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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助推理论看“五步工作法”的理念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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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4-6 16:24:4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从助推理论看“五步工作法”的理念创新

作者:刘慧平

作者单位: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干部学院(长沙)

来源:中国税务报 2022年04月06日  版次:07


税务执法“五步工作法”即提示提醒、督促整改、约谈警示、立案稽查、公开曝光,体现了我国税收治理理念的创新。笔者认为,其中所蕴含的助推理论,是行为经济学的代表理论,可在税务监管的系列制度建设中广泛运用。


助推理论是由2017年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行为经济学家理查德·泰勒和美国著名学者卡斯·桑斯坦于2008年提出的,原意是“用胳膊肘轻推以引起注意”。引申的含义是不采取强制手段和硬性规定,以自由选择为前提,通过积极的、影响较小的方式推动他人做出最优选择。“助推”理论的运用,为政府公共治理在“命令—控制”模式与激励模式之外开辟第三条路提供了可能。目前运用最为广泛的助推工具有三种:第一种是信息提醒,如信息公开、信息预报、宣传培训等;第二种是正面激励,如“首违不罚”等;第三种是负面评价,如公开曝光等。


纳税人的决策会受到外部多重因素影响,在纳税人作出决策前,税务机关通过提示提醒、督促警示等方式,帮助其做出正确的选择。这是现代税收征管非常重要的助推策略。


一是适时提示提醒。税务机关利用大数据对纳税人的纳税状况进行分析,对于存在风险的纳税人统一发送提示提醒,可以有效帮助纳税人养成良好纳税习惯,及时检视自身遵从状况。


二是有针对性督促辅导。鉴于纳税人可能存在拖延、遗忘或者难以准确评估其涉税行为等情况,税务机关的进一步措施是通过书面或口头的形式,一对一辅导讲解相关税收政策,帮助纳税人正确理解税法,对照检查是否正确履行纳税义务。


三是及时警示反馈。通过提示提醒和督促辅导,如果纳税人仍然不自查纠正的,税务机关应反馈信息告知纳税人存在的风险点以及不及时纠正可能面临的后果。对主动纠错的逃税等违法行为依法从轻处理,如“首违不罚”等;对其未能纠错的违法行为依法严肃处理,目的是促使纳税人能够积极配合,做出正确的决策。


四是立案稽查。如果纳税人仍然心存侥幸,税务机关采取立案稽查施加压力以达成政策目标。因为纳税人没有把握前面几个环节给予的自查自纠机会,所以这时须承担依法严肃处理的后果。


五是制造压力氛围。税务机关对典型案例持续进行公开曝光,可对涉税违法分子起到震慑作用。


笔者认为,助推理论可在税务监管的系列制度建设中广泛运用。事前、事中的预防性制度更为契合提高税法遵从度的管理目标。预防性制度既要“预”也要“防”,既要能够“预见”,提前精准识别风险问题,也要能够“防控”,及时有效规制不合规行为,要通过完善政策,及时堵塞漏洞,避免同样的问题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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