,还受到其对孩子偏好的影响。当女性的议价能力更大时,她对孩子的偏好越强,则越可能对生育率提高产生正效果;反之,她对孩子的偏好越弱,则越可能对生育率提高产生负的影响。这意味着,一旦考虑到女性议价能力的增强,现代家庭中生不生孩子、生多少孩子,女性的意见越来越重要。因此,笼统地以“家庭”为对象的生育激励措施不一定有效,政策要“说服”的可能不是家庭,而是家庭中的女性——实质性地孕育并“生产”孩子的人。这意味着生育促进政策要融入更多的女性视角。
其次,传统看法将孩子仅作为私人产品看待,忽略了生育行为的正外部性及其影响。
新古典生育决策模型对生育率下降有很强的解释力,但模型中仅仅将孩子作为私人产品看待,有失全面。在低生育率的现代社会中,随着“人”作为要素的价值提升,多生孩子本身具有正外部性(朱柏铭,2013)。一种更彻底的观点则认为,孩子就是一种公共产品,生育则是终极的公共产品问题(Folbre N.,1994;Anomaly J.,2014)。
作为家庭和社会成员,女性承担了公共产品(孩子)生产的主要责任,是公共产品(孩子)或生育正外部性的主要提供者。承担“生”孩子的主要责任,是由女性的自然生理属性所决定的,但在传统家庭分工模式下,女性往往也承担养育孩子的主要,甚至全部责任,这是社会文化传统及家庭结构强加的。女性照护家庭的劳动不被付酬,为了生育而付出身体和精神上的“自然附着成本”,在传统文化中更不被认可(朱柏铭,2013)。也就是说,社会和家庭从女性生育中获得收益,却都不认为公共产品(孩子)的生产者需要被“补偿”。这是不公平的。可以设想,当家庭生育决策中女性的选择更重要时,一个经济体中性别公平的程度,将对这个社会的生育率产生很大影响。
第三,传统看法对文化观念等非经济因素考虑不足,是生育支持政策难以达到预期效果的重要原因。
“生育”是女性的自然性别禀赋,但在历史上的绝大部分时期里,这一禀赋没有为她们赢得市场权力和在家庭分工中的议价能力,反而成为女性的“资源诅咒”,阻碍女性追求成功和自我实现。仅仅在最近半个多世纪里,女性才真正获得了性别公平的权利。20世纪70年代以后,发达国家女性的受教育水平以及在就业市场上的竞争力迅速提高。当今,未婚未育的年轻女性在教育和就业方面的竞争力与年轻男性相当,甚至超过后者。这赋予了女性在家庭中更高的议价能力,当她们有能力掌控自己的婚育选择时,如果所处的环境使她感觉到性别不公,其对孩子的偏好和生育愿意都将受到打击,从而在生育行为上作出回应(Iyigun M et al.,2007)。这在传统家庭文化浓郁的地方,表现得极为明显。
由此就容易理解,为什么同样的生育促进政策,在不同的文化环境中所起到的效果有很大不同。比如,同为欧洲国家,南欧的意大利、西班牙等国更强调男性养家糊口的模式,在这些“互补主义”家庭文化较强的国家里,现代女性感受到更强的性别不公平,往往以不结婚、不生孩子或少生孩子来表达自己的强烈反应。据研究,40%的女性选择少生一个孩子,就可以使平均生育率从1.7下降到1.3(McDonald,2013)。 (二)工作主义挤压生育意愿
北欧诸国是世界上最早倡导性别平等的国家,也是在协调工作与家庭关系方面堪称楷模的国家,为什么最近十余年来,这些国家的生育率也频频走低?除了受经济危机影响、政策疲劳效应、经济危机期间减少了生育支持措施导致生育激励力度不到位等原因之外,“工作主义”的解释尤其值得重视(Comolli C L et al.,2021)。
所谓“工作主义”,简单来讲,就是现代人选择不生育,不是出于经济利益计算,而是对有意义或重要工作的渴望压制了生育需求。由于追求事业成功,使得工作竞争日益激烈、工作更不稳定,夫妻双方都不把经营家庭作为生活的主要追求,这种“工作主义”对生育率产生了负面影响。在一项针对美国女性的调查研究中,排除了那些有伴侣但对方在育儿家务中并不帮忙的情况,发现“工作主义”与生育结果之间仍然显著相关(DeRose L. et al.,2021)。这一研究也对主流的通过促进平等承担家庭责任的政策努力提出了质疑。如果一个社会深受“工作主义”文化的影响,那么即便在私人领域实现了两性间完全性别平等,也不太可能带来生育率的大幅回升。 (三)东亚社会的低生育率——现行政策为何失灵
以上看法促使人们重新审视东亚社会的生育率变动趋势。以新加坡为例,该国的生育支持措施被誉为亚洲国家和地区中最为完备的,但生育率一直跌跌不休(Jones G W et al.,2015),未显示出比东亚其他国家和地区的显著优势。日本在2000年以后以OECD工作-生活平衡最佳实践为蓝本,实施全面的生育激励。仅日本儿童保育服务和产假福利,就已经达到了瑞典、法国等较高出生率国家的水平,但日本的生育率几乎未见提升(Schoppa L J.,2020)。韩国发起了“男人多做家务”运动,似乎也没起到实际的作用(DeRose L. et al.,2021)。日本、韩国流行的企业加班文化和女性承担家务的传统家庭文化,导致选择市场就业的女性仍然在照顾家务劳动中扮演主要角色,这种“工作主义”的文化使女性承受工作和家庭双重压力;女性以晚婚或不婚来进行回应。新加坡也存在同样的问题。在不认可非婚子女的主流文化中,晚婚和不婚都是导致生育率下降的重要原因。此外,由于全社会高度重视学业和职业成就,尽管在人力资本方面取得了世所公认的成功,却是以牺牲国民建立家庭的意愿和能力为代价的,在这样的社会里,即使有再完善的鼓励生育政策,要想达到政策目标也非常困难。
研究认为,一些发展水平(以“人类发展指数”来衡量)最高的国家(如北欧国家、美国和法国),在人类发展指数超过0.85~0.9的水平后,生育率可恢复到1.8~2.0,从而形成一个生育率“先降后升”的态势(Myrskyl? M, et al.,2009)。以上东亚国家都属于发达经济体,然而由于性别平等水平低,叠加“工作主义”文化的不利影响,导致其人类发展指数虽然超过0.85~0.9,却没有发生生育率逆转的情况,而且短期内也看不到向替代水平收敛的迹象(Schoppa L J.,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