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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重点!疫情期间税费优惠政策新鲜出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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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消息
2022-3-27 03:3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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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内蒙古税务
标题:
划重点!疫情期间税费优惠政策新鲜出炉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3OTEyNDQxMA==&mid=2650441860&idx=2&sn=e590f2ed8d82160bd9db062af5bd6299&chksm=87b66a51b0c1e3470a4773bf156f9a1bd76eb8d7ba7a3a5bf8470ecf90dd4e51f99e91206ad9#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2-03-26 13:51
二维码:
-
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不少企业在经济收入方面都受到了重挫,特别是对中小微企业的影响比较大,为了帮助企业能够渡过本次难关,国家也出台了一系列的税收减免政策。
最近有不少听众朋友咨询了解税收减免方面的政策,还有听众朋友咨询回迁房契税缴纳以及个人所得税退补费等问题,就此我们采访了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纳税服务和宣传中心工作人员韩新新和陆国鑫。
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纳税服务和宣传中心税务干部韩新新
Q
疫情期间对小微企业和个体有没有税收减免政策?小微企业如何界定?
韩新新:“
在企业所得税减免方面
:目前针对小型微利企业的优惠政策是: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1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
在增值税减免方面:
1.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1号规定,自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2.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纾困发展有关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3.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5号规定为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现将有关增值税政策公告如下:
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应对疫情部分税费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7号)第一条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2年3月31日。
4.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4号文件规定加大小微企业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力度,将先进制造业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政策范围扩大至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下同),并一次性退还小微企业存量留抵税额。
(一)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可以自2022年4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在2022年12月31日前,退税条件按照本公告第三条规定执行。
(二)符合条件的微型企业,可以自2022年4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符合条件的小型企业,可以自2022年5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
本公告所称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和《金融业企业划型标准规定》(银发〔2015〕309号)中的营业收入指标、资产总额指标确定。其中,资产总额指标按照纳税人上一会计年度年末值确定。营业收入指标按照纳税人上一会计年度增值税销售额确定;不满一个会计年度的,按照以下公式计算:
增值税销售额(年)=上一会计年度企业实际存续期间增值税销售额/企业实际存续月数×12
本公告所称增值税销售额,包括纳税申报销售额、稽查查补销售额、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适用增值税差额征税政策的,以差额后的销售额确定。
对于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和银发〔2015〕309号文件所列行业以外的纳税人,以及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所列行业但未采用营业收入指标或资产总额指标划型确定的纳税人,微型企业标准为增值税销售额(年)100万元以下(不含100万元);小型企业标准为增值税销售额(年)2000万元以下(不含2000万元);中型企业标准为增值税销售额(年)1亿元以下(不含1亿元)。
本公告所称大型企业,是指除上述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外的其他企业。
在个人所得税减免方面: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2号第二条规定,对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
本公告执行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其他优惠: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0号规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同时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已依法享受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其他优惠政策的,可叠加享受本公告第一条规定的优惠政策。”
Q
回迁房的房屋契税谁缴纳?如何缴纳?
韩新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二号)的规定:“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契税。
具体如何缴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二号)的规定:“第七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决定对下列情形免征或者减征契税:
(一)因土地、房屋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征收、征用,重新承受土地、房屋权属;
(二)因不可抗力灭失住房,重新承受住房权属。
根据内人常发〔2021〕28号规定对下列情形免征或者减征契税:
因土地、房屋被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征收、征用,重新承受土地、房屋权属,其成交价格未超过土地、房屋补偿费、安置费的,免征契税;对超出部分征收契税。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3号文件规定:关于若干计税依据的具体情形第八条:土地使用权互换、房屋互换,互换价格相等的,互换双方计税依据为零;互换价格不相等的,以其差额为计税依据,由支付差额的一方缴纳契税。是否符合该政策由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判定。”
Q
2020年个人所得税退税在去年规定的时间内没有申请,现在还能申请吗?2021年个人所得税显示退税了,但至今还没有打到银行卡上,怎么办?
韩新新:“他目前可以通过个人所得税APP进行申请,关于退税的问题,首先他要到个人所得税APP中看一下目前的状态,是数据审核通过了还是审核中,这个需要等待一段时间才可以进行退税,一般审核通过后会有7到10天左右的延期才可以退到本人的账户里,建议耐心等待。
另外,还想给大家说一下住房贷款利息扣除,文件规定的是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配偶购买的中国境内的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支出,可在实际发生住房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来扣的,一年扣除就是12000元,这个在缴纳个人所得税方面相当于一个优惠政策。如果纳税人买的这套房子他享受的是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就可以享受咱们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扣除。如果存在多预缴税款了,可以在汇算的时候进行退税。”
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纳税服务和宣传中心税务干部陆国鑫
Q
有听众还咨询,电子税务局的系统中有几条废数据当地税务局无法删除该怎么办?
陆国鑫:“会有一些废数据这样的情况,主要是由于流程未办结导致的,可以拨打12366联系处理一下。”
记者:“他说是个人居民医保的废数据,现在删除不了。”
陆国鑫:“医保的废数据并不在电子税务局的平台上进行处理,得看医保这面进行核定数据的一个情况,因为税务部门目前只负责征收,所以数据的维护、推送是由医保那面来进行推送的。”
来源:《内蒙古新闻广播》官方微信
编发:纳税服务和宣传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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