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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耕生产正当时 税惠春风来助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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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消息
2022-3-31 03:4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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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保山税务
标题:
春耕生产正当时 税惠春风来助力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U1NjUyNjczMA==&mid=2247540045&idx=1&sn=d1164aa9bd6cf69291ddeb2a276393cb&chksm=fbc1a0a8ccb629be1babbb25bac405ffb5ea2e610355de81c7b7d022a1bf027724f4f2169a29#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2-03-30 18:45
二维码:
-
春
耕
人勤春早话农桑
布谷声声春耕忙
春
耕
人勤春早话农桑
布谷声声春耕忙
三月好时节
春耕正当时
从春耕到丰收
税惠政策似一缕缕春风
一路为农业生产保驾护航
春播春种
税惠春风撒希望
人勤春来早
春耕生产正当时
进入3月
人们抢抓农时
田间地头一片忙碌的景象
税惠春风助农耕
把希望播撒在春天的田野上
1
纳税人批发和零售的种子、种苗、农药、农机,免征增值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业生产资料征免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1〕113号)
2
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六条第五项
3
占用耕地建设农田水利设施,不缴纳耕地占用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第二条第二款
茁壮成长
税惠春风送呵护
施肥 灌溉 保温 杀虫
一粒种子的茁壮成长
离不开农业生产者的精心呵护
生根 发芽 开花 结果
在农作物生长过程中
税收的呵护同样不缺席
落在田间地头的一系列税惠福利
为农作物生长加油助力
1
纳税人生产销售和批发、零售有机肥产品免征增值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有机肥产品免征增值税的通知》(财税〔2008〕56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有机肥产品执行标准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86号)
2
纳税人生产销售和批发、零售滴灌带和滴灌管产品免征增值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滴灌带和滴灌管产品增值税的通知》(财税〔2007〕83号)
3
纳税人生产销售农膜,免征增值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业生产资料征免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1〕113号)
4
纳税人提供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物保护、农牧保险以及相关技术培训业务,家禽、牲畜、水生动物的配种和疾病防治,免征增值税。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财税〔2016〕36号附件3)
5
2023年12月31日前,对金融机构向农户发放小额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小微企业融资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77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普惠金融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2号)
喜获丰收
税惠春风暖人心
春种一粒粟
秋收万颗子
春风里撒下的希望
秋天结成硕果
在丰收的喜悦里
一个个税惠红包精准落袋
农户的腰包更鼓啦
日子越过越红火
1
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第一项
2
对个人或个体户从事种植业、养殖业、饲养业、捕捞业,且经营项目属于农业税(包括农业特产税)、牧业税征税范围的,其取得的“四业”所得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地区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4〕30号)
3
对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作企业从事种植业、养殖业、饲养业和捕捞业(以下简称“四业”),其投资者取得的“四业”所得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取得种植业 养殖业 饲养业 捕捞业所得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财税〔2010〕96号)
4
(1)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
(2)“公司+农户”经营模式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生产的企业,可以享受减免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司+农户”经营模式企业所得税优惠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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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惠小贴士
(一)免征企业所得税项目
(1)蔬菜、谷物、薯类、油料、豆类、棉花、麻类、糖料、水果、坚果的种植;
(2)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
(3)中药材的种植;
(4)林木的培育和种植;
(5)牲畜、家禽的饲养;
(6)林产品的采集;
(7)灌概、农产品初加工、兽医、农技推广、农机作业和维修等农、林、牧、渔服务业项目;
(8)远洋捕捞。
(二)
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项目
(1)花卉、茶以及其他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种植;
(2)海水养殖、内陆养殖。
END
来源:保山税务
供稿:龙陵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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