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2097
  • Tax100会员 32722
查看: 335|回复: 0

国务院关于设立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通知

1万

主题

1万

帖子

1万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13246
2022-3-29 12:10:2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丽江税务
标题: 国务院关于设立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通知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UyMDc2NjUwMw==&mid=2247500214&idx=2&sn=e36e7463a7ee5017a99af1745204f763&chksm=f9e7d4fece905de8635e59ab41fdc1703287b29e1e031d1f013348f75f355f17715eccbe0f47#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2-03-29 11:43
二维码: -

国务院
关于设立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通知
国发〔2022〕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有关规定,国务院决定,设立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纳税人照护3岁以下婴幼儿子女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婴幼儿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二、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三、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涉及的保障措施和其他事项,参照《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自2022年1月1日起实施。
国务院
2022年3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来源|中国政府网
统筹|赵菊英
审核|和文宏、杨光鸿
终审|李赟
895_1648527024637.jpg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