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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 福建人社局 闽人社文〔2022〕20号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职业技能培训中探索实施“揭榜挂帅”机制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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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rst.fujian.gov.cn/zw/zfxxgk/zfxxgkml/zyywgz/zynljs/202203/t20220307_5852234.htm
发文单位: 福建人社局
文件编号: 闽人社文〔2022〕20号
文件名: 福建人社局 闽人社文〔2022〕20号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职业技能培训中探索实施“揭榜挂帅”机制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22-03-07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福建人社局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职业技能培训中探索实施“揭榜挂帅”机制的通知
闽人社文〔2022〕20号


   省直各有关单位,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党群工作部: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四部委《“十四五”职业技能培训规划》部署和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工作要求,经研究,决定在职业技能培训中探索实施“揭榜挂帅”机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服务数字经济、海洋经济、绿色经济、文旅经济发展,聚焦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加强新业态新模式从业人员就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探索“互联网+”“智能+”培训新形态,为新发展阶段新福建建设提供技能人才支撑。
  二、发榜主体
  省人社厅,各设区市(含平潭综合实验区,下同)人社部门。
  三、揭榜单位
  龙头企业、培训机构、人力资源公司、技工院校、职业院校、行业协会等。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具备较强的培训实力和师资队伍。
  (三)具备培训所需要的培训基地、培训中心、实训基地等培训场所。
  (四)具有相关职业(工种)项目培训经验及业绩。
  (五)近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
  四、培训项目
  采用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人社及行业主管部门推荐相结合的形式,遴选一批职业技能培训项目。
  (一)重点产业培训项目:主要聚焦福建省“十四五”规划及各重点专项规划,针对重点产业发展需要,有针对性遴选一批社会供给不足、技能要求高的职业技能培训项目。
  (二)重点群体培训项目:主要聚焦脱贫人员、登记失业人员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有针对性遴选一批就业前景好、市场需求量大的职业技能培训项目。重点群体培训项目由省级统一实施,各地人社部门应做好培训经费保障工作。
  五、实施流程
  (一)张榜公告
  发榜主体统筹遴选职业技能培训项目,分批向社会张榜公告。张榜公告内容主要包括培训要求、资质条件、补贴标准等,结合项目实际发布。
  (二)揭榜响应
  揭榜单位根据项目需求信息和有关要求,提供机构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培训项目实施可行性方案、培训方案、授课标准、考核标准、师资标准等,向发榜主体提出揭榜申请并作出承诺。
  (三)评估公示
  发榜主体综合考虑各因素,择优确定并公布揭榜单位名单(每个项目原则上不超过3家),并予以公示。
  (四)组织实施
  公示结束后发榜主体即按项目实施方案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支持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实施培训。
  省人社厅确定公布的揭榜单位可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相应项目的职业技能培训。各设区市人社部门应做好培训计划受理、培训过程监管、培训资金按时结算等工作,不得层层加码、另设门槛。
  (五)过程跟踪
  发榜主体持续跟踪揭榜单位工作进展情况,适时进行阶段性评估,不断优化培训项目实施路径。揭榜单位若未能按项目实施方案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经提醒警告后仍未及时调整纠正,即退出揭榜单位名单。
  (六)成果评价
  揭榜单位完成培训任务后,发榜主体结合实际开展成果评价工作,并公布评价结果,作为下一轮“揭榜挂帅”的重要参考。培训项目执行效果优秀的揭榜单位,优先推荐参评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等项目。
  联系电话:邓孝峰,职业能力建设处,0591-87534777
  郭晓灵,省劳动就业服务局,0591-87677593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2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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